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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三亚·爱廉说 | 《程哲:清风善政知崖州》
崇洁扬正气,清风倡清廉。为深入推进清廉三亚建设,深入挖掘三亚清官廉吏事迹、轶事和好的家风家训,以实际行动守护廉洁文化根脉,三亚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史志办开展了三亚廉洁故事征集活动,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响应、踊跃投稿,创作了一批精品力作。我们从中选取46个作品予以发布,讲好清廉故事,传播清廉文化,营造清廉风尚。
本期为大家带来的清廉故事是《程哲:清风善政知崖州》。
程哲:清风善政知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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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雍正三年(1725年),安徽歙县人程哲在崖州任知州。《崖州志》载:“雍正三年五月,崖州地震。七月又震。”震后天旱,兼蝗虫食禾,米价腾贵,“斗米一金,民多饿死”。
程哲一到任,便着手抚黎安民,积极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为了掌握震情旱象,他自备夫马,亲自到州西一百多里外的九所、龙鼻、红墓、木棉头、翁公头等村落实地考察,了解民生。所到之处,村民扶老携幼,夹道哀告灾情苦状。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他详文禀请上宪:由海船运谷三百二十担,直接发往旱区,以救饿户;又开官仓,拨出大米二百五十担,专派震区,以恤困民。《崖州志》 载:“雍正五年(1727年),米贵。知州程哲,详情开仓平粜,民得聊生,州人勒碑称颂。”
程哲还是一位热心办学的知州。他以兴学育才为己任,尝用他的俸金买田,以赡学校。如九所社区的乐罗社学,就是用他的俸薪百金首创的。从选校址至破土兴建,凡此种种,程哲事必躬亲。
程哲爱贤重才。闻州人颜其亮少负文名,程哲便将其聘为乐罗社学第一任教习。州人闻讯,便纷纷送子入学,一时执经者满帐下。
程哲为官,善政清风。在任上时,废除儒学、岁贡花红酒席,和岁考生员、童生合用果饼费用;不修补衙门,省下经费,惠政于民。他曾说:“官斯士者,民漠疾苦为要。”他清约自持,清苦如僧。廉明方正,禁革衙门陋规。凡以物敬之,皆不受。
程哲又常常留心社会的美德公德教育。雍正四年(1726年),他在藤桥市视事,就在那里亲自书写并立下了《藤桥市劝戒客民碑》,词曰:
勿嗜酒而沉醉,勿见色而贪淫。
勿因风而晚坐,勿披露而夜行。
勿因饥而饱食,勿因渴而多饮。
勿因垢而晨沐,勿因倦而昼寝。
落款为:雍正四年知州程哲立。这反映出他人格的高洁、心灵的正直和深沉而博大的忧患意识。
程哲酷爱崖州的山川,在案牍劳形之余,携僚属同游其间。一天,他们来到了一处海滩,这里的碧海蓝天令人心旷神怡,不觉人物两忘,身在世外。程哲兴致勃勃,挥毫泼墨,书“天涯”二字,命人刻在海边巨石上,表现人在天涯爱土守疆的宏大气魄,以及位卑未敢忘忧国的积极而达观的态度,为崖州的人文景观画卷增添了绚丽的一笔,成就了今天的著名景区天涯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