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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三亚市纪委监委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2-14 08:38来源:天涯清风网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章;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市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执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市直属机关各部门、各区党的组织和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规章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协助或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市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8.负责派驻市直有关部门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党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9.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负责对市直属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1.会同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各区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和各区党委纪委领导班子人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

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有: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育才生态区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有:市纪检监察保障中心、信息中心。

市委巡察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其直属事业单位有:市委巡察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纪委监委(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包括部门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市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44.8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5344.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5344.86万元;支出总计5344.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32.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91万元。

二、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44.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97.32万元,主要是市委巡察工作增加468万,新增办公楼管理165万元,新增保障中心改造4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32.67万元,占88.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万元,占4.49%;卫生健康支出202.28万元,占3.78%;住房保障支出196.91万元,占3.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08.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33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和工资调整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25.8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增加393.86万元,主要是增加市纪委监委搬迁至新办公场所后办公楼管理165万元,设备购置费增加30万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68.86万元和纪检监察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145万元调整至该项经济支出分类中。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4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8万元,主要是市委巡察工作增加468万元,纪检监察审查工作130万元调整至该项经济支出分类中。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和工资调整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2.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7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和工资调整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69.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02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和工资调整增加。

三、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3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329.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6.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8.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量减少。

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纪委监委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市纪委监委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市纪委监委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纪委监委年收支总预算5344.86万元。

七、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19年收入预算5344.8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5344.86万元,占100%。

八、关于市纪委监委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19年支出预算534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1万元,占43.42%;项目支出3023.86万元,占56.5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纪委监委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29.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纪委监委政府采购预算额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纪委监委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纪委监委1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973.8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纪委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