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阳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6-09-24 来源:清廉三亚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6日至9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吉阳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11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吉阳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纪委监委机关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合力

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区纪委监委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主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逐项对标对表,抓实整改清零,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区纪委监委机关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专项工作。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程牵头抓总,一体推进整改落实。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逐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以上率下、靠前督导,推动整改工作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巡察整改见底见效、常态长效。

(三)健全调度机制,提升整改质效

常态化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动态跟踪整改进度,研判重点难点问题。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刻查摆问题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

1.关于“对党的理论体系把握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制定《2026年吉阳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已分别于2025年12月、2026年3月在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了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上审议的《关于二十届中央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后续将持续加强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理论学习。

  2.关于“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聚焦核心理论,积极开展研讨发言。已在常委会、集中学习会议上开展研讨交流。2026年3月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会上班子成员分别围绕“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作研讨交流。二是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根据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年度任务情况,合理安排专题调研。2026年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调研课题拟定为“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管理问题及‘机器管’模式的探索”,目前已报市纪委调宣室,预计将于10月底前完成调研报告撰写;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调研待区委统一部署后,根据计划严格落实。

(二)履行政治监督定位不够精准

3.关于“政治监督清单制定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25年11月以来,区纪委监委通过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10次。2026年3月我委副书记和负责党风工作的同志参加了2026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集中监督动员培训会,会后第一时间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培训会精神并研究了我区监督工作。二是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封关运作作为重要监督事项纳入政治监督清单,后续将有序开展我区营商环境、旅游服务、农业农村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已对照市纪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细化清单内容,制定印发了《吉阳区纪委监委2026年监督清单》。

4.关于“推动红花村委会落实复耕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2月督促红花村对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进行整改,现红花村已经对违规地块进行清理,但由于水源问题尚未种植作物。二是2026年2月已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对红花村进行业务指导,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类似问题进行整改。        

(三)监督推进重大专项整治不够到位

5.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改,目前已整改完“三资”问题17个。二是已督促农业农村局优化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改方案,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做到切实有效。三是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     

6.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督促农业农村局形成有效的整改方案,届时将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二是相关办案人员已对某村委会的冷链项目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并多次前往实地走访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四)加强“关键少数”的监督仍有短板

7.关于“开展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纪委班子成员于2025年12月30日前分别前往5家单位,列席其党组(党委)会议,指出“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规范等13个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二是计划在2026年12月前,结合工作推进不力、廉政问题突出、巡察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等情况,筛选至少1个党组(党委),对其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项督查。

8.关于“督促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计划在2026年第一季度结束前督促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每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区纪委监委备案。二是联合区委统战部门,每年对区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政商交往情况开展1次随机抽查检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和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严肃处理。 

9.关于“主要负责人约谈区直单位和村(居)‘一把手’不够经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截至5月12日,2026年区纪委监委已采取第一种形态同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10人次、批评教育9人次,其中,区纪委书记采取第一种形态,同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7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约谈1人次。

(五)推进清廉吉阳建设进展较慢

10.关于“落实清廉吉阳建设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6年1月督促区教育局、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和区委社工部等3个单位加强清廉单元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已确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机关名单,后续将继续督促相关牵头单位有序开展清廉单元建设工作。

(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成效不明显

11.关于“特约监察员履职缺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制定《三亚市吉阳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要点及分工意见》,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2026年1月30日吉阳区纪委监委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2月11日中国共产党三亚市吉阳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等会议,及参与春节期间对吉阳区重点景区商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2.关于“大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站发现问题线索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11月21日,梁晓敏同志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听取6个大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各大社区工作责任。二是用好“室站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参与巡察、协助办案等方式,帮助大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站干部在实战中提升综合素质。巡察期间及巡察结束之后,共选派5名同志参与区委第十一轮巡察,4名同志协助办案,3名同志参与专项工作。三是结合群腐集中整治和两委换届纪律监督工作,督促指导大社区梳理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60个,换届期间纪律问题9个,对“两委”干部和竞职人员开展集体谈话305人次,形成有力警示震慑。截至2026年3月,暂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

(八)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风险防控能力不够

13.关于“关键领域风险防控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督促全区共41个单位排查风险隐患点,汇总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二是已跟进区城投招投标项目,对其所开展的项目进行抽查。目前已抽查5个涉农项目,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谈话。下一步将持续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机器管招投标”的通知》对各局开展监督。三是持续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截至目前,结合案件办理情况,2026年1月至3月4日,区纪委监委采取第一种形态与相关村(社区)、单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8人次、批评教育8人次。其中,区纪委书记采取第一种形态,同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7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约谈1人次。四是持续以“钉钉子”精神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向纵深。截至目前,聚焦“4+10”全国性整治项目和10项重大民生实事,发现并推动整改完成问题228个,清缴追回资金1596万余元;处置问题线索13条,处分1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             

(九)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死角

14.关于“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核查市委巡察提出的车辆油卡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短时间内使用两次油卡《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情况说明。二是严格遵循“一车一卡制度”对还在使用的油卡建立油卡使用台账,对闲置的油卡进行统一保管存放。三是实行加油审批制度,使用油卡加油必须先审批,对于当天加油超过一次的必须写情况说明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加油。四是修改完善了公务车内部管理制度,对加油实行一加一报,不再使用充值油卡。

(十)处置信访举报问题能力欠缺

15.关于“信访举报情况分析工作尚未启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5年度信访分析报告,预计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信访分析工作。

16.关于“化解信访举报能力偏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参加市纪委信访室组织的信访业务培训,于11月28日下午在市纪委二楼205室集中学习《关于推行信访举报扫描件直接办理的通知》等3个文件,针对日常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进行答疑。依托党员集中学习,组织信访、案管以及办案人员等相关人员学习信访相关规定,提升信访业务水平。于区纪委党支部2026年度第一次集中学习上,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三亚市吉阳区纪委监委优化信访举报呈批流程暂行办法》等信访制度文件。二是扎实开展信访来访接待工作,2026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6批8人次,其中1件作为检举控告件进行转办。三是持续强化核实反馈工作,自2025年10月以来,我委已办结的初次实名检举控告件共计12件,均进行实名核实告知及办理反馈。

17.关于“对实名举报及时答复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托党员集中学习,组织信访、案管以及办案人员等相关人员学习信访相关规定,提升信访业务水平。于区纪委党支部2026年度第一次集中学习上,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三亚市吉阳区纪委监委优化信访举报呈批流程暂行办法》等信访制度文件。二是自2025年10月以来,我委已办结的初次实名检举控告件共计12件,均已答复并在案管系统登记。

18.关于“处置信访举报问题不细致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委已于2025年11月对反映符德贤问题线索进行重新核实与分析研判。二是依托党员集中学习,组织信访、案管以及办案人员等相关人员学习信访相关规定,提升信访业务水平。于区纪委党支部2026年度第一次集中学习上,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三亚市吉阳区纪委监委优化信访举报呈批流程暂行办法》等信访制度文件。

(十一)办案安全和措施落实不到位

19.关于“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2025年8月以来,我委共组织全体办案人员专题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办案安全的文件精神及指示批示要求共4次,深刻剖析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根源问题,反复强调办案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全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切实提升。二是规范信息采集,完善“六必知”内容。制定《“六必知”信息清单》,对信息采集范围、内容、标准作出明确规范,确保“六必知”信息收集全面、细致、规范,从源头上杜绝内容过于简单、要素不全等问题。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提升执行质效。案管部门已将“六必知”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常态化通过查阅“走读式”谈话档案、现场提问核查、回看办案录像等方式,对“六必知”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执行质量和实际效果显著提升。四是压实安全责任,规范责任书签订。已组织全体办案及相关人员全面补签办案安全责任书,做到应签尽签、不漏一人;同时严格确立“案前必签”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责任书签订流程、明确责任链条,确保全员办案安全责任全面压实、落实到位。

20.关于“‘走读式’谈话前的安全检查不够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物品管控,规范谈话前安全检查。加强对一线办案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在谈话室张贴《进入谈话室须知》,明确“走读式”谈话前安全检查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谈话对象随身物品管控规定,严禁手表、手机等无关、违规物品带入谈话区域,彻底杜绝谈话期间佩戴非安全物品问题。二是全面排查隐患,确保谈话场所安全。谈话前,案管人员均按要求对谈话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电器设备、谈话设施等运行状态,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切实保障谈话环境规范、安全、可控。三是规范减压笔录,做实做细思想解压工作。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明确所有“走读式”谈话对象均须制作减压笔录,谈话解压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结合被核查人、被审查调查人实际特点开展针对性思想解压工作。同时,案管部门将减压笔录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通过不定期抽查、案卷核查等方式强化执行质效,减压笔录内容更加详实、针对性更强,整改成效明显。

21.关于“对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查封、扣押、保管、移交、处置等全流程工作,明确管理责任和操作标准。二是规范系统录入管理。案管人员认真学习涉案财物信息系统相关文件要求,掌握系统操作规范,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准确录入涉案财物信息;严格落实系统数据定期核查机制,坚持定期分析、动态跟踪,确保数据真实完整。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处置。严格执行涉案财物处置流程,涉案财物处置信息经审理室核对无误后,承办部门在收到审理报告后10日内通知涉案财物管理部门,并在60日内执行完毕,切实做到案结物清、案结款清。四是落实临时保管措施。在暂不具备单独设立涉案财物管理室条件下,使用已有的专用保密柜作为涉案财物临时保管场所,有效解决涉案财物无固定存放地点问题,确保保管安全规范。

22.关于“案件办理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立案前双重身份核查”制度,已为全委办案人员提供本届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区纪委委员人员名单,并动态更新,供平时办案参考。二是加强监督。案管人员承担起程序监督和审核的职责,及时核查人大代表、党代表、党委委员。

(十二)查办案件线索质效不高

23.关于“案件办理时限过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建立预警督办机制。已对所有在办线索、案件开展全面梳理,建立台账,逐一标注办理状态、责任人及办结时限。2026年1月至今,扎实推进“清存量、禁超期”行动,办结线索34件,结案12件。严格执行“黄灯预警、红灯督办”机制,案管部门对线索和案件办理各节点实行动态监控,对临近时限案件及时提醒预警,对超期案件下发督办通知书,推动限期办结,办案时限管控明显强化。二是压实办案责任,落实包案推进机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明确首办责任人对办案效率和办理时限负首要责任。对重大、复杂、久拖不决案件及巡察移交线索,实行领导包案制,由班子成员牵头协调、全程督办,有效破解堵点难点,推动积压案件和线索加快办理。巡察整改期间,包案及线索5件中,查处1件1人,在办1件1人。三是严格执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分管领导每周专题调度超期案件和积压线索化解进度;案管部门定期对各部门案件办理时长、巡察线索办结率等情况进行通报,以常态化督促推动案件办理提质提速,长期超期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4.关于“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市纪委统筹安排,根据年度计划预计分别于2026年6月及12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检查促案件高质量发展。二是2026年以来,已向市纪委审理室报送量纪平衡案件9件。三是已于2026年2月集中学习《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并在后续案件查办中深化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已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量纪平衡工作随案件查办有序开展。

(十三)推动监督体系建设力度不够

25.关于“反腐败协调小组名不副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区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已于2026年4月组织召开,全面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提高我区反腐败协调工作实效。二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络,突出部门协同发力,做好问题线索移送工作。2026年收到其他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件,向其他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件。

26.关于“监督方式停留于书面监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目前正排查2022年以来以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置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将对应开展“以案三促”工作而未开展的予以补充开展。二是对2022年以来向机关单位、村(社区)制发的55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全面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案发单位以案促改、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及执行落实情况。

27.关于“督促使用“监督一张网”平台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原先拆分的6个问题办件,已立行立改。二是安排抱坡大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站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监督一张网”平台的发件和办件审核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发件单位拆分办件问题。三是“一对一”对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城运中心等多家单位进行线下指导,并督促“1+9”监督主体的牵头单位全部在平台发件,全区发件率由28.57%提升至59.1%。

(十四)干部队伍办案能力与办案需求有差距

28.关于“干部队伍办案手段多元化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中,各办案室组积极运用央地信息协查系统、大数据平台,以推进信息查询等数字技术与审查调查工作深度融合,目前全委运用电子数据提取手段4次、通过海南省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运用央地信息协查系统共83次、运用大数据平台共29次。通过省级平台主要查询个人基础信息等7类,三亚市大数据平台主要查询人员主体类信息等7类。二是根据案件办理工作需要,利用其他监管等专业力量调取相关材料,通过职能单位和某系统调取、查询以掌握涉及人员及企业等信息。三是已于2026年2月集中学习了中纪委发布的《受礼行为证据指引(试行)》等5份证据指引。

(十五)日常管理工作不够严谨规范

29.关于“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5年11月4日印发《关于吉阳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并于同日抄送至区委组织部。

30.关于“大额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修改完善了吉阳区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并按新制度认真执行。二是财务负责人与经办人已对照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三是严格规范大额资金支出,凡超过5000元的支出,必须通过常委会审议批准,业务经办人、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逐级强化审核确保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十六)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3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吉阳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于2026年2月26日上午召开。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在会上互相批评50余条,切实做到“红脸出汗”。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理本次民主生活会内容,做到基础要素规范,核心内容记录规范,格式流程规范。

32.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纪委党支部书记已于2026年2月将抓党建工作述职情况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

(十七)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

33.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三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中,区纪委监委选派2名纪委干部担任巡察不驻组副组长,参与巡察工作,指导线索排查。二是严把材料审核关口,选派多名纪委工作人员参与巡察整改材料审核工作,做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三是针对三届吉阳区委第一轮至第八轮巡察反馈未整改完成的47个问题,已建立未整改问题专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十八)推动落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

34.关于“传导巡察整改压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每年不少于2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目前已于2025年12月、2026年2月在纪委常委会上学习相关内容。二是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常态化安排人员指导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列席整改民主生活会。2025年11月以来,我委已安排专人参与区政府办及团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续每季度将至少1次同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了解工作进度,传导压力。三是定期通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典型案例。四是抓实巡察整改督查评估。2026年实现巡察全覆盖后,开展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督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好巡察后续整改。始终保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抓紧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加强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事项,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进度,确保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深挖细剖,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切实发挥巡察系统整改的综合效能。

(三)深化整改成果赋能工作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监督执纪主责主业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支撑,通过巡察整改倒逼责任落实、作风转变、能力提升,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现将整改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592531;邮寄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483号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14办公室,邮政编码:572000。

中共三亚市吉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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