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9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三亚市海棠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2025年11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党组织抓整改落实情况。我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我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察反馈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三亚市海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负责人,建立跟踪督办、对账销号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正在整改6个。
(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整改落实情况。我委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深刻反思,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会议,亲自部署整改方案,亲自协调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督办整改进度,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重点问题集中力量督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完善制度漏洞机制。强调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抓好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单位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偏差。
1.关于“监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开展常规巡察及日常监督中,加大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监督力度,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巡察和日常监督内容,持续发力,确保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已督促区人大机关党组做好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关问题整改。三是已督促区政协机关党支部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
2.关于“理论学习内容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二是2026年4月3日,理论学习中心组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3.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着力强化领导班子学用结合、以学促干,2025年度,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班子成员进行讨论13次。根据目前施工进度工作部署计划,坚持时间导向拟制定并落实2026年度班子成员专题调研计划,明确选题方向、完成时限与成果要求,推动理论学习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实际业务深度融合。
(二)履行政治监督职责不够有力。
1.关于“对标省市监督重点任务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4月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督导组督导发现问题8个,已于2025年12月前全部完成整改。
2.关于“监督推动省市重点项目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推动G98环岛高速公路扩容重大工程项目及本地疍家人文化展览馆建设的监督力度。2025年5月8日G98环岛高速公路扩容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工期3年,截至目前施工进度29%,项目正在有序有力推进中,预计完工时间2027年12月31日;2026年2月13日,海棠区藤海社区疍家文化展览馆各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2025年12月20日,市政府已批复区资规局关于《海棠区藤海社区独立地块项目规划》(包含疍家文化馆)。2026年1月19日,区旅文局完成《后海村史文化纪录片》第四版视频修改,待区领导及相关单位审核后确定终版。区住建局负责疍家文化馆项目主体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设计单位根据区委书记会议要求正在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藤海社区目前正在积极与区资规局对接,申请办理土地证相关工作,与林场协商土地确权协议签订工作,同时与某公司的土地问题正在逐步推进解决。
(三)完善监督网络体系不够扎实。
1.关于“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执行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海棠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落实好区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的文件要求,于2025年11月18日组织召开2024年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已初步拟定2025年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方案,预计2026年6月前召开2025年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
2.关于“特约监察员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6年1月28日制定《年度特约监察员参与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表》,拟按照计划定期统筹完成5名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提升特约监察员的专业能力和对区监委工作的熟悉度。二是拟制定《特约监察员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明确特约监察员在文件咨询、政策论证、监察建议评估等方面的职责,提高特约监察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参与度。
3.关于“派驻片区纪检监察点工作效果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制定《年度村务监督委员培训计划》,计划围绕村级权力运行、违纪违法线索识别、监督实务等内容,分层分类组织专题培训。2025年11月28日,区纪委监委在林旺北大社区召开“一村一题一实事”工作会议,要求各村聚焦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前哨探头”作用,提升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并对纪检委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和座谈交流会。二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衔接,建立联合监督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及时将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处置。2024年至2025年度,公安机关已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村干部酒驾、赌博等问题线索15件。
(四)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力度不够。
1.关于“制定监督任务清单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6年4月10日,常委会审议通过《三亚市海棠区纪委监委2026年度监督清单》,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纳入日常监督模块中,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任务清单》。
2.关于“执行‘三张监督清单’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三张监督清单”执行力度,2025年12月收集齐全2024年度全区“一把手”述责述廉报告。于2026年1月30日,下发通知各单位报送2025年度“一把手”述责述廉报告;二是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会议工作计划,确保领导班子成员按监督任务清单要求每年至少列席1次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会议。
3.关于“日常监督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与派驻监督单位联系,向派驻监督联系单位明确工作要求,每次召开党组(党委)会议前,需提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会议议题、议程相关材料,其中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要同步提交详细的决策依据和背景说明,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能充分了解会议内容。自2025年6月起,派驻纪检监察组已按要求列席单位党组(党委)会议共4次,覆盖全部议题讨论环节。
(五)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到位。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6年1月1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审议2025年度工作总结和研究部署2026年工作;下一步拟于2026年年中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审议202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
2.关于“研判政治生态及信访举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政治生态年度综合分析研判要求,确保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研判并形成报告,规范信访举报年度综合分析工作,2026年1月4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三亚市海棠区2025年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2026年1月29日制发《中共三亚市海棠区纪委2025年度信访举报形势分析》。
(六)推进清廉海棠建设有差距。
1.关于“对清廉单元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制定2026年清廉单元建设任务清单,明确任务事项、具体措施、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内容,推动清廉单元建设主管部门对清廉海棠建设任务与业务相融合、同推进。二是已将清廉单元建设相关文件放在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会议上传达学习,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清廉海棠建设的思想站位。如,2025年3月14日在组织召开海棠区纪委三届100次常委会(扩大)会会议上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印发《三亚市纪委监委2025年清廉三亚“五抓五促”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是督促区委统战部门,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区级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2.关于“督促使用‘监督一张网’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6年1月29日组织召开“监督一张网”业务能力培训会议,指导各监督主体规范使用“监督一张网”平台。二是已督促推动区人大、区政协等单位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主动通过平台发起办件,推动“监督一张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三是把推进“监督一张网”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中重要内容,着力构建纪委牵头主抓、各方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不断整合监督资源,凝聚监督合力,提升整体监督效能。
(七)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1.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深入、不持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督促推动团区委取消“海棠区基层团组织工作群”。二是已督促区委办切实履行整治形式主义主体责任,推动其于2025年12月24日组织召开2025年下半年区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通报典型案例,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促发展、服务群众。
2.关于“督促区直单位过紧日子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区某局每年花费201.52万元用于旅客集散中心但该中心功能发挥不佳问题,2025年6月19日给予杨某相应政务处分。二是针对区某局将4.5万元扶贫经费用于制作宣传画册问题,2024年9月4日给予陈某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向区某委发送监察建议书。三是在常规巡察和日常监督检查中,重点监督项目“重投入轻效益”、未严格落实上级“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等问题,强化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督促推动相关单位建立有关资金管理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的问题立刻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3.关于“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入脑入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为抓好日常警示教育工作,2025年11月17日,认真组织区四套班子成员及各单位四级调研员观看《杨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育警示片,督促区四套班子及各单位四级调研员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二是2025年10月以来,区纪委监委查处违反“四风”问题29人。三是结合符某能案,2025年12月31日联合区委组织部督促并指导铁炉村委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件情况,深刻剖析根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已于2026年3月12日组织召开全区以案促改促治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为自觉。
(八)监督检查重点领域有漏洞。
1.关于“工程项目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工程项目中行贿和围标串标行为作为联合惩戒重点对象和突破口,深化运用“数字留痕”,及时通过“监督一张网”平台发起办件,督促区发改、区住建等部门对相关公司进行相应的诚信扣分,形成有力震慑。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机器管招投标”建设工作。累计推动24个项目实行50万—400万(不含)工程建设项目“机器管招投标”,建立健全《三亚市海棠区50万—400万(不含)工程建设项目“机器管招投标”工作实施意见》等10个制度,极大提升了招投标领域违规操作的查处与惩戒效率,为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开展筑牢根基。以点带面,全力推进各村(社区)实施20万—50万(不含)工程建设项目“机器管”发包试点,建立各村(社区)20万—50万(不含)工程建设项目储备库,截至2026年5月14日入库项目12个。
2.关于“审核征地相关材料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于2025年7月4日、2025年8月19日给予何某某、徐某等7人相应党纪处分。二是计划2026年2月12日制发监察建议书,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征地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3.关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于2024年9月4日、2024年12月27日、2022年4月19日给予陈某、梁某某、王某3人相应党纪政务处分。二是深化乡村振兴专项整治领域,加大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方面监督力度,督促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乡村振兴项目等内容,切实推动问题整改,严肃查处问题线索,以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2025年在乡村振兴资金方面制发监察建议书、监督建议书21份,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282个、完善建章立制22个。处置问题线索2件,立案1件1人。
4.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办案力度。充分发挥“区纪委监委+派驻片区纪检监察点+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一体监督体系作用,制定村务监督工作计划表,深化村务监督工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聚焦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腐败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5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89件,立案54件54人,给予处分52人,分别同比增长78%、29%、68%。尤其是严肃查处铁炉村委会符某能在海水养殖禁养区域内养殖塘拆除清理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窝案”,共12名党员干部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二是深化警示教育。注重从案件查办、监督检查入手,在群腐专项整治工作中(“5+2”专项整治、16件具体实事)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监管薄弱环节,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监督建议书共计77份,推动制订和修改完善工作制度278项,切实推动“查改治”贯通融合,做到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三是严防廉政风险点。将检查征拆安置、乱占耕地建房、乡村振兴领域等突出问题纳入监督清单,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持续跟踪问效,以建章立制推动构建长效机制。
(九)查办案件质效不高。
1.关于“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偏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变“等线索”为“找线索”,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提升从监督检查、信访举报、舆情反映中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2025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89件,较去年分别增长78%;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线索44件,同比增长62.96%。二是认真落实好《三亚市委巡察问题线索沟通会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加强对线索价值的深度分析,切实提高自主发现和查办案件的比例与质量,降低对移送线索的过度依赖。如,组织召开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巡察办关于第十一轮巡察线索会商会议。
2.关于“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9月18日组织开展业务讲堂,通过业务骨干上台等形式,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综合能力。二是2026年1月16日组织开展业务讲堂,由审理室分管领导进行授课,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3.关于“查处案件时间过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建立案件预警台账,截至2026年2月2日在办问题线索16件、在办案件8件,排查临近初核超6个月问题线索件1件,已提醒办案室组。二是每季度汇总各办案室组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情况向委主要领导报告,进一步压紧压实分管领导责任,确保问题线索、案件按时办结。
(十)防范化解办案安全和保密意识淡薄。
1.关于“办理留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以常委会(扩大)会议、党支部集中学习会为契机,深入学习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相关文件规定,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将依规依纪依法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确保审慎稳妥、合理运用审查调查措施。2025年以来学习2次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相关文件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已督促办案室组严格按照规定层层履行报批程序,加强措施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错。三是强化措施监管。已安排专人负责,每月与承办室组对日常措施使用进行校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纠正。
2.关于“采集证据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开展的专题培训26批次138人次。二是委主要领导牵头,同各办案室组、审理室对重大复杂案件会商,确保问题线索核实或案件事实认定和形态适用准确。
3.关于“办案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办案安全相关文件列入常委会、党支部集中学习等会议学习,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意识、保密意识。2025年组织学习办案安全13次。二是组织对办案安全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情况,以区纪委常委会(扩大)或党党支部集中学习会等形式,适时进行通报。2025年组织对办案安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4次,并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4.关于“涉案财物录入系统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涉案财物收缴制度,要求办案部门对收缴款项按规定,先录入涉案财物系统,经专人审核后予以收缴。
(十一)履行执纪办案能力有差距。
1.关于“执纪人员纪法素养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办案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对重大案件查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视情况组织班子成员、案管、审理等负责人参与开展案件研讨会,不断提高办案质效。2025年度组织参加上级业务培训38次。二是针对匿名举报反馈,适当拓宽反馈沟通渠道,努力化解误解矛盾,提升办案公信力。如,办案室组尝试通过向符某某案件反映人家的亲戚,间接反馈办结情况,在匿名举报反馈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2.关于“运用科技赋能办案的专业能力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关于平台操作的培训,提高大数据赋能办案能力,2025年以来参加上级部门关于平台操作培训5次。二是鼓励办案室组积极运用大数据平台协助开展案件分析研判工作,定期根据各室组运用大数据情况在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上进行通报。2025年以来深化运用央地协查10次,依托大数据平台,通过数据碰撞,提升办案质效。如在查办梁某华案中,审调组以大数据信息化助推案件办理,仅用2.5小时通过谈话突破使其主动交代收取13万元财物的违纪违法事实。
(十二)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弱化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8月29日已按照规定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二是跟班学习同志已结束跟班学习。从2026年2月起,已参加党支部集中学习6次。三是2026年1月22日组织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会,5名支委会成员均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十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不严不实。
1.关于“监督日常整改方式过于单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如养老服务领域2025年累计开展20余次专项检查,通过实地查看、核查台账、入户访谈等方式,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护理服务不达标、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240个,全部督促完成整改;二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在群腐专项整治工作中(“5+2”专项整治、16件具体实事)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监管薄弱环节,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建议共计91份,推动制订和修改完善工作制度278项。
2.关于“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建立巡察整改跟踪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通报进展,对滞后问题发函督办。二是强化问责约谈,计划由分管领导对整改不力的区卫健委、区旅文局领导班子及时约谈提醒,压实主体责任。三是推动举一反三,将巡察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促进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十四)推动立行立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部分党员实际缴纳党费低于应缴党费问题进行整改,认真核对党员缴费基数、核算补缴金额,组织相关党员足额补缴360.15元,相关台账、凭证齐全规范。同时,2025年9月9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党费收缴规定,明确测算基数和标准,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确保精准收缴党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我委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确保所有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并以此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扛稳抓牢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坚决克服“过关”心态,保持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整改链条。进一步优化巡察整改领导机制和工作流程,强化巡察整改工作小组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调度作用,严格落实整改“对账销号”制度,持续动态更新问题台账,持续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真改实改。加强对整改任务的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
(三)聚焦难点持续发力,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项分析原因,细化整改措施,明确阶段目标,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制定持续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定期评估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坚持开门整改,主动公开后续整改进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
(四)坚持举一反三,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深挖根源、堵塞漏洞。针对巡察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在本单位、本系统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和治理。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规定,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将巡察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目标。
现将整改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88812399,来信地址:三亚市海棠区新民路118号区纪委监委大院。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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