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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2-12-27 12:07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释放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林金本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至2020年,林金本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茅台酒。2021年7月,林金本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前往外省多个旅游景点游玩,产生的食宿与交通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林金本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林金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陈清如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健身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1年至2021年,陈清如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茶叶、购物卡等礼品和礼金;多次在春节期间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其个人的接待和购物费用;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陈清如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1年6月,陈清如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刑罚。

3.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原二级主任科员卢明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问题。2013年至2020年间,卢明担任原龙海市粮食局局长、发改局主任科员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茶叶、购物券等礼品,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期间。2014年12月,经卢明审批同意,原龙海市粮食局通过虚开发票方式套取资金,用于违规发放补贴。卢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卢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刑罚。

(福建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