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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二)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章;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
(三)负责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执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属机关各部门、各村党的组织和市管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规章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五)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区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七)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八)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对区直属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审理室、派驻组、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核定行政编制15名,实有14名。
第二部分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0.9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30.9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30.88万元、单位资金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730.9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0万元。
二、关于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0.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8.64万元,主要是巡察办的预算合并到纪委,预算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1.70万元,占87.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8万元,占3.8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6.75万元,占5.03%;住房保障(类)支出24.40万元,占3.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1)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86.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1.94万元,主要是巡察办的预算合并到纪委,预算支出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0万元,2021年预算支出减少,按需减少。
(3)大案要案查处(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2021年预算支出减少,按需减少。
(4)巡视工作(项)2021年预算数为130万元,去年无安排此项目。这是巡察办的专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8.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02万元,主要是增加巡察办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6.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22万元,主要是社保基数调高,套改后部分人员工资上涨,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增加。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1.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31万元,主要是增加巡察办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安排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98万元,主要是增加巡察办人员,公积金预算支出安排增加。
三、关于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崖州区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11.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1.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9.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崖州区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去年和今年都没有安排此项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8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去年和今年都没有安排此项经费预算。
(二)崖州区纪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去年和今年都没有安排此项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去年和今年都没有安排此项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去年和今年都没有安排此项经费预算。
五、关于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区纪委办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区纪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安排。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区纪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无使用情况,主要是无此项安排。
六、关于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730.93万元。
七、关于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730.93万元,其中:单位资金0.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0.88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
八、关于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73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20万元,占56.26%;项目支出319.73万元,占43.74%。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8.64万元,主要是巡察办的预算合并到纪委,预算支出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4.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中共三亚市崖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30.9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