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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
近年来,崖州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土地承包等突出问题。当中暴露出财务人员岗位廉洁风险及相关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值得警惕。
区纪委监委在核查崖州区长山村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崖州区长山村三格园坝子下段承包经营合同、三格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及位于乐东九所境内“新庄”土地承包均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和程序,黎某泽未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私自同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发包集体土地,违法违规私自发包集体土地,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时,第五小组还存在账目管理混乱,坐收坐支集体资金不入账“三资”系统,日常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集体资金的数额虽然不大,但是在群众中影响恶劣,黎某泽作为村民小组组长、韦某作为副组长兼报账员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黎某泽在检讨书中写道:在担任小组长的十年期间,虽尽心尽力想为组里办实事、好事,但是在工作中却犯了一些不正当的错误。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自作主张与承包者签订合同,将收到的地租款转交给报账员后未及时督促其存入到三资账户。作为村小组法人我负有一定的责任,如今已经意识到做法不对,现向组织提出书面检讨,愿意接受组织处理,请组织给予我改正错误的机会。
韦某写到:担任长山村第五小组副组长兼报账员期间,不及时将地租款存进“三资”账户,虽多数用于小组公益支出,但是不符合规定,如今已经意识到自己做错,向组织保证今后决不再犯,请组织给予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面对多年的村集体财务乱象,导致集体资金长期不入账,甚至被挪用、侵占的问题,为加强管理,预防和减少村集体资产流失、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的纪法教育,从制度上规范“三资”管理,扎紧扎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制度篱笆,不断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崖州区纪委监委 盛受帅、沈子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