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崖州区纪委监委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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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8-28 12:1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4日至2018年1月14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并于2018年3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守政治责任,全力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区委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整改建议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并深刻反思,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行立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一)提升思想认识。省委巡视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很强,全力整改的过程将是推进我区全面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巡视意见反馈后,区委高度重视,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3月13日晚上迅速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省委重要指示,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3月14日,印发了《七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崖州区反馈会精神》,要求各单位原原本本组织学习,认真落实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组要求,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逐条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果断的措施,狠抓问题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区委切实担负起全面抓好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区委书记林有炽任组长的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赋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常委班子带头整改并先后召开9次区委常委会和专题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落实跟进措施,推动整改落实。5月4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同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

(三)明确责任分工。针对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36项问题,区委研究制定了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关于认真抓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问题分解表》将反馈问题和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成75个小项和20个小项,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参加单位和整改时限。要求全区各部门都要主动认领任务,紧盯问题不放、扫清盲区不漏,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留死角,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四)注重整改实效。区领导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责任单位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对情况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突出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住漏洞。目前,已开展6期进展情况督察,针对整改问题建立完善相应制度47项,规范了工作行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加强对巡视整改督促检查,坚持分类指导,建立周报制度和整改销号台账,围绕重难点整改任务,先后3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确保整改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四个意识”有待增强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省委七届全会精神氛围不浓”的问题。

(1)针对“区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宣讲不到位,未深入南滨居(南滨农场)进行宣讲”的问题。一是拓宽宣讲形式。2018年1月19日,区委宣传部邀请三亚市委宣传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家宣讲团成员到南滨居进行宣讲,南滨居、海垦南繁集团及区“两新”组织近300名党员参加。二是加大宣讲力度。2018年3月19日,区委宣传部印发《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党的十九大系列宣讲工作的通知》,5月2日,印发《关于区三套班子领导深入南滨居宣讲的通知》,安排区三套班子领导再次到各自驻点村和南滨居各支部进行宣讲,要求对31个村(社区)、南滨居的宣讲工作从内容到人员做到全覆盖,截至目前,各责任领导均组织了宣讲,并按要求做好登记。三是规范宣讲程序。制定了《三亚市崖州区领导干部宣讲制度》,为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宣讲重大精神、重要思想提供了制度保证。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书记林有炽  区委宣传部长全妍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

(2)针对“区群团组织党支部、政法委党支部无宣讲记录”的问题。一是主动抓好问题整改。2017年11月24日上午,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薛运秋在保平村进行了十九大精神宣讲,当时便制作了美篇,但未在宣讲记录本上登记,目前已经补充登记完毕。2018年04月12日,根据整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共崖州区政法委机关党支部学习宣讲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持续抓好党章党规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讲,及时做好记录。二是积极组织学习宣讲。从2017年11月4日开始,群团组织党支部开展了组织宣讲学习“十九大报告”活动,截至目前已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9次,并及时建立了宣讲台账,做好记录。2017年12月27日,群团组织党支部书记陈德庄同志到雀信社区宣讲“十九大报告“精神,群团组织党支部成员曾娇同志也多次到村(社区)宣讲十九大精神。三是规范学习宣讲登记。区委宣传部制作了一批宣讲记录本,发放给全区各部门、中小学、卫生院及各村(社区、居),进一步推进宣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政法委书记薛运秋  区委宣传部长全妍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

(3)针对“北岭村委会没有学习宣传栏”的问题。一是落实整改。北岭村委会已安装好学习宣传栏。二是组织排查。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对全区所有宣传栏进行了排查,目前,各村(社区)、南滨居共有十九大宣传栏173块,已对破损陈旧过时图画和标语进行了及时更换。三是规范学习宣传栏使用管理。制定了《三亚市崖州区村(居)学习宣传栏使用管理办法》,对全区学习宣传栏内容、形式和更新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学习宣传栏的使用管理。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宣传部长全妍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2.关于“党的理论入脑入心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区委宣传部制作了宣传展板,将应知应会重点知识分别展示在区委和区政府的一楼大厅,让所有领导干部随时学习,持续巩固。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三亚市崖州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制度》,要求全区领导干部对应知应会内容熟记会背、入脑入心。并于2018年3月12日,配合市委宣传部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三是强化督查。区委宣传部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市领导干部理论知识学习督查的通知〉的通知》,并联合组织部对应知应会内容进行不定期考核抽查,进一步营造主动学的氛围。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书记林有炽  区委宣传部长全妍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区委组织  区直机关工委

(二)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3.关于“区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协调不够”的问题。已建立沟通机制,制定了《三亚市崖州区三套领导班子成员沟通交流工作制度》,并做好记录。确定每周一上午9:00,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上周工作先沟通再部署,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一致,现已开展18周。

(1)针对“区委、区政府决策不科学不严肃,领导下级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时感到无所适从”的问题。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书记林有炽  区政府区长冯强

责任单位:区委办  区政府办

(2)针对“2017年,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南滨农场道路环卫保洁项目对外公开招标和区园林所园林养护工作归区农林局管理等事项,但三亚明佳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区委常委会决定的两个事项由区国资公司负责”的问题。经充分协商,区城市管理局与三亚明佳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已解除了中标协议。鉴于市政府后期将对环卫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市政府未引进大型环卫企业之前,由区政府委托区城市管理局与国有资产管理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临时代管协议,下一步的保洁卫生将执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书记林有炽  区政府区长冯强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3)“在2017年8月23日区长办公会议上提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南山片区违章建筑拆除一律不予补偿’,而在9月2日常委扩大会议上决定对已拆除的16栋南山片区的违建给予生活补贴和搬迁奖励”的问题。区政府已按照区委常委会议决定,依法依规对已拆除的16栋南山片区违建给予生活补贴和搬迁奖励。区委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对各类议题都提出意见、统一思想、共同决策,充分发挥班子集体智慧,确保区委各项工作都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书记林有炽  区政府区长冯强

责任单位:区委办 区政府办

4.关于“研究“三重一大”的会议纪要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2015年至今,区委、区政府研究“三重一大”的事项只有纪要和录音,无书面原始记录,不能全面反映会议研究决策的过程”的问题。区委、区政府研究“三重一大”的事项有电子版记录,但是没有书面原始记录,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已严格按照会议工作相关要求,做好手写书面记录。

(2)针对“2017年,南山片区25栋违建拆除了16栋,但区委常委会纪要和媒体宣传却反映拆除了25栋,纪要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区政府已对区城管局进行通报批评,让其引以为戒,在今后工作中如实上报拆除数量,认真核对媒体报道数量,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书记林有炽  区政府区长冯强

责任单位:区委办  区政府办

(3)针对“农林局、卫计局等部门2015年度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局务会议记录,无法体现民主决策的议事过程”的问题。卫计局、农林局已出台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事规则,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民主集中制,依法、规范、科学决策。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林辉  区政府副区长邓聪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区农林局  区政府办

(三)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

5.关于“重点民生工程推进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针对“2007年开工的水南大道旧桥连接线(700米)项目至今未能完工”的问题。一是积极展开土地征收赔偿工作、建筑垃圾清理和安置地确定等工作,同时在常委会研究被征地农户提出的房屋安置及房屋拆迁奖励等问题,加快推进剩余土地征收力度,现已基本完成。二是与市交通局协商加快项目建设力度。三是制定了《三亚市崖州区拆迁安置办法》,进一步规范拆迁安置行为。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预计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区长冯强  区政府副区长王瑞安

责任单位:区交安局

(2)针对“2012年,崖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已完成立项、立项且资金到位,2016年10月才开工,至今未完工”的问题。一是3月16日召开区长办公会,约谈了施工方、代建方、监理方和设计方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务必在6月20日前完工,现项目施工方已按协议要求增加人手,加快施工。二是区教科局已制定《三亚市崖州区教育科技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后续工程严格按制度执行。截至目前,已完成第一栋教师工作间全部建设和装修任务,已完成综合楼全部建设,正进行粉刷、门窗安装和地板铺设。项目计划于6月30日前完工,但是由于6月份以来三亚地区连续暴雨,导致墙面无法干透,严重影响了施工工期,现计划8月30日完工。三是区教科局已制定完成幼儿园教职工招聘计划,计划2019年2月开园。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计划2018年830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彭建军

责任单位:区教科局

6.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够,妥善解决群众利益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1)针对“大蛋村委会被征用土地面积已达全村土地面积60%以上,但未按政策预留5%至8%的土地”的问题。经核实,目前大蛋村累计征收土地面积尚未达到60%以上,区政府向市国土资源局发文《关于安排大蛋村委会农村集体发展留用地的函》(崖州府函〔2018〕253号),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5月18日回函区政府《关于安排崖州区大蛋村委会农村集体发展留用地的复函》(三土资规〔2018〕320号),指出“大蛋村委会自2007年10月至今被批复的征地面积累计未达到规定的60%,按规定尚不能安排留用地。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大蛋村委会后续征收的耕地情况,如累计全村土地面积60%以上,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安排留用地。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孙涛涛

责任单位:崖州国土分局

(2)针对“在南山4+2“项目征地过程中,没有规划好拆迁户的建房选址,导致出现二次拆迁、二次补偿现象”的问题。崖州规划分局正根据崖州区委常委会议纪要第32期审议通过的《南山旅游设施项目安置区建设工作方案》,加快为安置区群众核发规划许可,目前已核发项目安置区内规划许可37宗。下一步积极与村小组对接,督促村民加快提供确认身份申请表,完成办理“4+2”项目安置区内规划许可,积极配合区政府推进其余安置建设。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计划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区政府副区长林辉

责任单位:崖州规划分局

7.“关于打违控违力度不强,违建此消彼长”的问题

(1)针对“全区完成年度消减违建存量任务缓慢,旧违建未拆新违又现,2017年度违建存量18.7万平方米,截止2017年12月消除存量0.3万平方米,仅完成1.6%”的问题。目前,已拆除存量违建5处,拆除面积为3973.98平方米;拆除新增违建53处,拆除面积7826.24平方米。但因此类房屋均符合自建自住、一户一宅等原则,且对规划影响较小或基本无影响,属历史遗留问题。为保障居民的住房刚性需求,现我区已安排崖州国土分局、规划分局正针对违建进行部门职能分类界定。待乡村规划界定调整完成后,区城管局将按拆除、补办手续、暂缓拆除等方式消减违建存量。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计划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针对“2017年南山片区有新增105栋违建,新增4.4万平方米存量,目前仅拆除16栋”的问题。区城管局已对该片区严重违反整体规划、超高超大、影响国道安全等相关规定房屋,予以拆除。现崖州国土分局、规划分局正针对符合自建自住、一户一宅等原则,且对规划影响较小或基本无影响的违建,进行分类界定。待乡村规划界定调整完成后,区城管局将按拆除、补办手续、暂缓拆除等方式消减违建存量。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计划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8.关于“精准扶贫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1)针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监督管理缺位,扶贫资金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区委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存在的漏洞,补充完善协议,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及时跟踪入股企业分红落实情况。一是针对35.77万元扶贫资金用于唐其周等5户贫困户入股三亚林根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疏于监督管理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整改,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已督促该合作社和贫困户重新签署养殖合作补充协议。合作社已按照补充协议向唐其周等5户贫困户发放了2017年入股分红30000元/人/年。二是针对将352户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420.71万元入股3家公司存在的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其中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166.6万元,三亚君福来实业有限公司163.03万元,三亚南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7.08万元。现已按12%分红,第一年按入股资金额的28%收回本金,第二、三、四年按入股资金额的24%收回本金。经计算,第一年一等级每人收入8000元,二等级每人收入2800元,三等级每人收入680元。截至目前,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本息66.64万元,三亚君福来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本息65.212万元,三亚南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本息46.832万元,合同履约正常。三是持续加大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力度,全程掌握入股分红情况,直至各项目合同履行完成。召集企业进行座谈,重新与入股企业签订详细的补充协议,明确具体的扶贫项目、监管和约束条款,明确政府作为第三方介入,对扶贫资金使用具有问询和管理权限,政府审计部门每季度对产业扶贫专项入股资金全程跟踪审查,确保资金流正确和使用安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邓聪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

(2)针对“识贫不精准,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贫困户,2014年,凤岭村委会、赤草村委会2名‘两委’干部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但仍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问题。一是立行整改。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部署安排各扶贫村委会、扶贫责任单位、驻村单位和区扶贫办,以群众举报、市级比对反馈结果、纪委提供等情况为线索,对全区2014年识别纳入贫困户进行审核排查。经核实,凤岭村委会韦学关、赤草村委会林文忠等2名原村“两委”干部确为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针对该情况,我区立即开展清退处理,并于2018年1月25日,经村民民主会议、“两公示一公告”清退程序,凤岭村委会韦学关、赤草村委会林文忠正式清退出贫困户队伍。二是举一反三。严格对标省市贫困纳入标准,对现有贫困户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尽早处理,防微杜渐,确保全区贫困户识别工作按省市贫困纳入标准、程序、规范、精准纳入。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邓聪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

(3)针对“滥发扶贫物资,偏离扶贫宗旨,北岭村委会贫困户黄某土地早已出租,2016年和2017年仍给其发放肥料21包,肥料只能被他人使用”的问题。经查,北岭村贫困户黄仁华2016年将自己0.5亩土地出租,期间继续领取扶贫化肥共计21包,其中18包用于2016年与其姐合种瓜菜,3包用于2017年种植自家院内槟榔。已由扶贫办责成相关单位和个人追缴黄仁华领取的21包化肥,并发放至新增贫困户用于发展生产。下一步,将全面规范扶贫物资管理。一是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扶贫夜校、扶贫责任人驻村入户等宣传教育形式,加深贫困户对扶贫政策严肃性和法规性的认识,有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二是加强区级扶贫干部队伍培训,进一步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责任心,并建立奖惩和追责机制,确保帮扶准确。三是进一步细化规范扶贫物资发放流程,确保发放物资精准。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邓聪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力度不够

9.关于“环境执法监管力量薄弱,执法不严”的问题

(1)针对“没有设置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大队”的问题。已成立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大队,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整合区现有编制,撤销保港办事处,原保港办事处事业编制2人(连人带编)划转到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苏文茹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区人社局  区环保局

(2)针对“无执法用车,一个村仅有2名网格员负责监管”的问题。已配备1辆执法电瓶车,并联系厂家定制2辆电瓶车。已增加6名专项执法巡查人员,保障环境执法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整改情况:整改基本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孙涛涛  区政府副区长苏文茹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3)针对“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区政府多次组织非法采砂整治行动,但在巡视巡察期间,仍发现宁远河高速桥下非法采砂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制定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方案。二是加大了巡查打击力度,区海水局制定了巡查制度,3月23日,崖州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在三亚市崖州区中心渔港码头处抓获欧某某等涉嫌非法采矿嫌疑人共23人,扣押非法采砂的宏兴859采砂船一艘、海砂2.7万余立方米。现已逮捕欧某某、李某某2人,案件已移交市城郊检察院办理三是加大信息化监管力度。强化村委会属地监管职责,要求社区干部加强巡查,加强对集体土地堆砂的监管。四是组织业务培训,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邓聪

责任单位:区海水局

10.关于“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

(1)针对“镇海村委会沿海16家养殖场污水直排入海;梅联社区角头湾海岸2家养殖和6家养鱼塘养殖污水直排入海”的问题。一是针对镇海村委会沿海16家养殖场污水直排入海问题,早在2017年9月,区环保局已对镇海村16家养殖场违反环保手续问题进行立案。对三亚福联水产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养殖公司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罚款1万元整,合计处罚6万元。对三亚福联水产发展有限公司、黄权等16家养殖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关闭排污口,分别处罚款10万元整,合计处罚160万元。共下《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处罚款共计166万元。三亚鸿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3宗案件已履行处罚决定,予以结案;李博等7宗案件向三亚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驳回诉讼,维持环境保护局处罚决定;三亚镇海正一种苗有限公司等12宗案件到期未履行处罚决定,现已移送法院强制执行。镇海村沿海16家养殖场污水直排入海问题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以案件的形式反馈给我区,我区已办结并将结案材料移交至三亚市中央环保督察案件交办落实组。二是针对梅联社区角头湾海岸2家养殖场和6家养鱼塘养殖污水直排入海问题。经调查,梅联社区角头湾海岸有2家养殖场和5家养鱼塘,养殖废水经水沟排出进入海洋,不存在直排入海问题。区环保局已于2017年9月对无环保手续问题进行立案,共计8宗。对王忠养殖场和王法康等5家养鱼塘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共计处罚款30000元。对三亚镇海正一种苗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超标排放废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责令限制生产,处罚款共计40485元。其中黄世彩养鱼塘在下达决定书之前已停产,不予处罚。王忠养殖场已履行处罚决定,予以结案;三亚镇海正一种苗有限公司等6宗案件已移交法院强制执行。镇海村养殖场问题和梅联社区角头湾养殖问题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以案件的形式反馈给我区,目前已办结并将结案材料移交至三亚市中央环保督察案件交办落实组。三是制定总体整治方案。2018年4月3日已印发《崖州区海水养殖行业整治工作方案》(崖州政办〔2018〕32号),对全区养殖场直排入海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四是区政府于2018年7月27日及7月30日,已对梅联社区5处海水养殖场进水管和排水管依法进行拆除。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计划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孙涛涛  区政府副区长邓聪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2)针对“崖州中心渔港停靠渔船排放的污水和废弃物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入港池中,2017年7月至10月连续监测的港池水质为海水劣四类,港池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问题。一是配合市水务局推动漳波河整合整治工程,收集处理上游村庄生活污水,加大港池水交换能力。目前漳波河整合整治工程施工单位已招标确定,准备进场施工。二是建设港门临时市场污水处理站,现已开工建设。三是继续完善保港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四是加大渔港卫生环境宣传力度,市、区两级渔业主管部门均开展了渔港卫生环境宣传、散发了传单,三亚市崖州港湾公司投资有限公司利用广播进行了宣传。五是督促港湾公司做好渔港港池卫生保洁,目前,三亚市崖州港湾公司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委托了海上保洁公司专门开展港池卫生保洁,并在码头设置了30个以上垃圾桶和3个费油收集桶,在港池设移动垃圾收集船,分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靠近渔船收集垃圾。六是开展港池日常巡查,对渔船排放的污水和废弃物的行为进行查处,已对占用港池水域的3家餐饮渔排进行了专项整治,于4月底完成自行整改,现已恢复被占用海域原状。经市环保局监测,2018年3月,港池水质已达到海水2类。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计划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孙涛涛  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单位:区海水局

(3)针对“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部分污水未给崖城污水处理厂和创意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没有发挥好污水处理厂的作用”的问题。一是基本建设完成崖州区古城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崖城老市场及城东市场周围的排水管建设,并将接通到古城片区的污水管道,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二是启动崖保路(崖城污水处理厂-临高小学)污水管网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总投资约128万元,铺设DN200HDPE双壁波纹管445m,新建截污水井11座,污水检查井25座,清掏管道444m等工程量。目前,已基本完工。三是配合市住建加快对保港片区、水南片区、南滨片区三个片区的污水管建设,投资金额4.9亿元,目前项目已经完成立项、可研,进行到初步设计阶段,预计2018年8月30日完成施工招标,9月15进场施工,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建设。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计划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瑞安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

11.关于“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2名区委领导在区委办党支部2017年召开会议共55次,仅参加了15次”的问题。区委办党支部已制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要求支部党员干部加强学习,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主动亮身份、树形象,积极参与支部的党员活动日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截至目前,区委办支部共召开会议14次,组织党员活动日活动4次,其中区委领导每次均能以普通党员参加会议活动。同时,要求三套班子成员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及党员活动日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书记林有炽

责任单位:区三套班子领导  区委办党支部

1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规范,民主评议党员质量不高”的问题

(1)针对“区委办党支部2015年度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透彻,发放的评议表与参会人数不符”的问题。区委组织部已对区委办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区委办党支部已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于2018年3月分别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三清”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严格按照出席会议人数发放民主评议表,根据民主评议结果进行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同时,举一反三,一是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就此类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各项党内制度。三是于2018年4月18日举办了崖州区2018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填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办党支部

(2)针对“区委宣传部党支部无2016年度及2017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记录”的问题。区委组织部已对区委宣传部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宣传部党支部已于2018年2月13日召开2017年组织生活会上展开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按要求规范填写会议记录,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档案》、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整改台账、民主评议原始表格及汇总结果等材料归档工作。同时,举一反三,一是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就此类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各项党内制度。三是于2018年4月18日举办了崖州区2018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填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宣传部长全妍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党支部

(3)针对“南山村党支部无2016年度及2017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记录”的问题。区委组织部已约谈南山村书记,并安排人员到南山村实地核实问题,现场督导南山村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指导规范填写会议记录,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整改台账、民主评议原始表格及汇总结果等材料归档工作。同时,举一反三,一是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就此类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各项党内制度。三是于2018年4月18日举办了崖州区2018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填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基层党工委

(4)针对“东京社区党支部2016年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问题。区委已调整东京社区书记岗位,区委组织部已对新任书记针对问题进行约谈,并安排人员到东京社区实地核实问题,现场督导东京社区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指导规范填写会议记录,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整改台账、民主评议原始表格及汇总结果等材料归档工作。同时,举一反三,一是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就此类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各项党内制度。三是于2018年4月18日举办了崖州区2018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填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邓聪

责任单位:东京社区

(5)针对“龙港社区、东关社区和中和社区党支部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记录上只有标题,没有记录过程和结果”的问题。区委组织部已对龙港社区、东关社区和中和社区书记进行约谈,并安排人员到龙港社区、东关社区和中和社区实地核实问题,现场督导龙港等3个社区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指导规范填写会议记录,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整改台账、民主评议原始表格及汇总结果等材料归档工作。同时,举一反三,一是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就此类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各项党内制度。三是于2018年4月18日举办了崖州区2018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填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彭建军  区政府副区长孙涛涛  区委副调研员符智东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龙港社区东关社区中和社区

(六)基层党的建设薄弱

13.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区卫计局、区农林局2016年以来未召开支委会,均以党员大会代替支委会”的问题。区委组织部已对区卫计局、区农林局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安排人员到区农林局、卫计局进行专项督导,要求完成制定本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制作“三会一课”台账、完成第一季度上党课任务等整改要求。同时,以点带面,一是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就此类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做好整改工作。二是编写下发《党组织会议记录规范》,要求各党组织学习并按规范要求填写记录。三是印发《崖州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清单》给各党组织遵照执行,提高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内制度。五是于2018年4月18日举办崖州区2018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填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针对“2015年至2016年,区农林局、区群团组织、雀信社区等党支部书记没有上过党课”的问题。区委组织部已对区农林局、区群团组织、雀信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安排人员到区农林局、区群团组织、雀信社区进行专项督导,要求完成制定本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制作“三会一课”台账、完成第一季度上党课任务等整改要求。同时,以点带面,一是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就此类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做好整改工作。二是编写下发《党组织会议记录规范》,要求各党组织学习并按规范要求填写记录。三是印发《崖州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清单》给各党组织遵照执行,提高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内制度。五是于2018年4月18日举办崖州区2018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填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14.关于“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南滨居党委及文明社区、抱古村、赤草村等党的会议和村(社区)会议混开”的问题。区委组织部已对南滨居党委及文明社区、抱古村、赤草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安排人员到南滨居党委及文明社区、抱古村、赤草村进行专项督导,要求完成制定本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制作“三会一课”台账、完成第一季度上党课任务等整改要求。同时,以点带面,一是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就此类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做好整改工作。二是编写下发《党组织会议记录规范》,要求各党组织学习并按规范要求填写记录。三是印发《崖州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清单》给各党组织遵照执行,提高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内制度。五是于2018年4月18日举办崖州区2018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填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15.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抱古村党支部2015年发展2名党员,支部会议没有记录”的问题。一是已核实相关情况。抱古村2015年接收了洪明光1名预备党员。由于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悉,会议记录不规范,2015年7月10日,抱古村第一支部在讨论洪明光、黄海振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过程中,将“确定发展对象”记成了“确定为预备党员”。2015年7月17日,党总支在支委会报送名单基础上进行了审查,并对批准洪明光为预备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大会应到党员36名。实到会29名,洪明光获赞成票25票,大会通过了接收洪明光为预备党员表决;二是已对抱古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编制下发发展党员规范文书材料,要求抱古村党务人员研究学习。三是于2018年4月18日举办了崖州区2018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填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针对“北岭村党支部仅经支委会研究后就将入党积极分子直接接收为预备党员,没有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问题。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北岭村2015年接收了陈龙1名预备党员。2015年8月7日,第二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同意接收陈龙为预备党员事宜报党员大会讨论,由于记录不规范将该项内容记成“同意接收陈龙同志为预备党员”。同日,第二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陈龙同志入党问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大会应到党员39名,实到32名,陈龙得赞成票31票,大会通过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北岭村2016年接收刘文传1名预备党员。10月9日在将预备党员事宜报党员大会讨论前,支委会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由于会议记录不规范,将记录记成了“同意接收刘文传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但随后召开的党员大会,对刘文传入党问题进行了讨论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大会应到党员40名,实到25名,赞成票25票,大会通过了接收刘文传为预备党员的决议。2017年8月12日,第一支部召开大会讨论将刘凯祥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事宜,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大会应到党员39名,实到36名,赞成票26票,通过了接收刘凯祥为预备党员的决议。该党员入党的各项会议记录相对规范。二是对北岭村发展党员工作问题进行专项督导,编制下发发展党员规范文书材料,要求北岭村党务人员研究学习。三是于2018年4月18日举办了崖州区2018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填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3)针对“南山村党支部分别于2015年7月1日、2016年7月7日召开支委会直接同意2名预备党员转正,均未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决。2017年,7名驻村第一书记没有按规定将党组织关系转到驻村党支部”的问题。一是核实相关情况。南山村2014年接收了林福、符汉、胡小杨等3名预备党员,经培训1年后,支委与2015年7月讨论研究3名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后,分别提交各党支部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其中第一支部应到会党员79名,实到会46名,胡小杨获赞成票45票,符汉获赞成票45票;第二支部应到会党员36名,实到会27名,林福获赞成票27票。两支部分别通过了3名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南山村2015年接收了罗文德、林福庄等2名预备党员,经培养1年后,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其中第一支部应到党员85名,实到会53名,罗文德获赞成票52票;第二支部应到会党员38名,实到会36名,林福庄获赞成票35票。两支部分别通过了2名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由于南山村发展党员会议记录不规范,相关记录不清楚,导致巡视组查阅不到2015年、2016年转正的两批党员大会的相关会议记录。二是对南山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编制下发发展党员规范文书材料,要求南山村党务人员研究学习。三是举办了崖州区2018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填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16.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1)针对“区委组织部、南滨居、大蛋村等党组织党费收缴未做到逐月缴纳”的问题。已约谈区委组织部、南滨居、大蛋村党组织负责人,并安排人员到相关党组织做专项督导,查阅党员《党费证》《党费测算表》《缴纳党费登记簿》以及《海南省党费专用收据》是否规范填写,印发2018年党费测算模板和《党费收缴流程》,督促党组织按程序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同时,以点带面,一是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对照自查,做好整改工作。二是举办了崖州区2018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填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针对“文明社区党支部党员陈某2017年度党费未缴纳,党组织与其联系后仍不愿缴纳党费,党支部未作任何组织处理。”的问题。已对不愿缴纳党费的陈某人按自行脱党处理。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七)选人用人不严格不规范

17.关于“事业编空缺多,而政府雇员队伍庞大”的问题

(1)针对“全区事业编制972人,实有839人,空缺133人,空缺率达14.3%”的问题。一是区人社局已统计各事业单位人员需求,并根据区学校、卫生院等事业单位缺编情况向市人社局申请招录。二是区编委根据区事业单位(除参公事业单位、学校及卫生系统)缺编情况已向市编委申请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市编委于6月20日批复我区可招录13名事业单位人员,现区政府正在进一步完善招录方案,完善后将报市政府审批。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待事业编制人员招录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启动招录工作。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区政府副区长苏文茹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区人社局

(2)针对“2017年全区雇员总数为514人财政负担1505万元;临聘人员总数为869人,财政负担3603万元”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雇员定员定额岗位管理,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一事一整改。目前三亚市正在制定全市雇员管理规范的指导性文件,待文件下发后,我区将严格遵照执行。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三亚市雇员管理规范的指导性文件下发后,遵照执行。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苏文茹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8.关于“重要岗位空缺严重,不同程度影响中心工作”的问题

(1)针对“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32名,仅配备了9名,仍空缺了23名”的问题。对现有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根据人岗相适应原则,通过组织任用、竞岗等方式,配备重要岗位及各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目前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32名,已配备19名。下一步将通过人才引进、督促现有人员提高学历等方式,尽快配齐配全事业单位科级领导。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针对“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和案件处理员长期空缺,在一定程度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的问题。目前已配备区城管局各执法队长和案件处理员,有效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19.关于“任用干部存在用人失察”的问题

(1)针对“使用因征地过程中受贿被“双开”的人员李某担任创意产业园征地组副组长”的问题。已对李聪任职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并将情况反馈给其任职的开发公司及驻开发公司纪检监察组,对其任职情况做说明及调查,现开发公司已将其开除。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针对“2015年以来,新提任的12名党员领导干部提拔后,因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的问题。已对12名干部选任程序进行自查,并未发现违规情形。同时,继续加大对干部的监督力度。一是完善制度,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区监委)联合印发《崖州区区管干部任前区委组织部听取区纪委区监委意见和区纪委区监委回复组织部意见办法》,区委印发《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常委会任用干部投票表决办法(试行)》。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在干部培训班中增加观看廉政电教片,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意识。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0.关于“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严格,区里14名政府雇员与本单位领导存在近亲属关系”的问题。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区人社局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对各单位雇员与本单位领导存在近亲属关系的,进行统一调整。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苏文茹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1.关于“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已将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印发给处级干部再次学习,区委书记林有炽同志已在二届区委第60次常委会上再动员、再部署,让处级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如有漏报、瞒报问题尽快到市委组织部进行更正修改。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八)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

22.关于“以传达学习代替专题部署,流于形式”的问题。已召开二届区委常委会第65次(扩大)会议,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全面研究部署,听取全区下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7月28日,召开崖州区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各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书记林有炽

区纪委书记黄赋荣

责任单位:区委办

23.关于“用制度管人乏力”的问题

(1)针对“在西环高铁、创意新城、中心渔港等项目征地中,工作人员通过伪造土地清表工程合同套取财政资金和收取清表公司好处费,涉案人员121人,涉案金额约259万元”的问题。2015年及2016年区政府已制定相关征地流程图、工作制度及经费拨付规定。严格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的通知(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进行征地拆迁安置。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2)针对“2017年,对区项目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乱作为”和区行政综合执法局“不作为”造成南山片区滋生105栋违建的问题没有倒查追责”的问题。责任领导已约谈区项目指挥部和区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人。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24.关于“运用谈话提醒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2015年以来,区委除了主要领导有约谈记录外,其他区委领导班子基本上都没有开展约谈”的问题。已督促区委班子领导做好谈话记录,并将约谈纳入日常制度中,建立约谈机制。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三套班子领导

责任单位:区委办

(2)针对“区政府2016年度未开展过谈话提醒,2017年度的谈话提醒记录不规范,谈话人和被谈话人没有签名”的问题。区委统一印发谈话记录本,区政府班子成员已补签2017年度的谈话提醒记录,并要求规范做好2018年度的谈话提醒记录,当场谈话当场签名。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25.关于“村级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两委’干部违纪问题频发。2015年至2017年,市、区纪委(区监委)对各村(社区)立案数分别占全区立案数的86.47%、88.46%、65.71%”的问题。大力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已组织南滨居和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观看《伸手必被捉》《四风之害》《贪欲》等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各村(社区、居)书记到海棠湾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区纪委已分片区对村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同时,在干部培训课程中,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观看教育片《严守党的纪律》,有效提升村级“两委”干部的廉政意识。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基层党工委

26.关于“没有把开展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2014年以来,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对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没有总结教训,没有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防微杜渐、见微知著的效果不好”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采取上党课、发放廉政教育读本、开展提醒谈话、组织观看《伸手必被捉》《四风之害》《贪欲》等警示教育片,划片区开展警示教育座谈会等形式,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力度。二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于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各级干部常吹廉政风、常敲警示钟、常打预防针,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失职渎职风险,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开展谈话提醒86人次,函询3人,通报批评2人次,约谈14人次,诫勉谈话3人,对新任提拔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3人次三是强化正反典型教育,深刻吸取703专案“教训,召开第79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剖析703专案”暴露的问题,并在全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更多的、更大的诱惑面前,保持好底线意识,敬畏法律和党纪,谨言慎行,廉洁自律,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7月28日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村(社区、居)书记近170人到海棠湾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纪委书记黄赋荣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

(九)区纪委(区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没有牢固树立“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识

27.关于“没有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倒查追责不力”的问题

(1)针对“对2017年区审计提出区城管局违规发放福利2.22万元的问题未提出问责建议和立案处理,经市委巡察发现后,才被市纪委立案处理”的问题。加大审核查力度,充分利用财政、审计部门的成果,进行倒查追责。2017年,核查省、市纪委明察暗访发现的我区部门单位问题线索6笔、自查8个区直单位和8个村委会账目报销情况。已制定反腐败协作机制,同检察机关、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加强沟通交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纪委书记黄赋荣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

(2)针对“对2017年区审计局审计发现的区城管局重复发放误餐补贴、区交安局车辆油料支出不合理等问题未提出整改意见,直至巡视巡察发现后才做清退”的问题。区交安局车辆油料支出不合理问题在“三项情理”专项整治中已全部清退区城管局重复发放误餐补贴问题已同其他问题线索合并处理,目前正在调查阶段。下一步,将加大与审计部门的信息交流,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做好回头看,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四风”的情况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公开曝光典型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在服从案件质量基础上尽快完成。

责任领导:区纪委书记黄赋荣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

28.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对市委巡察发现区委办、政府办违规发放、领取误餐补贴等问题没有举一反三,未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查整改,巡视期间又另外发现区委办、农林局、原区民政局等部门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的类似问题”的问题。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三项清理”工作,责令区委办、区农林局、原区民政局重新开展自查并清退违规款项,目前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将由区财政局理顺市级文件,出台规定明确加班、细化补贴数额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区政府副区长邓聪

责任单位:区委办  区政府办

29.关于“处理信访不及时。截至2017年12月,仍有市纪委转办件和信访举报件共38件未办结”的问题。一是区纪委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合理运用四种形态,分析研判减少问题线索的存量。二是积极与区内各职能部门对接工作,将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件,移送职能部门处理,并积极跟踪反馈意见。目前已制定线索处置评估会议制度,完善了区纪委内部人员配备,并在每两个星期的周一召开案件汇报会。截至目前,对38件未办结件,已立案结案2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信访了结3件,移送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2件,初核中15件,其他问题线索待初核。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尽快减少存量

责任领导:区纪委书记黄赋荣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

(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

30.关于“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全区有30个单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重复发放误餐补贴、加班补贴等问题。巡视期间,通过自查清退违规发放补贴共计130.35万元,涉及439人”的问题。已根据市委“三项清理”工作要求清退所有违规发放补贴款项。下一步将由区财政局理顺市级文件,出台规定明确加班、细化补贴数额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副书记薛运秋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责任单位: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人大办

31.关于“违规提高伙食补助标准。2015年至2017年,崖州区在财政补贴伙食基础上,又按每人每天多补助12元,三年以来共支出伙食补助389.18万元,超出预算183.38万元”的问题。已经区委常委会决定同意我区伙食补贴标准为:早餐6元,个人支付3元,财政保障3元;中餐16元,个人支付5元,财政保障11元;晚餐16元,个人支付5元,财政保障11元。同时,建立健全我区食宿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定期公开开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责任单位:区委办  区政府办

32.关于“违规用公款租房用于领导和职工休息用房。2015年至2017年,区政府办为三套班子成员租赁住房共支出83.43万元,为干部职工租赁南山驷马安置区50套住房和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共计68.41万元”的问题。租房到期后,区政府将不再承担租房费用,一切租房和水电物业等费用由个人承担。但由于签订租赁住房合同在巡视整改之前,所以租赁住房最晚到期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2018年10月29日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责任单位:区委办  区政府办

33.关于“违规使用公务油卡。巡视期间,发现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离职后不交油卡、省外加油、私车公养和油卡资金套现等乱象。全区30个单位通过自查清退违规使用公车油卡共计81.58万元,涉及156人”的问题。已整理好相关油卡台账,登记上缴油卡数量和金额,并如数清退。下一步将加强公车油卡使用管理,严格施行公款报销公务卡结算制度及出差审批报销程序。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责任单位:区委办  区政府办

34.关于“违规使用公款支付个人消费。全区有20个单位存在违规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个人消费等问题,通过自查清退违规资金共计21.81万元,涉及70人”的问题。已在全区开展“三清”工作,并清退多占款项。下一步,将要求全区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市二十条规定实施细则,坚决杜绝不合理不合规现象出现。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区委办  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

(十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全面深入

3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

(1)针对“2015年以来,崖州区有500万元以上投资额约26.49亿元的37个项目,直接指定创意新城开发有限公司代建”的问题。对于不按照《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文件确定的代建单位,区发改局不予以代建合同备案,区财政部门不予以支付代建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孙涛涛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2)针对“2015年,区政府对451.297万元的金阳光温泉小区拆除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单位,工程款至今无法拨付”的问题。2016年,区城管局已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拆违施工单位,451.297万元工程款已全部拨付。已安排区纪委介入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下一步将严格按招标要求,由中标单位拆除违法建筑。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在服从案件质量基础上尽快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责任单位:区纪委  区城管局

(3)针对“2015年,968.7万元的清运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单位,工程款至今无法拨付”的问题。已补办招标投标程序,并已支付全部清理费用。下一步将严格招投标程序。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4)针对“2015年至2017年,区城管局负责的项目中,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而未履行程序的有2个,涉及金额76.8万元”的问题。已安排区纪委介入调查、处理。要求区城管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物品,提高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合理性,确保采购标准符合相关程序。

整改情况:整改未完成,在服从案件质量基础上尽快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责任单位:区纪委  区城管局

(5)针对“2015年至2017年,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而未严格执行的有7个,涉及金额1012.3万元”的问题。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对于应公开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区财政部门不给予任何工程款支付。下一步将要求各项目业主单位严格履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杜绝项目应公开招标而不履行公开招标手续的情况发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孙涛涛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6)针对“2016年7月,区交安局规避招投标,将抱古村委会施工内容一致的道路工程项目分为六个项目,由一个施工老板挂靠四家建筑公司承建,项目预算总投资达265万元”的问题。区交安局已制定局务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和项目管理资产支出。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瑞安

责任单位:区交安局

(7)针对“项目立项管理不规范。2017年3月,区发改局违反公平性原则,即当立项单位又做业主单位,在负责崖城中心集贸市场等多个市场升级改造项目中,多次自报自批立项文件,且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择施工单位”的问题。区政府已召开二届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区发改局不再担任崖州区跨铁路桥城西至坝头村道路工程项目和崖州区跨铁路桥临时用地恢复工程项目业主。下一步将严格规范立项程序发改局作为项目审批单位,不再作为项目业主单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孙涛涛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36.关于“财务管理混乱、监管缺位”的问题

(1)针对“报账票据与事实不符。南山村委会2017年3月购买春节慰问品大米和食用油3.79万元均以大米名称开具发票报账。2017年4月,南山村委会支付雇佣10名南山村临时保洁人员6天工作补助,按每天100元/人标准虚报18天报账”的问题。一是正式发文通知南山村委会将购买食用油部分的费用和续保的10名临时保洁人员工作补助退回。目前已将清退款29880元全部追缴至村委会账户,其中慰问食用油款17880元、临时保洁人员多发补助12000元。二是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规范财务报账程序和报账资料的通知》转发到区各预算单位,严格财务制度、规范报账程序。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区长冯强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针对“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随意性较大。2015年3月至2017年6月,区城管局通过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电器设备、公务用车等物品金额共计380.99万元,均未及时做固定资产财务处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区城管局违规长期外借空调、电瓶车、办公室设备等固定资产,均未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且只见借据未见外借审批单”的问题。区城管局已将外借崖城村委会的三台空调追回,并按规定办理移交,相关固定资产已录入系统。并于2018年3月30日,举办了固定资产管理培训班,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及固定资产登记。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区长冯强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殷光标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十二)关于“确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领导作用的意见”。一是督促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指导意见精神上来,严格落实《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重要决定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在崖州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全区下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要求各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沟通协调,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确保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书记林有炽  区人大主任蔡荣和  区政府区长冯强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

(十三)关于“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意见。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将“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纳入党建考核重点内容。二是严格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全面开展不定期巡回检查,出台落实各项制度的规范程序,对问题突出的党组织进行针对性指导。三是建立区党务公开长效机制,明确党务公开内容,指导各党员规范化设置党务公开栏。四是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丰富我区主题党日和党员志愿服务,同时在主题当日活动中增加廉政教育内容。五是加强党员管理,把党员管理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织考核把内容,推进党组织星际管理模式,加大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目前,已将“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纳入党建考核重点内容,并对直属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已制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规范程序;已编制党务公开应公开事项,制定党务公开栏规范模板并下发给各党组织;完成党组织星级评定,并将1名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除名。下一步将加强巡回督导;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增加廉政教育内容;推行党员星级管理,加大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十四)关于“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意见。一是全力开展贫困人口“漏评”“错退”排查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崖州区关于开展贫困人口“漏评”“错退”排查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5月7日下午,召开了贫困人口“漏评”“错退”排查工作部署暨培训会,各驻点村单位和30个行政村积极主动作为迅速展开入户排查工作,现已全部完成14141户(不含城镇户籍及农垦)排查工作。二是自2017年以来我区共组织扶贫领域专题会议48次,区委书记、区长基本做到逢会必议,有议必决,确实把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首要位置,持续用力整体推进。三是召开常委会专项审定本年度扶贫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强调各类计划和帮扶措施要因地制宜确实可行,工作思路要倾向在精准识贫、扶贫上下功夫。四是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啃食贫困群众获得感的“微腐败”。五是深入基层,加强对农村基层的走访,进行宣传教育。开展(扶贫领域)以身边人、以案说纪警示教育。2018年4月13日,对梅山片区8个村(社区)两委成员65人开展了警示教育。六是2018年1月25日,经村民民主会议、“两公示一公告”清退程序,凤岭村韦学关、赤草村林文忠正式清退出贫困户队伍。目前区纪委领导已走访7个村(社区、居),了解各村的重点或共性问题,用身边人身边事、典型案例,加大对各村的监督教育。为有效防范我区今后可能出现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确保我区贫困户识别工作按省市贫困纳入标准、程序、规范、精准纳入,下一步我区将以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为依据,举一反三,并严格按照省市贫困纳入标准认真对标我区,针对现有贫困户当年识别纳入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尽早处理。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纪委书记黄赋荣  区政府副区长邓聪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农林局

(十五)关于“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政治站位,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做出新贡献”的意见。一是印发《三亚市崖州区环境保护局建筑工地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许可审批流程》、《崖州区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等制度,依法依规办理审批。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环境保护相关业务工作培训。2018年3月20日、23日,分别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举办的国家最新环境影响评价政策及技术规范解读培训和省环保厅举办的2018年第一期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业务等培训;安排区环保局王业鑫副局长赴福建省考察学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三是成立崖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大队,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制定了《崖州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制度》《崖州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流程》,规范执法程序,大力打击非法排污行为。2018年3月至今,区环保局分别对三亚研翔清洁服务公司等三家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其中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崖城分公司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整改并处罚款30000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政府区长强  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区政府副区长孙涛涛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十六)关于“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和把关作用”的意见。一是提高干部选用工作质量,在选用干部前做好摸底推荐,根据人岗相适应原则,优化崖州区干部队伍结构,尽快配齐配强重要岗位。二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重要思想,突出整治标准。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把功夫下在平时,抓早抓小。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指导。目前已将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印发给处级干部再学习,并由区委书记在区委常委会上再动员、再部署,让处级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如有漏报、瞒报问题尽快到市委组织部进行更正修改。四是制定《崖州区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准实施专业化能力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组织部长蒲彩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十七)关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担当,严控重点领城廉政风险”的意见。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深化政治巡查,实现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准确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二是完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目前,已对新进系统人员组织了一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三是成立区巡察机构,利剑作用初步发挥。研究制定相关巡察意见和方案,加大对腐败问题的巡察力度,做到巡察全覆盖,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目前,全区已开展两轮巡察,共巡察10个村(社区),发现问题线索12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区财政局修订完善了《三亚市崖州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并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补助资金发放管理通知》《关于规范财务程序和报账材料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转发到区各预算单位,严格财务制度、规范报账程序。五是召开了支付中心全体人员会议,对于涉及的业务问题,进行专题辅导。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书记林有炽  区政府区长冯强  区纪委书记黄赋荣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办区财政局

(十八)关于“强化巡视整改,巩固巡视成果”的意见。一是健全巡察成果运用转化机制,严格规范巡察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公开等重点环节工作。二是召开区委常委会8次,专题工作推进会2次,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把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部门和人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目前开展整改督查5期,切实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四是印发了《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关于认真抓好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及《反馈意见问题分解表》。5月4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五是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巡察反馈、巡察签收和巡察约谈制度,直指问题、言明责任、传导压力,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负责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巡察公开力度,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按规定及时向党内外公开。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责任领导:区委书记林有炽  区人大主任蔡荣和  区政府区长冯强  区纪委书记黄赋荣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  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巡察办

三、从严从实,加快办理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省委巡视组通过三亚市纪委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件,移交信访举报5件。区委和区纪委高度重视,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分析研判,开展调查处理。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问责不作为、乱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侵占基层群众利益问题。截至目前,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均正在核实中。移交的5件信访举报件中重复件1件,实有4件,立案结案1件(处分1人),其余3件均正在初核。

四、继续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一)关于“2007年开工的水南大道旧桥连接线(700米)项目至今未能完工”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水南大道旧桥连接线(700米)项目至今未能完工,项目需要进行宅基地安置的有11户,但因有3户农户在选择安置地时,犹豫不决、挑肥拣瘦,至今仍未选定安置地,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延长。

下一步整改措施: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区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尽快完成宅基地安置工作,11月前完成路段铺装工作。

整改时限:预计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关于“2012年,崖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已完成立项、立项且资金到位,2016年10月才开工,至今未完工”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崖州中心幼儿园项目于2016年10月6日开工建设,合同工期360天,由于土地纠纷和沙场租用等问题,施工过程中多次遭遇村民阻工,加之施工方责任心不强,导致进度缓慢。现已勒令施工方加快建设进度,但6月份以来三亚地区连续暴雨,导致墙面无法干透,严重影响了施工工期,计划8月30日完工。

下一步整改措施:要求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加大工作力度,派专人进驻施工现场,督促施工方按进度完工。

整改时限:计划2018年830日前完成

()关于“在南山4+2“项目征地过程中,没有规划好拆迁户的建房选址,导致出现二次拆迁、二次补偿现象”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崖州规划分局正在办理“4+2”项目安置区内规划许可。但因为办理安置区群众征地手续需要时间较长,加之,村民向村小组及村委会报送申请表确认身份过程缓慢,影响审批小组整体审批进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与村小组对接,督促村民加快提供确认身份申请表,加快办理“4+2”项目安置区内规划许可。

整改时限:计划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关于“全区完成年度消减违建存量任务缓慢,旧违建未拆新违又现,2017年度违建存量18.7万平方米,截止2017年12月消除存量0.3万平方米,仅完成1.6%”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经核查,我区2017年度违建存量18.7万平方米,这些违建大部分为撤镇设区前规划报建程序不完善时新建的民宅,大部门符合自建自住、一户一宅等原则,且对规划影响较小或基本无影响,属历史遗留问题。为保障居民的住房刚性需求,我区已安排崖州国土分局、规划分局正针对违建进行分类界定,区城管局分类处置。现正在分类界定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乡村规划界定调整完成后,区城管局将按拆除、补办手续、暂缓拆除等方式消减违建存量。

整改时限:计划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关于“2017年南山片区有新增105栋违建,新增4.4万平方米存量,目前仅拆除16栋”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区城管局已对该片区严重违反整体规划、超高超大、影响国道安全等相关规定房屋,予以拆除。现崖州国土分局、规划分局正针对符合自建自住、一户一宅等原则,且对规划影响较小或基本无影响的违建,进行分类界定。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乡村规划界定调整完成后,区城管局将按拆除、补办手续、暂缓拆除等方式消减违建存量。

整改时限:计划2019年12月31日前完

()关于“镇海村委会沿海16家养殖场污水直排入海;梅联社区角头湾海岸2家养殖和6家养鱼塘养殖污水直排入海”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镇海村养殖场排放废水经监测水质达标,主要是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环保手续不完善,现已进行相应处罚。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区认为不适宜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应当采取退塘还林、退塘还湿的方式进行政策性退出。目前,正在向市政府申请政策性退出并请求资金支持。二是由于省市尚未规划海水养殖行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所以,暂时无法细化我区沿海养殖规划。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待市政府批复同意政策性退出并给予资金支持后,开展相关退出工作。二是待省市出台海水养殖行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规划后,我区将按照《崖州区海水养殖行业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海水养殖场直排入海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整改时限:计划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关于“崖州中心渔港停靠渔船排放的污水和废弃物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入港池中,2017年7月至10月连续监测的港池水质为海水劣四类,港池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经市环保局监测,2018年3月,港池水质已达到海水2类,但港池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还需继续保持。目前整改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漳波河整合整治工程由市水务局作为项目业主,项目投资大,工期较长,不能短时间完成。现区海水局联合大隆水库管理局已经开展项目征地工作。二是包含污水管网建设保港中心大道改造工程虽已开工建设,但因要保障建设安全问题,所以建设进度较为缓慢。是区海水局组织开展了港池巡查,但崖州区海水局工作人员无执法证,无海上交通船,执法能力弱,渔船夜间和在隐蔽处排放污水和废弃物,取证困难。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开展项目征地工作,推进漳波河整合整治工程建设。二是推动港门临时市场污水处理站尽快完工。三是加快推进保港中心大道改造工程建设。四是加强区级执法力量建设,坚持渔港水域巡查,对发现的直接往港池排放废弃物和废水,在港区水域拆船、旧船改装的违法行为线索,移送至市渔政处查处。

整改时限:计划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关于“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部分污水未给崖城污水处理厂和创意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没有发挥好污水处理厂的作用”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我区排污排水系统整改共3个项目,分别为:崖州区古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污水管网及崖城老市场及城东市场周围排水管建设项目、崖保路(崖城污水处理厂-临高小学)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三亚市崖州区城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目前,崖州区古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污水管网及崖城老市场及城东市场周围排水管建设已完成,崖保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因要做好建设安全措施,确保车辆行驶及行人安全,所以施工进度较慢。三亚市崖州区城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已立项,但正在开展初步设计、编制、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计划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建设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施工方加快推进崖保路(崖城污水处理厂-临高小学)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计划于2018年9月竣工。二是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启动三亚市崖州区城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的征地等工作。计划于2019年8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整改时限:计划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

()关于“全区事业编制972人,实有839人,空缺133人,空缺率达14.3%”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区级不具备直接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权限,且全市事业编制人员较为紧缺,通过调动等其他途径难以解决事业编空缺较多问题,区编委和区人社局已按权限就我区事业单位缺编情况向市编委和市人社局申请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市编委6月20日批复我区可招录事业单位人员13名,现区政府正在进一步完善招录方案,待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启动招录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启动事业编制人员招录工作。

整改时限:待招录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启动事业编制人员招工作。

(十)关于“2017年全区雇员总数为514人财政负担1505万元;临聘人员总数为869人,财政负担3603万元”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三亚市正在制定全市雇员管理规范的指导性文件,我区政府雇员的定员定额数量尚未明确。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全市雇员管理规范指导性文件下发后,我区将按照文件进行整改,完善区政府雇员定员定额岗位管理。

整改时限:三亚市雇员管理规范的指导性文件下发后,遵照执行。

(十)关于“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32名,仅配备了9名,仍空缺了23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现有事业单位人员学历和身份达不到调整任用条件,其他13个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岗位暂无符合条件人员可配备。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通过人才引进、督促现有在编人员提高学历等方式,尽快配齐配全事业单位科级领导。

整改时限:需长期坚持

(十)关于“对2017年区审计局审计发现的区城管局重复发放误餐补贴、区交安局车辆油料支出不合理等问题未提出整改意见,直至巡视巡察发现后才做清退”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区纪委已对区城管局进行立案调查,因同一部门问题线索较多,需并案调查。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案件处理进度。

整改时限:在服从案件质量基础上尽快完成。

(十)关于“处理信访不及时。截至2017年12月,仍有市纪委转办件和信访举报件共38件未办结”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根据时间服从案件质量的原则,市纪委转办件和信访举报件要保质保量完成,需要时间较长。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提高质量和效率。二是不断完善案件分析、定期案件汇报机制。

整改时限:在保障质量前提下,加快减少问题存量

(十)关于“违规用公款租房用于领导和职工休息用房。2015年至2017年,区政府办为三套班子成员租赁住房共支出83.43万元,为干部职工租赁南山驷马安置区50套住房和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共计68.41万元”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待租房到期,区政府将不再承担租房费用,一切租房和水电物业等费用由个人承担,但由于签订租赁住房合同在巡视整改之前,所以租赁住房最晚到期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待租房到期后,区政府将不再承担租房费用,一切租房和水电物业等费用由个人承担。二是同心家园21期公租房人员名单市住建局已确定,公租房分配方案区住建局正在起草中,将按照摇号或者单位统一等方式对公租房进行分配。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29日完成

(十六)关于“2015年,区政府对451.297万元的金阳光温泉小区拆除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单位,工程款至今无法拨付”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同一部门问题线索较多,区纪委对该问题同其他反映城管局问题合并调查,目前正在调查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对相关责任进行问责。

整改时限:在服从案件质量基础上尽快完成。

(十七)关于“2015年至2017年,区城管局负责的项目中,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而未履行程序的有2个,涉及金额76.8万元”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同一部门问题线索较多,区纪委对该问题同其他反映城管局问题合并调查,目前正在调查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对相关责任进行问责。

整改时限:在服从案件质量基础上尽快完成。

五、巩固深化巡视成效,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下一步,我区将坚持问题导向、时限倒排,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区委将严格对照《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问题分解表》,强化督促检查,开展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整改完成需继续长时间整改的,紧盯整改各阶段,督促整改取得实效;对整改、解决问题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重点突出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举一反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选人用人等方面为重点,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深化整改成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区委将在整改工作中,不断加强思想建设、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和完善制度建设,切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对财经纪律和“三公经费”开支等方面的监督,遏制住“源头性”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实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贡献崖州力量,让老百姓共享最实在的发展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835849;邮寄地址: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员会区委办,邮政编码:572025;电子邮箱:sanyayzq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