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其他信息>廉政教育
糊涂的老陈
——崖州区水南村党员陈运辉案例剖析
“我知道我错了,我当队长十几年,从来没有扣留过村民的钱。我以为这是我们的家庭内部矛盾,所以才扣留了裴某娥的土地承包款。纪委找我谈话后,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组织给我的处分,我愿意接受。”在崖州区纪委办公楼里,当宣读完对水南村第八小组组长陈运辉的处分决定后,他懊悔的说。
事情还要从崖州区纪委接到举报说起,多名群众称水南村第八小组组长陈运辉在代发土地租金过程中,滥用职权,扣留农户租金。
接到举报后,崖州区纪委监委核查组第一时间走访相关群众,入村实地勘查土地现场,调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相关原始材料。最终查实,陈运辉私自扣留承包款所涉的土地是登记在水南村民裴某娥所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该证书是经村委会初审、镇政府复查、市农业局审核,最终获市人民政府核准颁发,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裴某娥的老公是我大哥,从1982年分田到户的时候就因为这块土地分不平,我和大哥就闹翻了。我和她没有任何经济来往和债务,我是因为觉得18亩土地有纠纷,当时父母没分清楚,不能全归她家所得,所以就趁代发租金时扣着没给她。”面对裴某娥出示的土地经营权证书,陈运辉仍然执迷不悟,单方面否认其合法性,拒不退还土地承包金,使得村委会、区司法局多次调解无效。陈运辉已涉嫌侵占罪,应当追究相应责任。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工作人员在同陈运辉谈话时,一一阐明其所触犯法律的事实。“老陈,你糊涂啊!根据刑法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你扣了人家5万多,你自己想一下,严不严重?”工作人员严肃的说。
“啊!我真是老糊涂,没想到问题这么严重,就是觉得这是家里的事。”陈运辉很羞愧的说。
经过一轮细致认真的思想政治工作,审查调查组最终使陈运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由最开始的“当年我们家分地的时候就存在土地纠纷,所以我想扣留这笔钱来让她妥协,她出示的土地经营权证书一定是假的,你们别想骗我”的抵触思想,转变为“作为党员、村民小组组长,我不该用扣留她土地承包金的手段去胁迫处理纠纷,应该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去解决”的理性认识,逐渐唤醒其党员初心。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陈运辉主动配合,坦白个人违纪违法事实,认错态度良好,主动将违纪款退还给裴某娥。
“我与裴某娥的土地纠纷一案,由于我主观认为是家庭的土地分法不合理问题,面对裴某娥已管理了36年的土地和土地经营权证书,我仍然执迷不悟,在2018年10月16日扣下了他们的土地承包款52950元,以此希望将裴某娥分得的土地分为三份。我身为一村八组组长,也是一名中共党员,没有正确认识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区纪委严肃认真的思想工作,我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思想及行为,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希望组织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陈运辉在区纪委监委谈话室写下的检讨书。
作为党员干部在面对与自身有关的纠纷时,更应该谨慎处理,换位思考,将自己放在普通群众的位置上,去寻找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切不可以权谋私,将组织纪律抛之脑后,利用手中的权利去解决“自家”的事情,成为侵害群众利益的“苍蝇”。一时糊涂,终身后悔。
最后,陈运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区纪委监委同时出具监察建议区民政局依程序罢免其水南村第八小组组长职务。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崖州区纪委监委 盛受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