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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纪委监委关于一例坐收坐支集体收入、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
典型问题的通报
近年来,崖州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土地承包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作用,现将查处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坐收坐支集体收入的问题
2010年8月至2019年8月,长山村第五小组组长黎永泽、副组长兼报账员韦敏在任职期间收取土地承包租金等村小组集体收入共计25462元,未按规定入账村集体账户,坐支集体收入21197元用于村小组事务,结余4265元韦敏个人自存。黎永泽、韦敏二人不按程序将集体资金入账“三资”,坐收坐支集体收入,致使集体资金脱离“三资”监管,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黎永泽负有领导责任,韦敏负有直接责任。
二、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等问题
黎永泽未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私自同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将位于长山村第五小组三格园坝子下段、三格园土地及乐东九所境内“新庄”土地违法违规发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过程中还发现,长山村第五小组集体土地发包存在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等问题。
经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建议区民政局依程序责令黎永泽、韦敏辞职,结余资金收回集体账户,纳入“三资”监管。由长山村委会牵头整改前述集体土地发包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区部分村级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严格、不到位及个别村干部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等问题。目前,仍有部分村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视制度为摆设,侵害了集体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各村(社区)、南滨居两委、村小组长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提升村级事务管理能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依规处置集体“三资”,依法依规发包集体土地,防止集体土地发包过程中出现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和集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