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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近日,三亚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市热带海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风景规划管理科科长程火生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0年,程火生在负责三亚某文化旅游区开发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一辆小汽车,直至2017年11月才归还。2018年4月,程火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天涯区立新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德忠公款报销个人车辆维修费用问题。2015年6月,时任立新村委会主任李德忠利用职务之便,使用集体资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家车维修费。此外,李德忠还存在违规办理贫困户申报、虚报民房装修款套取资金、虚报误工补助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李德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麦世滋等3人违规报销接待费用、公款报销旅游购物费用等问题。2013年1月,时任市编办主任科员易胜国、工勤人员苏阳师等人违规报销赴哈尔滨考察中的旅游购物费用。2013年7月,易胜国与时任市编办综合科科长麦世滋以签订虚假考察合同形式套取现金用于偿还单位拖欠酒行的接待用酒费用。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期间,麦世滋多次帮助易胜国、苏阳师等人以下乡调研油料费名义,使用私家车加油发票报销垫付接待费用。2014年1月,苏阳师还让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职员陈某用同样方式帮其报销接待费用。2018年7月,麦世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易胜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苏阳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三令五申,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厉整治“四风”问题。在此高压态势之下,仍有部分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被从严惩处是必然结果。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抓作风建设上充分体现“四个意识”,不仅要突出“治标”,认真做好对照检查,该纠正的纠正、该制止的制止,而且要强调“治本”,将学习剖析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从理想信念、工作程序等方面下功夫抑制不正之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揪住不放,做到惩治腐败力度绝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向好。
(三亚市纪委监委 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