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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

来源:天涯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01-31 17:42

第一部分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巡察工作的规划和措施,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有关巡察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

(四)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全区巡察工作;协助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五)负责督办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六)配合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巡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监督和管理,为巡察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七)完成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预算表

2023年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3.1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693.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93.1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693.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3.17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3.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6.69万元,主要是巡察工作任务重,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9.96万元,占89.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14万元,占5.6%;卫生健康(类)支出19.15万元,占2.8%;住房保障(类)支出14.92万元,占2.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9万元,主要是工作任务重,行政运行预算数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69.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19万元,主要是巡察工作任务重,预算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增加,导致预算数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77万元,主要是上年度单位职业年金未记实。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1万元,主要是医疗支出基数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4.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三、关于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23.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

公用经费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

四、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二)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无)

六、关于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693.17万元。

七、关于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693.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693.1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6.69万元,主要是巡察工作任务重,支出增加

八、关于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69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38万元,占32.23%;项目支出469.79万元,占67.7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6.69万元,主要是巡察工作任务重,支出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1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93.1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