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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通报三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推动疫情防控各项责任落实,近日,三亚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具体是:
一、天涯区交通运输局一级科员、布甫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赵小宇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认真履职问题。2020年1月26日晚,天涯区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所有在省内的驻村工作队员从1月27日开始,投入所驻村的疫情排查工作。1月27日,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最晚于1月28日上午前返岗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赵小宇仅在1月27日凌晨将天涯区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通知转发到布甫村委会工作群,没有及时对所在乡村振兴工作队的具体工作作出部署,且在未经请示汇报、未与村党支部联系的情况下,缺席1月28日布甫村召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直到1月28日下午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其不在岗、经电话联系后才返回工作岗位。之后,赵小宇亦未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疫情防控。2020年3月,赵小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崖州区南山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海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2月13日下午,崖州区南山村南山一小组225国道旁一村民住宅发生因理发、打牌造成的十余人聚集活动,南山村委会未及时制止。董海林作为南山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该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三亚市“群防群治,共抗疫情”十条措施》不严格,对村民群众思想动员和工作人员政治动员强度不够、效果不好,导致发生村民聚集活动,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董海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三、天涯区水蛟村党总支部原组织委员、村委会原委员董常文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和不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问题。2019年12月27日,董常文向水蛟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递交辞职书,申请辞去党总支部委员和村委会委员职务。2020年1月起,在上级未批准同意其辞职的情况下,董常文以已辞职为由一直未到村委会上班。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在防控形势严峻、村委会人员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董常文不主动参与村委会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很坏的社会影响。鉴于董常文在组织调查期间,能够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在2020年2月10日当天谈话结束后便返岗参与疫情防控。2020年3月,董常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