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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区通报一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案例
来源:天涯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4-16 19:4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近期,天涯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一起党员干部醉驾的典型案例。
天涯区环卫所原党组成员、副所长吴小毅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1月4日晚,吴小毅醉酒驾驶小型客车于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吴小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2020年12月11日,吴小毅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1年3月12日,吴小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上述案例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毫无敬畏之心,这必将自食恶果,受到严肃惩处。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彻底从思想深处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定性。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要切实引以为戒,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加强自我约束,自觉系好遵纪守法“安全带”,时刻紧握法纪“方向盘”,始终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确保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不越违纪违法“雷池”半步。
(天涯区纪委监委 董利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