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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通报四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增强纪律震慑力,近日,三亚市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副局长董跃明非法占有扶贫物资问题。董跃明在担任马亮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下发扶贫物资的过程中,违规领取猪苗20头、鹅苗13只,按当时采购单价折合人民币10518.5元。董跃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二、天涯区立新村党总支部副书记陈明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陈明师在担任立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委会及村小组集体工作经费3960元用于个人开销,且先后两次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擅自对外承包总造价为69800元的村集体工程项目,违反了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陈明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
三、崖州区赤草村第一小组组长李森茂违规占有集体征地补偿款问题。李森茂无视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拒不将西南电厂至崖城段新建电网工程征用其承包的0.144亩集体土地补偿款20966.4元的60%上交给村集体。李森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占有所得被追缴。
四、天涯区槟榔村委会四组原组长李冬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李冬梅在担任槟榔村委会槟榔四组组长期间,收受村集体场所和土地承租方三亚市某公司辛苦费2625元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2月16日,槟榔村委会四组将收取的租用给三亚市某公司的防洪楼、篮球场和集体土地的租金用于发放村民补助后,余款34625元在组内私设“小金库”,李冬梅作为组长对此应负主要责任。李冬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组内私存资金上交村集体三资账户。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