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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区吉阳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4月2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了巡察。8月19日,区委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传达部署。把整改落实反馈问题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大机遇,立即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要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全力推动我委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整改责任,我委成立了由工委书记邵慧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性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问题、具体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抓实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效。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3次,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采取对账销项,解决一个、销项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我委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4・13’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实施《中共三亚市吉阳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支部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整改期间,我委党支部采用集中学习研讨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4・13”讲话精神3次。同时,通过讲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委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二是强化对机关党支部学习情况的跟踪问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等活动,采取党员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对17个党支部进行抽查指导,进一步了解机关党支部的学习情况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开展不力的,现场指出不足和建议,帮助其整改完善。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不重视党建思想理论知识学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带头学习贯彻党建思想理论知识。8月26日,我委专题学习了《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修订本)》一书全部内容,同时对党建最新知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坚持以党建引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和三亚市委书记周红波署名文章《为党建引领自贸港建设提供更多“三亚实践”》进行深入学习,并结合实际进行深入研讨,进一步提高我委全体干部职工党建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组织机关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为加强机关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氛围,采购110本《基层党务工作指导手册》下发至机关各党支部,要求机关各党支部就《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修订本)》等相关党建理论知识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针对“督导机关各党支部抓理论学习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机关支部党建理论学习督导检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规范化示范点创建等活动,对全区36个机关党支部进行督导,并于9月24日组织召开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授牌仪式暨工作业务交流会,将机关党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二是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联合开展党日活动的方式,帮扶党建工作薄弱的区旅文局党支部落实“软弱涣散”问题整改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4)针对“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没有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统一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三亚市吉阳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11月8日,我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0月15和11月8日组织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内容2次。11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二是守住建好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对“工委-各党(总)支部工作群”管理,利用微信群转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托各支部党打造建阵地,新增制作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栏2处。结合我区思想作风懈怠风险防控专项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各机关单位在自由贸易港建设进程中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领域可能存在重大风险,于每月20日向市委汇总上报该项工作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针对“没有指导机关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造成部分机关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协同区委宣传部对机关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学习情况和不是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作为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年度党建考核重要事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财务管理不严,报销手续不规范。
(6)针对“2020年7月9日报销“七一”“忆党史、铭党恩”主题宣讲活动讲课费用1500元,报销材料不齐全,缺少发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巡察过程中反馈此问题后,我委已于4月13日补齐报销材料。协调授课老师将收到的授课费1500元退回到我单位基本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重新支付该笔费用。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单位负责人已要求相关责任人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三是制定实施《中共三亚市吉阳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流程,加强报账材料审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筹划工作能力欠缺,主动性作为不够。
(7)针对“预算项目经费使用率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科学谋划机关工委年度预算。11月11日我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2年预算项目,确保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强化日常督查提醒,按季度召开项目经费使用推进会,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反馈,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率 。三是研究制定预算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将预算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相关制度纳入《中共三亚市吉阳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机关内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8)针对“预算经费不使用,资金未能发挥有效的作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老干部活动和服务经费管理。2019年12月区委组织部下拨老干部活动经费2000元,2020年使用该笔经费1905元;2020年7月区委组织部下拨老干部活动经费3000元,2021年使用该笔经费2475元。由于使用老干部活动经费都是跨年支付,导致使用率为0,我委已提醒区退休干部党支部及时开展老干部活动,确保老干部经费本年度内使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对区机关党建工作缺乏调研。
(9)针对“2019年、2020年仅走访调研了7个党建示范党支部,未对吉阳税务、吉阳法庭和吉阳老干部等党支部调研指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走访调研。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深入各机关党组织,督导36个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15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复评工作。二是树典型立标杆带整体。9月24日,召开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授牌仪式暨工作业务交流会,机关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60余人参加,邀请我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向参会人员讲解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内容,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示范点创建复审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机关工委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10)针对“区委直属机关工委直至巡察时仍未成立党支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巡察过程中反馈此问题后,我委立即于2021年4月成立党支部,并由时任工委书记陈运炯同志担任支部书记。二是从成立至今,机关工委党支部一直按照规范化标准进行打造。目前,已召开支部会议33次,党日活动18次,党课教育3次。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经常性谈一谈话等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推动我支部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1)针对“组织构架牌未及时更新委员信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巡察过程中反馈此问题后,我委立即更新组织构架牌委员信息。二是我委安排专人对单位电子表格信息和上墙信息进行及时整理更新。举一反三,对其他机关支部上墙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也作出提醒,要求及时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2)针对“谈心谈话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谈心谈话。经确认,2020年至2021年受到党纪处分的机关党员有9名,目前已与5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3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党员在外地无法开展,1名党员被留置无法开展。二是持续抓好提醒谈话。按照党内相关条例,对2021年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42人进行谈心谈话,确认其入党动机,加强其对党的认识。三是7月8日,会同区纪委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46名机关党支部书记参加。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落实党建相关工作条例不到位。
(13)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书记抓、抓书记”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协调区亚龙湾综合度假区服务中心党支部按相关规定改选支部书记,现该支部书记已改选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黄国梁同志担任,同时对所属机关各支部书记进行逐一排查,发现类似问题的立即纠正,确保各支部书记均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二是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逐一排查各机关党组织建设。2021年以来,新成立机关党支部2个,更名党组织2个,补选党支部委员7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党建工作传导压力不够。
(14)针对“没有抓住“关键少数”,没有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增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意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突出党建工作督查问责。采用现场督导方式加强对机关各支部党建工作检查,对未落实好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制度的支部书记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全部落实整改。二是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5月25日,举办“学党史·强素质”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党建工作水平。7月8日,举办“学党史·促党建”党(总)支部书记集中培训班,增强支部书记的政治意识和履职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力度不够。
(15)针对“指导机关党支部创新性开展党建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创新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促我区中心工作开展。10月21日,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吉阳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站桶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号召机关党员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切实发挥机关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11月19日联合多部门在中廖村开展了“党建引领新风尚 垃圾分类我先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机关150余名党员参加,该活动被人民网、海南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11月24日,组织机关党员参加“我为群众办实事”无偿献血活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二是以党建为引领,机关多个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如区住建局党支部在农村污水治理、小区物业“退场”等解决群众难事上都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6)针对“对组织生活会的开展缺乏指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会教育活动,列席参加区农业农村局党支部等3个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场提出意见建议8条,目前已全部落实整改。二是对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收集了解机关各党支部党史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按时要求其整改。三是在制度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具体规范和记录模板,帮助各机关各党组织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7)针对“对党务工作者业务指导不到位,导致部分党务工作者对党务业务不熟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采购《基层党务工作指导手册》书籍110本发放给机关各党支部,同时整理编撰了《党建工作规范手册》和《发展党员业务材料汇编》,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力度。今年以来,组织机关党务工作者培训班2期,特邀市委组织部干部讲授发展党员业务专题课程,解读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要求,解答常见问题。同时组织机关工委内部人员加强党建相关方面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机关党建业务工作指导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6.对党费收缴工作缺乏监督管理。
(18)针对“部分党支部存在未收取党费或未按标准收取党费的情况,区直机关工委没有及时发现并督促相关党支部追缴党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中央组织部2008年2月4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进行核查。下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对2019年4月以来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进行清查,共收到补缴党费10024.24元。二是主动靠前协助督促解决问题。派专人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区财政局党支部核查未按标准缴纳党费人员、金额,协助相关支部督促相关人员补缴党费,经努力,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党支部未足额缴纳党费党员15人,党费2975元,现全部补缴完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未足额缴纳党费党员38人,党费12184.48元,因退役军人较多,人员较分散等客观因素影响,收缴工作较滞后,现已补缴党费党员8人,补缴党费2748.44元,我委将继续协助并督促该支部尽快联系相关人员补齐欠缴党费三是参照有关标准严格测算雇员党员党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雇员党员收缴。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7.个别机关党组织设置不够合理。
(19)针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未按《党章》规定必须成立党委”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协调市直机关工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尽快理顺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已于11月12日,下发《中共三亚市吉阳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的批复》,建议先将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军人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到辖区外工作单位、户籍及居住地,其余人员将继续与区委组织部进行商议,目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在开展此项工作。二是继续加强机关党组织的设置。按照《党章》及党内其他法规政策要求排查区直机关党组织设置情况查漏补缺,督促机关党支部党员达到7人及以上的按规定设立支部委员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区直机关党建水平。
(1)针对“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对全区中心工作的引领保证作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真正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纳入工委重要议事范畴。”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会一课”等,组织我委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设置党员读书角,购买《治国理政》等原著读本,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主动研读。8月26日,我委部署学习《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修订本)》一书,并要求机关各党支部就相关党建理论知识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把学习成效转化推动单位业务的具体行动。二是以党建为引领,促我区中心工作开展。为发挥好机关党员在我区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10月21日,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吉阳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站桶督导”工作实施方案》;11月19日联合多部门在中廖村开展了“党建引领新风尚,垃圾分类我先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推动机关党组织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查破促”等活动上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统一部署。我委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三亚市吉阳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当中;11月8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各项重点任务;11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协同区委宣传部对机关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学习计划以及开展学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总结机关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完成情况:已采纳落实并长期坚持。
(二)强化党建主责意识,增强党建工作合力
(2)针对“要以《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统一领导责任的作用。要严格落实机关工委书记抓党建责任制,定期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多到机关各党支部调研检查指导,研究解决机关各党支部党组织生活、党建业务融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职责,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一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依据《条例》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起草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界定相关文件,着力解决党建责任模糊、内容不清晰等问题,通过细化抓机关党建的工作责任,压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二是加强对机关各党支部的调研检查指导。今年以来,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等活动,深入各机关党组织,对36个党支部督导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到场指导15个党支部创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利用日常督导,加强对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督查检查,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压实机关支部书记主体责任。紧密结合专项检查、党员座谈等工作,听取支部书记工作汇报,对未落实好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制度的支部书记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全部落实整改。
完成情况:已采纳落实并长期坚持。
(三)强化示范引领,提升机关党建整体水平
(3)针对“要对照《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充分发挥机关党建量化考评的作用。要加强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保证党的组织教育活动不落一人。要规范机关各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要加强机关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充分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的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督促指导,根据《条例》具体内容,作为机关党建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具体依据,对评议得分靠后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加强了同退休干部党支部之间的联系,督促区退休干部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确保经常化和规范化。三是注重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前进,发挥区政法委、区执法局党支部党建示范点引领作用,促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示范点创建复审工作。与区旅文局党支部开展联建共建,落实“软弱涣散”问题整改,实现了机关党建任务的有效落实和建设质量的整体提升。
完成情况:已采纳落实并长期坚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深化理论武装,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建设摆在抓党建促发展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和完善日常理论学习制度,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全面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论述和对海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乡村振兴等我区重大中心任务,强化我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和完善工委机关党建工作部署安排、日常运行、跟踪管理、考核监督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安排推动机关党组织在区重大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培育机关出党建工作的特色、亮点和创新点,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为吉阳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全面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追踪,常抓不懈,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我区机关党建上更高台阶。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88713606;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483号中共三亚市吉阳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572000;电子邮箱jggwjy@126.com。
中共三亚市吉阳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