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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吉阳区环卫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1月3日吉阳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所81座智慧垃圾屋(第二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专项巡察。2021年7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我所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上交自评材料应付了事,没有按要求写自评材料。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没有把自己在该公共工程项目中的职能责任写清楚,职能中涉及的廉洁风险防控主要措施没有列出,也未列出本人如何履行廉洁风险防控责任和在履行职能责任过程中发现了哪些问题、如何处置的、处置是否当有效等内容。第一责任人没有专项阐述涉及该公共工程项目的决策过程,没有附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
1.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重写自评材料;
2.认真吸取教训,今后的工作中廉洁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在履行过程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形成相关的会议纪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存在问题:
党支部议事规则不完善,公共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应上会讨论的事项不明确。区环卫所垃圾屋项目,业主通过函询比价找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代建招投标,中标的代建公司负责一系列的设计、施工等招投标,业主单位很少参与,渉及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代建报给业主,区环卫所没有经过充分研究、集体协商、会议决策,没有会议讨论的记录,未履行监督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招标采购工作职责。
整改措施:
1.召开支部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加强民主讨论;
2.2021年8月10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讨论,今后对于代建、监理、施工单位报来的资料要充分研究讨论、集体协商、会议决策,形成专题的会议纪要,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监督建设项目招标职责。(后续工程项目中如:在2021年8月10日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上讨论审议支付吉阳区2021年公厕新建工程项目相关拨付经费事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存在问题:
不按规定提交党支部会讨论。区环卫所部分重大工程项目事项未提交党支部会讨论,党组织对工程项目的领导作用没有发挥。
整改措施:
1.2021年7月29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一把手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代表党支部做自我批评,认识错误,后续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办事;
2.重大问题支部班子成员及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充分研究讨论,确保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杜绝“一言堂”的情况发生;
3.规范完善会议记录,安排专人(组织委员:蔡其壮同志)负责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班子成员的每一项意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存在问题:
区环卫所制定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针对性、操作性不强。
整改措施:
2021年7月2日,我所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内部控制审计自查,针对内控薄弱环节、风险防控漏洞、针对性及可行性不强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排查并相应完善加强。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存在问题:
项目未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报批,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垃圾屋项目于2019年3月30日开工,2020年1月24日竣工,截至巡察期间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认真落实,加强监督,确保项目开展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执行;
2.今后工作中,先将选址汇总列议题上报支部,由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会后将选址内容给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去函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存在问题:
可研报告建设规模和标准不合理。垃圾屋项目,可研报告未论证三亚市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现状、方式、能力及垃圾屋建成后移交管理等相关问题。经现场查看,垃圾屋目前尚未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功能,周边配套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不足。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单位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对可研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在今后建设项目中严格遴选咨询机构,委托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区发展改革局委托中介机构评审;
2.我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督管理,实施垃圾屋的分类管理、分类收运,完善配套设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存在问题:
项目未按时间规定征求规划选址意见和环评意见。垃圾屋项目未按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在完成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前征求市相关部门规划选址意见和环评意见。项目可研批复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时间为2018年9月3日,而三亚市国土资源局的复函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三亚市规划委员会的复函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
整改措施:
1.2018年4月27日,我所向吉阳区环境保护局发了《关于吉阳区81座智慧垃圾屋(第二批)建设工程项目环评的函》征求环评意见;吉阳区环保局于2018年5月3日给予了复函(吉环函[2018]64号),环评意见征求程序符合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2.在今后的工作业务中多与有关部门沟通,注意时间差等,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今后项目工作中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应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包括:建设申请、项目建议书、选址、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土地征迁、初步设计、前期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申领施工许可证、开工放线、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审核结算、资料归档等。第十二条: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下达后,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项目建议书应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及内容、投资匡算、资金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进行初步分析,并及时完成报批。第十三条:项目建议书批复后,项目业主应在及时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以及按规定应作的安全预评价等审批手续的同时,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的两个月内应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报区发展改革局委托中介机构评审。总投资小于500万元(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可直接进入图设计、原则上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的两个月内完成)。严格遵循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八)存在问题:
聘请监理单位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区环卫所聘请的海南**是通过三家公司询价竞得的项目监理资格,但该公司的报价233173.26元与区财政局工程预算审核报告的工程监理费233173.26元数据完全一致。经查阅三家监理公司报价文件及报价单以及和报价人王堂源谈话了解,王堂源是三亚**监理谈判人,也是现任监理单位海南**监理工作人员,他承认海南**和三亚**的监理报价材料均由他一人编制。
整改措施:
1.2021年8月24组织所领导班子、各办主任、各队队长与第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海螺停车场会议室召开内审问题反馈会议,完善内控制度;
2.规范聘请监理等参建单位遴选程序,在今后项目工作中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十八条:项目建设管理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符合公开招标条件、已完成审批的项目,应按程序组织公开招投标,对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通过报价择优比选方式,经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决策遴选合格供应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九)存在问题:
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建设,也未出具变更通知单。垃圾屋项目中,由于项目选址复杂、用地地形和建设条件略有不同,个别垃圾屋未按实际设计图纸施工建设,但未针对局部结构调整及时出具变更通知单。
整改措施:
1.2021年8月24组织所领导班子、各办主任、各队队长与第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审问题反馈会议,研究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在今后项目工作中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三十七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签证制度。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需经项目主管领导认可,所长确认。增加量超过投资额10%的,须履行报批手续。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施工合同以外的零星事项,需增加(减少)工程造价的,应进行现场签证,隐蔽工程必须在覆盖前确认,按照一单一算,当天清算的原则,先由项目责任人、监理工程师核实,分管领导核准,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存在问题:
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不严。垃圾屋项目中施工地点未设置人脸识别和打卡设施,项目经理、技术总监等关键管理人员实际到岗较少,代建、监理单位没有履职尽责,没有做好施工现场人员考勤记录。日常监理工作仅由王堂源现场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很少到现场,导致该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
在今后项目工作中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对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要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的,要明确建设方代表以及质量、安全、组织协调等责任人,逐级落实责任制;项目领导小组,应加强对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的监督、指导;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第三十五:项目责任单位(科室)要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和指导。对于隐蔽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要把关检查,并按规定要求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一)存在问题:
施工单位未按施工图规范施工,存在不按施工图纸做屋面防水的情况。2020年12月25日,巡察组组织区环卫所、施工方、监理方到迎宾路海鲜广场两座建好的垃圾屋现场进行查验核实,发现未按设计图纸要求不严施工的问题。施工方对垃圾屋项目的屋面及防水工程项目中的“屋面卷材防水”,及瓦屋面中的“内配∅6.5@500*500钢丝网”两个小分项均未施工,涉及工程量10多万元,巡察组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整改措施:
1.对于巡察组检查中发现的“施工方对垃圾目的屋面及防水工程项目中的“屋面卷材防水”,及瓦屋面中的“内配∅6.5@500*500钢丝网”两个小分项均未施工,涉及工程量10多万元”问题,我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处理;
2.经会议研究决定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按我所规定时间内退还相应的10多万元建设费用;
3.在今后工作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建设项目监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二)存在问题:
存在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在垃圾屋项目中,业主单位区环卫所内控制度要求施工预付款不能超过25%,但实际却按30支付施工预付款。该项目还存在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业主单位超付进度款的问题。监理月报显量开工至2019年6月31日, 81座垃圾屋累计完成7座垃圾屋建设,另在30座垃圾屋正在建設,整体开工率未达50%, 2019年6月18日施工单位以累计完成87.5%工程量为由,申请按合同金额70%支付进度款,2019年8月17日业主单位同意支付该款项。
整改措施:
1.2021年8月24日组织领导班子、各办主任、各队队长与第三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审问题反馈会议,完善内控制度;
2.在今后项目工作中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四十八条: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项目的建设资金应专户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支出预算、工程进度等申请和拨付资金。第四十九条:凡纳入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计划、合同、预算、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基本程序:用款方提出申请一一项目监理(责任)部门确认工程量及进度一一项目责任部门审查一一财务、项目的分管领导分别审核一一所长审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三)存在问题:
对施工方付款申请中的税金项审查不严,存在多付税款问题。在垃圾屋项目中,施工方第一次申请进度款支付,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9%,但在税金项目计价表中将费率取数为10%,导致项目进度款超额支付税金73954.02元,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1.召开支委会强调财务办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财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把关好税率事宜;
2.已按巡察组的要求,立行立改,让施工单位退还多付税款。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四)存在问题:
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垃圾屋项目中,所签的施工合同第119页规定“承包人须在合同签订14天内,向发包方提供国内银行出具签约合同价总额30%的预付款保函及签约合同价总额10%履约保函,但在支付建安费预付款时,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30%的预付款保函,且所提供的10%履约保函不是由国内银行出具的。
整改措施:
1.因代建单位未能严格尽职履责监管施工单位,亦未将此情况及时告知我单位,导致未能及时责成施工单位严格履约;
2.今后我单位将认真落实、承担代建项目业主单位的主体责任,做到真正严格监督,不走过场,要求代建单位切实履职尽责,依据合同规定,严格监管;
3.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等有关法规学习,强化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
(一)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及习总书记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要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增强班子成员责任担当意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对公共工程项目、重大事项决策等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落实情况:
1.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并且每会每课都认真学习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报告及贸易港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讨论与指导工作;
2.今后公共工程项目、重大事项等都统一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把握好质量、进度等工作。
完成情况:已采纳落实并长期坚持。
(二)要全面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增强跟踪监督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共工程项目的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的管理,建立健全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管理体系,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划分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组织要重点排查重要环节、关键岗位所存在的廉洁风险点,用好约谈教育机制,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纠正。要严格财务纪律,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落实情况:
1.制定相关的工程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做到每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
2.项目直接责任人每月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项目监管、进度等落实情况;
3.支部及时的跟踪项目进度及关注项目风险点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加强对责任人的监管及处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合理做好经费的管理和拨付。
完成情况:已采纳落实并长期坚持。
(三)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中央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工作、深化改革的有力抓手,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思路和整改措施,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要做到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各项制度,发挥好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
落实情况:
1.完善剖析巡察发现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制定完善相应制度,补齐漏洞;
2.强化支部组织第一责任人落实好主体责任。
完成情况:已采纳落实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265006;邮寄地址:三亚市商品街大道95号,邮政编码:572000;电子邮箱:jyqhws@163.com。
中共三亚市吉阳区环卫所党组(代)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