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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谈话四要四不要

发布时间:2020-07-20 15:56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审查调查谈话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要想取得好的谈话效果,需要精准把握工作规律,运用科学思维和方法,在谈话过程中切实做到“四要”“四不要”。

一要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不要急于求成、拔苗助长。谈话是做人的工作,需要一个过程,这是客观规律。谈话人员要做的,就是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尽可能把过程变得短一些。所以,必须在尊重和遵循客观规律基础上,尽心尽力、精益求精地做好工作。有的案件,审查调查对象已经准备好几年,想一下子突破,可能性不大,且一味着急很可能荒腔走板,适得其反。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工作做对了、做到了,才能真正解开审查调查对象的心结,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完全信任组织。谈话人员必须有这份清醒和自信。正所谓没有比心更高的山,也没有比脚更长的路。从客观上讲,没有拿不下来的山头。谈话人员必须增强自信和自觉,把握主动权,既避免急于求成、拔苗助长,又要积极作为、有所作为。

二要辩理说法、情理交融,不要盛气凌人、装腔作势。说服人不是靠谁的声音大,不是靠以势压人,也不是看谁更能编、更会演,而是靠理、法、情的结合与交融,看谁所说的话能够走心。有句话叫促膝谈心,促膝,说的是距离要近;谈心,则是真诚以待,谈的是心,而不是别的。通常所说的零距离对话,不是身体上的零距离,而是心灵上的零距离。谈话人员如果能及时抓住、抓准谈话对象的心理动态,把理讲透、把法析明、把路指对,说出来的话他才能够听进去。谈话人员讲的理在点子上、说的法关系到谈话对象的切身利害、指的路让他看到了希望,他能够感知到谈话人员是真心帮助,那么,他向谈话人员敞开心扉也只是迟早的事情。

三要触及灵魂、触动思想,不要生硬晦涩、冷嘲热讽。谈话的过程,不仅是对谈话对象的考验,更是对谈话人员的考验。谈话对象的态度不好,产生对立、对抗情绪很正常。在这种情况下,不是以硬对硬,而要以柔克刚。谈话的过程,其实也是心与心的对撞,对上了才有火花。对谈话对象,该尊重的必须要尊重,该理解的一定要理解,对其过去的成绩,谈话人员要敢于和善于肯定,该肯定的不要忌讳;对他的问题,也要敢于和善于否定,有的时候要委婉,旁敲侧击,有的时候要一针见血,直击痛处。但无论如何,谈话人员的观点都必须鲜明,避免发出模糊的甚至错误的信号。在谈话中,要以带有情感与温度的语言,以强烈对比的手法,触动其心灵深处,引导其正确认知和对待做出的成绩与犯下的错误,并使其清晰认识到过去的成绩组织不会否定,但成绩无法抵消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四要勠力同心、精诚团结,不要个人主义、功利思想。虽然谈话主角往往是谈话人,但服务和保障谈话的却是整个团队。审查调查组打的是典型的集团战,而不是分队战,更不是单兵战。每次谈话的成功,都是集体智慧和心血的结晶。审查调查组不仅要加强谈话组内部主谈人与助谈人之间的协同,更要加强谈话组与外查组的配合。必须充分尊重外查成果,尤其要牢固树立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理念,注重物证、书证在审查调查突破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各类证据综合分析,切实把外查证据及问题线索用好用活,及时推进谈话工作。同时,加强驻点协调,注意发挥陪护、医疗、生活保障在谈话中的作用,把安全防控、人文关怀做到位,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谈话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