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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强化”助推巡察干部建设再上台阶

发布时间:2020-08-03 09:58来源:

七届市委开展巡察工作以来,三亚市委巡察办一手抓巡察“全覆盖”,一手抓巡察队伍建设,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为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巡察业务培训。坚持巡前培训常态化,每轮巡察启动后对抽调巡察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精准发现问题、准确研判问题和总结提炼深层次问题的能力,提高政治巡察质效。坚持岗位锻炼经常化,积极选派巡察干部参加中巡办、省巡办巡察系统性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采取“以干代训”等方式,为巡察干部“充电蓄能”。坚持系统培训全面化,采取“自学+集中学+系统培训”模式,强化日常学习监督的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单位领导及专业人员,对巡察干部和巡察“三库”人员开展巡察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巡察发现问题能力。今年以来,开展巡前集中培训2次110人次,派员参加省级培训13人次,参与省纪委网络培训1次,各巡察组组内培训10次。
      强化执行评价制度。建立巡察抽调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巡察干部工作情况的考核鉴定采取巡察组组长负责制,由巡察组组长根据巡察干部在巡察工作期间的表现,填写《三亚市巡察干部工作鉴定表》,如实给出鉴定初步结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确定鉴定结果。
      强化干部培养锻炼。推动巡察人才库建立,组建巡察组长库、巡察工作人员库、巡察工作专业人员库共X名的“三库”人员队伍,对人才库进行动态管理,每轮巡察从“三库人员”中选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工作作风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市委巡察办根据巡察干部工作鉴定结果,出具“巡察干部工作表现”书面材料,反馈到抽调干部原单位,作为该干部个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同时将“优秀”的干部作为市委下一轮巡察工作抽调干部优先考虑,对“合格”而又不属于巡察人才库中的干部,及时充实到人才库,对“不合格”的干部从巡察人才库中移除,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充满活力的巡察干部队伍。选优配强巡察干部,按照“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原则,市委巡察机构与组织部门密切沟通,安排讲政治、懂业务、守纪律、敢担当的优秀处级、科级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2018年以来已成立4个专职巡察组,配备专职巡察干部12人,为有力推动巡察监督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亚市纪委监委  谢香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