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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与“信”的博弈

发布时间:2019-12-20 11:32来源:天涯清风网

近日,有网友发现,在某知名视频平台上,热播剧《庆余年》的播放列表里,除了原先已有的“VIP(会员)提前看6集”之外,突然又出现了“超前点播”,即网友在会员的基础上,再交50元即可再多看6集。此举一出,引发众多网友不满。

众多会员用户认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会员权利。会员原本就已经是用付费的方式获得提前观看权利,现在又用新的门槛来限定观看权限,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12月14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表评论文章《视频网站套路层出不穷,吃相难看》,狠批该行为。该文章认为,“影视剧制作需要资金投入,视频网站通过会员购买、广告售卖等方式获利本无可厚非。”但对于会员用户来说,购买会员就是为了能够提前看到更多内容,双方构成了消费契约,消费者的权益理应得到维护。在会员之外随意设置特殊项目,额外掏钱才能享受超前点播,视频网站是在“制造焦虑诱发用户消费”。在此前购买VIP的协议中,如果没有标明这个约定,那么这种额外收费的行为,实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一时间,广大网友纷纷点赞、发表评论,话题一度排到微博热搜榜第二名。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关于会员权利的争论。近年来,各大视频网站纷纷推出各种会员制度,从最初的会员免广告到会员提前观看视频,会员享有更高清画质视频服务,运营商可谓是费尽心力从消费者身上捞金。但消费者往往发现,开通会员后,视频开头的广告没有了,但视频中却又开始插入广告了;提前观看剧集的权利虽然没有变化,但又有新的付费项目体现在观看过程中。网络运营商随意变更规则和“竭泽而渔”式的掘金方式,必然引发消费者的反感和抗议。

此次网络热议的背后,暴露了很多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的问题:首先,网络平台运营商的行为是否构成失信和违约,需要权威部门的认定;其次,网络会员制收费乱象也需要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法规进行规范。只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市场才能在良好的环境下蓬勃发展,网络消费也不应成为例外。


(三亚市纪委监委  朱其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