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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力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8-09-10 17:42来源:天涯清风网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实施,给从严治党提供标准和途径,立起制度、严明规矩、划清界线,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各级都有一定数量的干部被问责,现实中条例已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严治党责任已经得到有效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这给我们执行问责条例提供根本遵循。但我们也应看到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有人思想不够重视,认为问责可有可无,有的认为措施过于严厉,没有必要,还有的认为问责的效果不够明显等等,这些观点必须及时得到纠正。要把问责条例当成一把利剑,严格执行,时时纠偏,狠抓落实,使失责必问成为一种常态。要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引导大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问责才会真负责。问责是手段,引起大家对本职工作的高度负责才是最终目的。人都是有惰性的,多数人既不希望被问责,也不想为工作付出艰苦的努力。这个时候各级党组织就要紧紧围绕条例规定的各种情形,合理运用7种问责方式,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大家认真学习,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转化为从严治党的行动举措。

要高度关注干部受到问责时的态度。对于那些对于被问责持与己无关、无所谓态度的干部,该批评的批评,该免职的免职,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要督促犯了错误的干部,既要深刻检讨自己的失职失责,又要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问责既要突出惩戒性,也要突出激励性,把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出来。

对于基层而言,更重要的是要强化问责的持久性,防止松一阵紧一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问责不能“一问了之”。查找问题、曝光问题,最终是要解决问题。要注重问责结果的运用,把问责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使广大干部都把想“别被问责”转化为思考“如何尽责”,转化为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动力。要加强推进落实问责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看问责力度够不够、问责程序是否规范、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确保问责工作严肃规范有效。要强化对问责结果运用的监督检查,用刚性、强力的监督检查倒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从严治党要求越来越高是必然要求,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是常态。各级干部必须主动转变观念,积极适应从严治党要求,发奋努力学习,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


(三亚市纪委市监委  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