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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三亚·爱廉说 | 《“崖州包公”陶元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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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为大家带来的清廉故事是《“崖州包公”陶元淳》。
“崖州包公”陶元淳
在崖州的知州、代知州中,清代康熙年间的进士、代知州陶元淳,敢作敢当,廉洁奉公,铁面无私,爱民如子,体恤百姓疾苦,被人誉为“ 崖州包公”。他的生平事迹在《崖州志》《琼州府志》《清史稿·列传》《清经世文编》《昌化令陶子师传》等均有记载。
陶元淳(1646—1698年),字子师,江苏常熟人。清朝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中进士,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任昌化县知县,第二年又代理崖州知州。
陶元淳到昌化县赴任时,正赶上昌化县兵乱频繁,百姓流离失所,县府册籍全被烧毁,一些豪强趁机霸田占地,百姓只得外出逃荒,城中居民不过百户。陶元淳一到任,就大力整饬吏治,打击贪官污吏,废除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他极力保护农民权益,丈量土地,通过清查土地,登记造册,把被奸吏豪强巧取豪夺去的土地归还农民,并重新厘定赋役,把各种实物田赋统一为稻米,裁减、革除各种杂税。经过一番努力,昌化县面貌大为改观,饱受欺凌而流亡他乡的农民纷纷回乡安居乐业。次年,陶元淳代理崖州知州。
当时的崖州地处边陲,天高皇帝远,守军官兵余虎、黄镇中骄横霸道,胡作非为,违法乱纪,横行无忌,欺压群众。黄镇中还“非刑杀人”,被群众告到知州衙门。陶元淳到任后,深入民间调查了解情况,问民疾苦,得知守军余虎、黄镇中的恶行劣迹,十分愤慨。经过一番调查,他总结了当地守军存在的“六大祸害”,于是写了《请严职守详文》,并向上级反映。
陶元淳决心不顾危险,秉公严办此案,为民除害。余虎和黄镇中知道后,便以百金行贿,企图收买陶元淳,被一身正气的陶元淳严词拒绝了。
一计不成,便又心生一计。余虎、黄镇中见软的不行,便来硬的。他俩对陶元淳大肆造谣诽谤,上告于两广总督,企图混淆视听,通过总督向陶元淳施加压力,以保全他们自己。更为恶劣的是,有一天,陶元淳在衙门办公时,黄镇中竟然命令一百多名士兵披甲操刀,直闯知州衙门,想以武力威胁陶元淳,让陶元淳屈服。
陶元淳全无惧色,正气凛然,怒目而视,他拍案而起,大声斥责黄镇中:“你要造反吗?我奉朝廷之命治理崖州事务,你竟然敢命令甲士劫持。这是藐视国法,目无长官,目无皇帝。这不是造反是什么?”
飞扬跋扈、胡作非为惯了的黄镇中和士兵以为陶元淳会屈服,乖乖听话,哪料陶元淳不但不害怕,反而将他们的所作所为定为谋反之罪,他们这才慌了手脚,“气慑而退”。
陶元淳果断地将黄镇中关入狱中,依法判处黄镇中、余虎,使他们受到惩罚。祸害被除,人心大快。为此,崖州百姓交口称赞,都说:“虽有余虎,不敌陶公一怒。”
陶元淳依法处罚了余虎、黄镇中,却激怒了两广总督石琳。石琳听信谗言,下令琼州总兵对陶元淳进行调查。“鸡蛋里挑骨头”,找了个借口,定了陶元淳“检察失实”的罪名。但陶元淳不屈服,上书申诉。
幸运的是,萧永藻正好从顺天府尹调任广东巡抚。萧永藻是个好官,敢作敢为,爱惜人才,虽然刚到任,但他了解到陶元淳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便说:“我刚上任,就要拿清廉的好官开刀,让我以后怎么带领属下呢?”石琳见此,只好作罢,陶元淳终得保全。
经过此事,陶元淳声名大噪,被誉为“崖州包公”。
后来,陶元淳到琼州府出差办事,琼州总兵闻讯立即告诫部下说:“陶元淳来了,你们不要惹是生非!”可见,陶元淳震慑之威,“崖州包公”是实至名归!
陶元淳严于律己,两袖清风,清廉节俭,生活十分俭朴,甘于清贫。他平日所吃,也只是“韭菜一束”,没有像一些官员那样大鱼大肉,大吃大喝。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陶元淳厉行节减行政开支。
陶元淳曾对人说:“吾心如秤,不能为人作轻重。”为了教育后代处世做人,他定制了一杆秤和一面铜锣,留给陶家子孙后代,意在告诫后人:为人要公平,如同秤一样,不要想着占他人便宜;有什么事不能解决,就敲起铜锣,聚众而议,集思广益。
陶元淳言传身教,一言一行影响着陶氏子孙的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他的两个儿子也很争气,相继考中进士。一门三进士,传为美谈。
陶元淳写《浮粮考》 一文,并上报朝廷,多次向上级官吏请示,请求免除超额的田赋,但无人理会此事。乾隆三年(1738年),陶元淳的二儿子陶正靖做了御史,再上疏把这件事报告了朝廷,最终得到乾隆皇帝的同意,免除了这些超额的田赋。父子接力为百姓减免赋税,传为美谈。
可惜的是,仅仅四年时间,陶元淳积劳成疾,病逝于任上,年仅五十二岁。
陶元淳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像包公一样不徇私情,秉公执法,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成为百姓心中的一座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