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首页>廉政文化>廉政文苑

扫黑除恶  负起纪检监察干部担当

发布时间:2019-04-24 11:03来源:天涯清风网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为期三年(2018年-2020年)。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目前,一些地方黑恶势力、宗族势力不断侵蚀、渗透基层村级组织,并且有通过利益关系、家族、亲戚关系渗透到政府机关和其他公职人员的趋势,有的公职人员甚至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

《通知》指出,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现阶段我们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建立起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我们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负起纪检监察干部担当。


(三亚市纪委监委  钱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