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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不属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不能让做了好事的党员干部再心寒。”
——崖州区纪委积极做好查办案件后下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8-07-12 15:39来源: 天涯清风网

“这个村干部借口为村民拉路灯、做好事,其实是让村民们每户给她交100元,而且收取的钱不入账,全被她个人拿去花了。实在是太坏了!”近日,三亚市崖州区纪委收到匿名群众来信,举报临高村委会某干部贪污村民集资款。

“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崖州区纪委成立以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要求,对啃食群众获得感的问题严查快办。接到群众举报当天,区纪委立即成立核查组,下村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过深入调查核实,核查组发现该举报与事实不符。原来,几年前临高村偏僻的村道上没有路灯,治安差,村民们晚上出行不仅不方便,而且还危险。被举报人在当选村干部后,主动为村民们做好事,以个人名义号召居住在几条偏僻小道上经济条件好些的村民们每户捐款100元,在道路两旁的电线杆上安装灯泡作为路灯,不够的款由被举报人承担。偏僻的村道上的路灯亮起来后,方便了村民的出行,令村里居住在没有路灯的其他村道上的村民们羡慕不已。于是村民们选出一位老党员代表,请求被举报人继续做好事,也为居住在其他村道上的村民们拉路灯。偏僻的村道上路灯点亮后的几年,村委会从没有使用公款为被举报人拉的路灯缴纳过电费,几条路上的路灯电费均由被举报人自掏腰包,且缴纳的电费已远远超出了村民们的捐款。

“刚开始,区纪委办案人员下村了解问题,不明真相的村民们都在背后说我贪污,我知道自己为村民们做好事却被人举报后,我心里好委屈,好冤枉,也很恼火,真想纠出幕后造谣的举报人,质问他为什么要陷害我。但是,纪委办案人员将别人冤枉我的事实查清楚后,不仅耐心地开导我,让我放下思想包袱,还专门召开村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为我澄清反映不属实的问题。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决不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这名被举报的村干部如释重负,紧紧握住区纪委办案人员的手感激地说。

“被举报人做了好事还被冤枉,必须要把核查情况与群众们讲讲,不能让做好事的人寒了心。”对于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纪检机关核查结束后,对确认被错告、误告、诬告,以及反映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应在一定范围予以澄清。经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区纪委决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召开村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为被举报人澄清反映不属实的问题,于是就有了党支部会议结束后,被举报人感激党组织的一幕。

“有了问题只要发现一起,就要严肃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对反映不属实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澄清,还真心为民做好事的党员干部一个清白,保护好党员干部为党为人民干事的主动性积极性,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为党和人民做贡献。”崖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赋荣表示。


(崖州区纪委区监委  覃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