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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9-04-22 16:53来源: 天涯清风网

监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监督同时是法律赋予监委的神圣职责。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由此可见,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监督是纪委监委开展工作的基础,基层监督更是基础中的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强调: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笔者认为要做实做细基层监督职责,就要善抓支部党建、激活纪检委员、高举一把“剑”、紧盯三个“点”、监督责任扛在肩。

一、善抓支部党建

做好监督工作,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十几名同志监督几千名党员和监管对象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纪检监察机关和各党支部同向发力。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实践证明,党的建设缺失,必然造成党的领导能力弱化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因此要以各党支部建设为抓手,善抓党支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除检查“三会一课”基本情况以外,要重点检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必要时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督导中发现,有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对存在的问题避重就轻,甚至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了“表扬会”,更不要说“红红脸、出出汗”了。这样的党支部并不是廉政建设做得好,往往还是存在问题比较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单位。因此要督促支部做好党建工作,把抓好党支部做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为监督工作的重要方法。

二、激活纪检委员

目前,每个党支部都有纪检委员,但是在调研中发现,这些纪检委员的存在感是比较低的,特别是在农村党组织,有的甚至只知道自己是“两委”成员,不知道自己还是纪检委员;有的知道自己是纪检委员,但是不知道纪检委员应该做什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将这些纪检委员用起来,通过抽调人员跟班学习,参与交叉巡察等方式,以干代训,让这些纪检委员知道怎么干,应该怎么实现监督,强化纪检委员在监督党员以及监督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上的作用,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现监督向村(居)、小组的延伸。

三、用好一把“剑”

用好一把“剑”,就是要用好巡察这把利剑。巡察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实现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举措。当前,在中央的决策部署下,基层党委(党组)对巡察工作十分重视,这给基层监督带来了新的方向和力量。在每轮巡察期间,纪检监察机关要与巡察机构密切配合,可以公开的信息要实现共享,分工不分家。巡察结束后,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巡察移交的线索问题台账认真研判,对一般问题和案件线索分类整理,不管是问题和线索,都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依据,要做到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四、紧盯三个“点”

一是紧盯“廉政风险点”。每个单位都有他的廉政风险点,我们抓好这个点,可以增加监督实效。比如农村的三资管理,职能部门的工程招投标等。抓这些点并不是要回到“三转”前的老路,而是梳理这些廉政风险点,督促其建章立制,从管事到管人,用制度实现监督。二是紧盯“节日节点”。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每到节日,人情往来比较多,吃吃喝喝增多,容易引发“四风”问题,党员干部容易被“围猎”。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盯这个节点,查有无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有无公车私用,有无公用油卡给私车加油,有无公款送礼等。三是抓住干部提拔任用后这个点。干部提拔后,手中的掌握了更多的权力,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靠上去,及时开展廉政谈话,让被谈话人认识到职务提升了不代表约束他的人少了,而是应该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也让被谈话人感受到监督时刻在身边。

五、监督责任扛在肩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职责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监督比执纪更难,监督在短期内很难看到成效,做好监督体现出来的“政绩”,没有查办几个大案那么明显,但是,监督做得好,政治生态就会有所好转,违纪违法案件就会减少,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二是要开展警示教育,我们强调监督,不是只要监督不要执纪,没有执纪,监督会显得苍白无力,我们要通过严格执纪,让惩治个案的“点”带动履行监督的“面”,实现从惩治极少数逐渐转变为管住大多数。三是要做到严以律己。“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对标对表省纪委和市委,要求别人做的事,自己首先做到,要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坚持不懈,化风成俗,把监督责任扛在肩头。


(天涯区纪委监委  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