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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26 17:31来源:清廉海南网

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现将我省近期查处的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白沙县医疗集团党委原副书记、原总院长,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郑银坤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涉嫌受贿问题。2005年至2023年,郑银坤利用职权为医疗用品采购商、工程老板承揽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1601万元。郑银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12月,郑银坤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琼中县公安局红毛派出所原教导员吕帅利用职权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群众问题。2019年至2021年,吕帅以车辆交通违法、商铺违规经营、消防设施不合格、安全检查不达标等为由,采取言语威胁、非法搜身、使用警械、随意殴打等方式,先后41次敲诈勒索群众财物30万余元;利用职权违规插手民间经济纠纷、非法拘禁当地群众,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吕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1月,吕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保亭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道义在交通扶贫项目建设中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7年,陈道义利用职权为多名工程老板在保亭县交通扶贫“六大工程”危桥改造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30万元。陈道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8月,陈道义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同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四、临高县渔业船舶检验站原负责人黄权海利用职权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问题。2018年至2022年,黄权海在办理渔船开工建造、建造监督、船舶检验等业务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277万元。黄权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1月,黄权海被开除党籍,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同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87万元。

五、东方市三家镇乐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符成辉利用职权违规流转集体土地并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9年,符成辉通过违规流转集体土地等方式,个人或伙同他人共同侵占乐安村集体资金509万元。20242月,符成辉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六、文昌市冯坡镇冯坡一村民小组原组长周桑宇非法转让土地、长期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周桑宇违规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7.93亩集体土地非法转让,并挪用部分土地转让款23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35月,周桑宇被开除党籍。同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9万元。

通报指出,上述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涉及医疗健康、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社会治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妨碍乡村全面振兴。严肃查处上述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委强化反腐败高压态势,纵深推进“不敢腐”,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增强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爱民情怀,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让自贸港建设成果更多惠及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