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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纪委监委印发《三亚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07 15:59来源:天涯清风网

近日,三亚市纪委监委印发《三亚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工作暂行办法》),决定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并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工作暂行办法》自2019年7月18日起施行。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规范和加强特约监察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三亚市实际,制定《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了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范围、任职条件、聘请程序及任期、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履职保障等内容。

《工作暂行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推动三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争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聚焦三亚市纪委监委中心工作,专注服务于三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工作暂行办法》的出台,为今后规范有序的组织开展特约监察员工作,推动三亚市纪检监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三亚市纪委监委  陈开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