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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直纪监工委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落实情况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25 11:14来源:天涯清风网

为加强和改进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决定执行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3月29日至4月22日,市直纪监工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11月8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市直纪监工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给市直机关各党组织下发《关于统计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对市直机关各党组织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做到不漏一案一人,内容详实。同时,市直纪监工委对照检查内容,采取学习规定、查阅资料、对接联络、核实报表等方式,重点从送达时限、宣布时间、职务调整、工资调整、年度考核、材料归档、恢复权利、解除(行政)处分、违规提拔、晋升职资等方面开展自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直纪监工委共对三亚公路局4名党员进行了纪律处分,从自查情况来看,没有发现纪律处分决定落实情况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

市直纪监工委将以此次全面清查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完善工作机制。要求具体办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规定工作”不能落下,及时跟进、及时对接、及时归档。要建立提醒工作机制,提醒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时开展宣布处分决定、调整职务和工资、恢复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等工作。同时,提醒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防止出现处分期间违规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工资情况发生。建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将市直机关党组织执行纪律处分工作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范畴,建立奖惩机制。


(三亚市直机关工委  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