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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8-13 11:40来源:清廉三亚网

中共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5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围绕巡察组指出的具体问题,形成《中共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台账,院党组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先后召开院党组会、周例会17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做到方向不偏、稳步推进,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按时有序推进。三是强化跟踪监督。院党组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的日常督促检查,建立每周定期调度机制,定期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并报告研究,确保巡察整改过程翔实、结果真实、效果扎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举措显成效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牢“三个结构比”。2024年,我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结构比为84:2.5:12.1:1.4,“四大检察”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二是紧盯薄弱环节。印发《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内部工作制度(试行)》,办理督促整治海岸修复项目建筑垃圾填埋等一批行政公益诉讼案,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空白领域实现“破零”,并推动以点带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三是优化人员配置。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办案组实现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三类人员按1:1:1配比。

2.关于理论学习与检察实践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的意见》的通知,2024年检委会开展集体学习16次,巡察整改以来开展集体学习8次。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指定检委会专人负责收集最新的指导性案件和典型案例,明确在有关案例发布后半个月内通过检委会形式组织学习研讨。

(二)立足检察职能,推动三亚争创自贸港建设标杆和转型发展示范大局主动性不强

3.关于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能动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挖掘线索。持续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对2名志愿者发放线索奖励金,形成激励效应。二是强化以“诉”促“治”。针对铁炉港矿山修复治理滞后问题,通过以诉促治督促行政机关履职;针对三亚市地热水资源管理、资源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推进全市水环境治理。三是融入社会治理。突出类案监督,构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国、全军检察系统推广使用。围绕履职办案、社会治理、检察改革等方面内容,通过专项报告、当面汇报等形式,2024年以来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市政府、上级院请示报告96次。

4.关于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性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法有效压缩涉企案件办案周期。建立定期催办提示制度,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长期挂案未结案件,已全部清理审结。2024年,受理的涉企案件办案时长缩短至69天。二是着力拓宽涉知识产权案件线索来源。通过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各分局调取涉知识产权案件线索台账,借阅法院知识产权领域案卷材料,深挖立案监督及执行监督线索,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三是积极参与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入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部“知小二”服务团队,参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综合服务枢纽港“知小二”团队服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修订并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创建了“天‘知’崖”知产检察品牌,被最高检确定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基层联系点。

5.关于推进旅游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涉旅案件办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桥梁作用,及时做好重大涉旅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对“金某红、刘某强迫交易案”等重大涉旅案件提起公诉。二是开展常态化沟通联系。联合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海上巡航专项执法检查,联合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四支队等单位就游船企业安全用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与市公安局旅食药环支队召开涉旅刑事犯罪检警协作治理座谈会。三是强化后续跟踪问效。对游艇码头、车站等母婴室设置不规范,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职能部门完成14家游客集散码头、车站、景区等设施设备配置。

6.关于协同推进清廉三亚建设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线索移送。加强对涉案人员党员身份信息核查,列入讯问笔录必问事项,安排专人核查讯问笔录等案件材料,跟踪涉党员案件办理情况及线索移送,建立涉党员案件台账。二是提升办案质效。职务犯罪案件审结率、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显著提升。三是释放监督合力。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以检察监督积极融入“监督一张网”建设,着力放大各类监督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的叠加效应,通过“监督一张网”平台督促工作落实。

(三)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成效不明显。

7.关于以检察履职助推‘六大保护融与共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聚焦依法办案,夯实综合履职基础。构建刑事案件同步审查分类处置机制,探索实行综合履职案件证据收集“前移”,落实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要求,压实“双向保护”。2024年,办理涉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案件33件,同比上升37.5%。二是聚焦监督履职,压实综合履职责任。扎实开展“护苗”专项行动,建立“督促监护令+撤销监护权”工作模式,加强涉案失学辍学未成年人的检察司法办案与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衔接,落实控辍保学信息通报工作制度,与三亚市妇联联合开展“守护幸福家”婚姻家庭服务项目。三是聚焦社会治理,强化综合履职成效。撰写的《三亚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调研报告》被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发挥一站式办案基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组织4000名师生参观三亚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强化类案分析,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3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治。

8.关于落实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做实法治进校园活动。2024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7场,受教育师生1万余名。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分别讲解预防性侵、毒品、电信诈骗、校园欺凌等法治课程,结合开学季积极开展“国旗下的讲话”。二是进一步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录制未检法治教育课件,分别针对家长录制家庭教育指导课件、针对学校及教职工录制预防校园欺凌课件。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组织近4000名师生接受学习教育,开展家长课堂3次。

9.关于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动帮教全覆盖。2024年,帮教涉案未成年人290人,“四访五帮”9名未成年人。联合妇联、工商联青委会建立帮教、救助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将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未成年人及时通报教育局,帮助其重返校园。二是强化沟通协作。联合三亚市育苗学校会签《关于共同做好严重不良行为人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构建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三是提升帮教效果。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21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40人次,着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以检察履职融入三亚社会治理不够积极主动

10.关于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紧盯行政检察工作短板弱项。召开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对照指标查短板、补弱项。巡察整改以来,新增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12件。二是内外协作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制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内部工作制度(试行)》,在行刑反向衔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座谈交流,对于争议较大案件召开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公开听证,增强社会公众对于行政检察工作的认知度,提升办案效果和监督效能。2024年,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96件,制发检察意见书156件。

11.关于检察建议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有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树牢“精品意识”,确保检察建议质量。严格执行制发前必须内部审查的要求,形成“业务部门承担起草主责、法律政策条线审核把关、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出口”的审查机制。主动与被建议单位沟通,确保问题精准、对策针对性强,凝聚双方推动整改共识。二是紧盯办复环节,确保整改效果较好。持续跟进监督,对社会影响大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集中宣告、邀请人民监督员第三方见证等方式送达,形成监督合力。采取跟踪督促、回访等方式,协助被建议单位建章立制,实现长效常治。

12.关于以案释法规范社会行为,引领法治风尚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典型案例培育能力。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学习研讨会,着力打造更多优质检察案例产品。2024年,30个案例被最高检、省政府、省院评为典型案例。二是拓宽检察宣传路径。每月通报宣传稿件采用情况,在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发稿33篇,法治时报等省级媒体发稿79篇。三是着力打造特色亮点检察品牌。举办党建与业务融合暨特色品牌宣讲展示活动,打造“一马‘档’先”等7个检察文化品牌,其中“鹿鸣守未·检爱护苗”品牌被最高检评为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天涯蓝盾”品牌获评2024年全省基层检察院特色品牌选树展示活动一等奖,“鹿鸣工作室”获评三亚市首批党建服务品牌。

(五)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维护司法权威及公信力不足

13.关于刑事检察监督强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动侦协办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实行定期当值在岗模式,每季度制作排班表,确保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检察官到岗值班,通过查看案卷、研判案件、交流座谈等方式强化对案件的监督力度。二是着力补强“两项监督”弱项短板。制定《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流程操作指引》,梳理常见侦查活动监督要点56项,指导监督工作开展。加强内部协作,发挥案管部门案件受理环节审查作用,实现由事后监督向全过程监督转变。

14.于民事检察监督主动作为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升依职权办案力度。持续加强与法院的良性沟通交流,主动就民事诉讼监督中的共性、难点、法律适用、信息共享等问题开展交流,增加依职权阅卷数量,深度挖掘监督线索。2024年,3件民事检察案件被省院评为“检护民生”和“检察护企”典型案例。二是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定期组织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民事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发挥上下一体优势,持续加大虚假诉讼案件办理力度,针对发现的线索依法提请市院抗诉1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六)检察为民宗旨意识有待加强

15.关于“‘为人民司法理念不牢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到台账式管理。强化对无罪、撤回起诉、捕后不起诉案件的管理,要求在作出决定后一个月内“一案一评查”;针对无罪、撤回起诉风险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事一议一跟踪”。2024年,全院无罪判决率和撤回起诉率均为零。二是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严格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的审查,制发《关于优化刑事案件办理效率的意见建议》,定期对未结案件进行清单式通报。

16.关于传递‘司法温度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做实司法救助。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强化内部线索移送,巡察整改以来,内部移送线索共25件。主动加强与妇联、乡村振兴局、民政、教育等部门沟通联系,积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2024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9件,发放救助金额90万元。二是充分彰显司法公正。持续深化公开听证,坚持把公开听证作为司法办案的新常态,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听证会21次。高质高效办好认罪认罚案件,2024年全院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45%。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落差

17.关于廉政风险防范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支部会议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深入分析在司法办案、日常管理上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时传导压力,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二是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制定《关于司法救助资金申报条件和发放标准的内部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制定出台《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采购工作,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确保采购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18.关于长期坚持‘严主基调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将各部门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范围,定期对记录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拧紧廉政建设“安全阀”。二是用好提醒谈话制度。严格采取“教、谈、考”措施,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环节,及时排查干警在政治、思想、能力、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24年,开展谈话提醒23人次。三是强化“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在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各部门、全体干警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责任;紧盯“酒驾”等易发风险点,定期到交警部门调取相关工作记录,及时掌握有关情况。

(八)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

19.关于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歇歇脚错误思想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持续加强日常采购、车辆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做到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二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督促全体干警加强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学习,严格按照预算用途列支费用,制定和修订《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规定》等制度7项。

(九)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不规范

20.关于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制度执行有缺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职工津贴补贴审核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司法警察执行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执勤岗位津贴实施办法》,对补贴津贴申报、审核、公示等事项系统化修订。在支付采购服务费用时,加强对财务单据的审核,对没有验收单据的采购服务费用单据一律不予支付。

21.关于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效率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清查。完成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并对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开展往来资金清查及厘清银行存款构成工作。二是加强管理。对按工程进度拨付的资金定期验收,按进度拨付,对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统一纳入预算重新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科学编制预算。科学合理做好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从源头上减少沉淀资金产生。

22.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完成对充电桩等公共服务实施进行清点,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按需使用和扫码收费,并抓紧完成临建工程项目审计结算。二是对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报账前把固定资产录入固定资产,在日常管理中,资产随人变动,人员离职或者退休时,对其名下资产进行清点并回收。明确“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清理、至少盘点一次”工作要求。

(十)对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不力

23.关于执行项目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规定》,在日常支出审核中,严格对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实施过程中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操作。巡察整改以来,按照要求在省政府网上商城采购了四批物品,总金额23.158万元。

24.关于项目询价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有效借助第三方平台。通过注册天眼查APP,实时核查投标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严格审查竞标资质,坚决避免询价走过场的现象。二是定期开展内部审计。计划每年开展一次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十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内生动力不足

25.关于对外统筹协调能力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围绕履职办案、社会治理、检察改革等方面内容,通过专项报告、当面汇报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上级院请示报告96次。二是强化工作外部协作。持续深化公、检、法、行政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针对侦查取证、行刑双向衔接等方面工作内容,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次数33次。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针对推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的问题,主动向市院汇报,并配合市院做好相关工作。

26.关于班子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工作要求。落实《海南省检察机关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工作规定》《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实施方案》等院领导办案制度。巡察整改以来,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29件。二是强化流程监控。强化对院领导办理案件的流程监督,运用统一业务运用系统,对案件分配、办案流程监控等加强院领导干部办理案件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做到案件办理全程留痕。

27.关于对干部职工人文关怀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请示汇报,积极向省院、市院报告反馈高温补贴问题,争取上级院和市委市政府支持。

(十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8.关于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党建制度,进一步丰富党建形式。修订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责任制》《2024年党建责任清单》,积极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先后2次在全省会议上做经验介绍。充分发挥党建联盟作用,承办党建联盟党日活动1期,参与“创文巩卫”等公益活动6期。二是推动业务融合,进一步强化品牌打造。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组织开展了党建与业务融合暨品牌宣讲展示活动,创建“天涯蓝盾”等7个检察文化品牌,最高检调研组调研时予以展示,得到充分肯定。

29.关于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通报督促。印发《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和“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学习的通知》,以省委政法委政治督查为契机,专项进行督察检查,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向党支部书记通报并要求整改。二是狠抓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党建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党务工作能力培训班,派员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党务干部研究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九条措施》,结合干部职级晋升、人事档案数字化等工作对现有党员档案材料进行大盘查,对党员档案归档等问题进行规范。

30.关于党内生活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规范组织生活程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九条措施》,建立组织生活会事前审批和事后备案审查制。强化督导检查,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补充完善。

31.关于扩宽干部交流渠道举措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鼓励干警参加上级院遴选。推荐7名检察官参加省检察院统一组织的遴选,2名检察官考入上级院,调动手续办理中;1名检察官助理参加海口市检察院遴选,已完成考察公示。二是主动向外输送人才。推荐1名副检察长到市委政法委任职;推荐1名援藏干部到东方市检察院工作。三是有效盘活利用现有职级资源。对8名科级以下干警完成职级晋升;积极向上级院请示汇报高职级干部晋升工作,向市院党组推荐3名检察官晋升四级高级检察官。

(十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存在边改边犯

32.关于针对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制度不到位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的意见》,2024年检委会开展集体学习16次,巡察整改以来开展集体学习8次。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指定检委会专人负责收集最新的指导性案件和典型案例,明确在发布后半个月内通过检委会形式组织学习研讨。

33.于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工作部署。修订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制度;召开了党建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建部署;院党组定期听取研究党建和支部建设工作并进行部署。二是抓好规范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九条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利用省委政法委政治督查为契机,专项进行规范化检查,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向党支部书记通报并要求整改。三是强化融合发展。组织开展党建与业务融合暨品牌宣讲展示活动,创建“天涯蓝盾”等7个检察品牌,在最高检调研组调研时予以展示,得到充分肯定。

34.关于针对财经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规定》《合同管理规定》《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检察业务费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三、强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市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定”、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纵深推进整改。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对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坚持“当下改”“长久立”,在推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并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问题不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和推进的整改任务,在工作中主动对标对表,做到问题全面改、彻底改。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力抓手,作为争创全国、全省先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实际行动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篇章三亚章节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98—88985799

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榆亚路667号

邮政编码:572000

中共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