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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5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间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抓整改落实情况
(一)院党组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巡察整改工作。二是深化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召开党组会专题研讨整改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及时了解推进困难,研究解决问题。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成效。
(二)院主要负责人从严从实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主要领导作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院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试行)》,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11月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牵头领办重点问题,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班子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组织召开2024年度领导班子调研研讨交流会,形成调研论文。三是深化实践活动。制定2024年队伍素能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培训。
(2)关于“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召开党组(扩大)等会议,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开展司法审判数据会商会、法官专业会议及审委会。
(3)关于“理论学习与深化调查研究结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动制定专项研究调研工作方案,全面覆盖全院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及所有部门。二是研究制定2024年度调研工作方案,逐项清理班子成员对分管调研工作的推进情况。
(4)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2024年度调研工作方案,督促班子成员按照计划时间完成调研课题。二是组织召开2024年度领导班子调研研讨交流会,开展党建引领审判业务数据会商等工作会议,下发支部学习计划。
(二)司法助力自贸港建设的决策部署有落差
(1)关于“司法助力自贸港建设的决策部署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履行好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组(扩大)等会议;修订完善《中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将办公室负责人纳入旁听范畴。二是提升队伍素能。制定《2024年队伍素能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干警参加培训。三是加强品牌塑造与规划,发布审判执行工作典型案例。四是强化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修订完善《中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党组重点交办任务等工作进展。
(2)关于“落实司法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文件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开展相关督导检查。三是鼓励创新实践,发布审判执行工作典型案例,形成有计划性的特色亮点孵化。
(3)关于“‘智慧法院’建设不完善,司法公开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夯实司法公开基础。组织审判业务部门干警参加应用平台和司法公开政策解读培训班。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司法公开任务。强化线上宣传力度,宣发简报92篇、案例15篇。三是优化路径,完善司法公开平台管理。清查“一网两微”问题信息。
(4)关于“涉外法庭审判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配备1名高学历、专业能力强的员额法官。二是着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涉外审判业务培训2次,初步完成域外法查明平台1.0版本的开发及互联网上线,开展涉外审判条线调研指导。三是强化审判管理。分管院领导主持召开涉外工作部署会;每周通报审判质效、长期未结案件情况,国商二庭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理完毕。四是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报送相关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
(三)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措施不严
(1)关于“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措施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阅核管理暂行规定》;建立《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裁判文书阅核+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审核范畴。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更换承办人暂行规定》;重新确定法官考评委员会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名单。三是统一裁判尺度。召开数据会商会、法官专业会议。四是强化考核评价。制定《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法院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
(2)关于“两级法院审判质效提升不够,‘同案不同判’现象依旧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案件阅核制度。将所有拟维持、改判、发回的案件纳入阅核范围,督导检查阅核制度、执行工作情况。二是统一裁判尺度。形成数据会商会会议纪要及审委会、法官专业会议决议,完成《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重大敏感案件和系列案件的调研报告》《三亚中院近三年发改城郊的数据分析报告》,并发布典型案例。三是落实案例指导制度。组织学习案件裁判规则、类案检索功能。四是加强监督制约。开展发改案件评查,对阅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关于“审判监督管理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回避制度培训。二是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修订《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更换承办人暂行规定》。三是强化工作监督,梳理检查当事人申请回避问题,未发现不执行回避问题。
(4)关于“法官考评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更新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职责范围。二是制定考核方案。制定《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日常分类考核机制。
(四)落实省高院、市委工作部署不坚决
(1)关于“落实省高院、市委工作部署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召开党组(扩大)等会议,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更新完善《2024年度法院工作要点和计划》,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位。三是审查工作流程。听取营商环境、诉源治理等工作专题汇报。
(2)关于“落实省高院工作部署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重视程度。由责任部门审管办进行专题学习,开展工作研讨。二是强化人员配备。2024年以来,为审管办增配了1名法官助理、2名司法统计员。
(3)关于“指导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暨整改落实部署会,明确各部门月度任务。二是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报送典型案例。三是提升工作质效,向院党组汇报季度工作情况。
(4)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方面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进校园、乡村、社区、企业、军营等普法活动;组织调解员参加培训。二是推动多元解纷制度建设,与3家调解机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5)关于“传达市委专项会议工作精神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对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二是定期开展工作检查。抽检落实市委专项工作精神情况,督促部门按时传达落实。
(五)司法为民意识有待提升
(1)关于“司法为民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党组听取汇报执行专题工作情况、信访工作及诉讼费退费工作情况;强化队伍建设,2024年配备了2名班子成员(员额法官),遴选、调入8名员额法官,招录18名法官助理、5名聘用书记员。二是培训提升。组织干警参加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培训。三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登记办理来信来访。四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化诉讼退费等工作落实,建立有效反馈机制,发放问卷并收集意见建议。五是强化监督。对立案庭司法作风等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制定《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案件“一案双查”暨实质性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2)关于“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专人负责接受信访案件登记,实时跟踪督办。二是常态化开展发改案件评查,最终评定结果与审判人员的评先评优、质效考核直接挂钩。三是定期组织培训。以会代训,召开数据会商会、法官专业会议及审委会。
(3)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执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460人次,限制高消费140人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6.9%。二是阳光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执行案件清场监督。三是以评促改,对案件进行“一案双查”监督。
(4)关于“‘诉讼费退费难’问题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排专人管理,完成诉讼费退费16.07万元,常态化通报退费情况。二是自查梳理,主动完成退费。三是组织全院审判辅助人员专项学习。
(六)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法不多。
(1)关于“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清理历史遗留问题。拟定《关于我院历史性债权债务的情况汇报》,形成核查台账,根据审计报告完成调账。二是规范财务人员工作流程,组织专项培训。
(2)关于“长期挂账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委托第三方进行核查。拟定《关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院债权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的请示》;对应收应付款形成核查台账。二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应收应付款台账进行更新。三是加大清理力度。专人负责清理,明确责任分工并定期汇报。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短板弱项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党组书记、院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听取涉及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议题。二是突出责任到人。再次传达学习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责任。三是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下发党纪教育警示案例,组织专题学习。四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院党组成员定期对分管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部门负责人就“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述职述廉。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高度重视。研究部署每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要点。二是严格正风肃纪。已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处理的干部建立工作台账并常态化约谈。
(3)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度学习。贯彻落实《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职责清单》《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清单》,进一步明确审判职责。二是细化监督事项。制订《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将党的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相关指标纳入考核方案;严格落实员额法官遴选及退出相关规定,完成配备1名班子成员(员额法官),调入1名中层以上法官,遴选7名员额法官;按规定办理1名调出法官的退出员额法官手续。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处理,开展督察业务培训。
(4)关于“对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敢抓敢管。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院庭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二是加强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政治和纪律教育培训。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顿工作。
(八)司法作风不够严实
(1)关于“司法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审务督查。对诉讼服务、信访等进行现场督导。二是开展提醒谈话。通报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并约谈相关人员。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开展电子送达专项培训,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
(2)关于“信访渠道不畅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条例。二是落实首问责任制。信访科登记办理并跟踪办理来信来访。
(3)关于“信访交办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信访交办工作机制,形成信访案件登记台账、规范工作流程节点。二是拧紧责任链条,针对省高院交办及本院自查的重复信访案件,均已落实责任人和院领导包案。三是优化服务态度和工作流程,对信访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四是建立执行信访案件台账,指定专员负责、每月更新、第一时间通知责任法官答复。
(4)关于“裁判文书电子送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司法人员严格按照电子送达流程及工作要求推进工作,清查中未发现存在电子送达不规范的情况。二是强化培训引导。制定《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电子送达工作问题的整改方案》,并组织专项培训。三是复查听证再审。自查可能存在未送达成功、强执不当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核查,经审委会讨论认定为无责案件。
(九)恢复执行立案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够规范
(1)关于“恢复执行立案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党组高度重视,听取季度执行工作情况汇报,持续推进恢复执行立案。二是规范工作制度。专员负责恢复立案登记,建立恢复案件立案登记表。三是注重示范效应,宣传相关案例。
(2)关于“恢复执行立案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执行局干警开展恢复执行立案机制专题学习。二是规范工作审核与评估,向院党组汇报季度执行工作情况。
(3)关于“恢复执行立案工作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开展专题培训。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录入立案信息,一次性告知申请执行人需补正的材料内容。
(十)落实内控制度不到位
(1)关于“落实内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培训学习,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集中培训。二是规范公车派遣,修订完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使用海南公务用车APP;制定《三亚中院关于公车派遣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完成相关清退工作。三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和审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成本。对超过规定参加接待的情况及时完成清退工作。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基建办及行装人员学习《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相关规定。梳理、核查我院办公用房申报立项、规划报建材料,向党组会作专题汇报。
(2)关于“个别公车派遣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完成派车审批。二是加强对用车行为的监督,修改完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组织专题学习,避免违规用车现象发生。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要求及法院内控制度、审批报销流程,严格审批报销单据。
(十一)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凝聚力、战斗力不强
(1)关于“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召开党组(扩大)等会议,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实际工作和自身建设各个方面。二是发挥院领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明确院领导的承办案件类型以及办案任务量。三是严格督查督办工作落实。审管办每季度对院领导承办案件进行通报,及时督促院领导办案任务量的落实。四是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调研指导。制定《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领导班子调研工作方案》,形成调研报告。
(2)关于“院领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表率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院领导办案任务。制定《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分案范围、2024年度办案任务》,进一步明确院领导的承办案件类型以及办案任务量。二是常态化跟踪管理。审管办每季度对院领导承办案件进行通报,所有院领导均按要求完成全年办案任务。
(3)关于“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由党组书记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党组(扩大)等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细化任务清单,督促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强化督查督办。深化对院领导落实党组决策情况的检查,开展两级法院数据会商会及指导“脱薄”调研工作。
(4)关于“指导基层法院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问题导向。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司法审判数据会商会,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强化指导。二是加强帮扶指导,到城郊法院开展条线指导工作。
(十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党组带头进行“第一议题”学习,16个党支部组织学习48次。二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关要求;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明确汇报人员、出席人员及列席人员,由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集中进行表决。三是加大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谈心谈话党员等系列活动。
(2)关于“民主生活会个人整改清单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问题整改。召开中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2024年度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职责实际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查摆问题,完成《中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2024年度市委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报告》。二是党组书记、院长对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二是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组工作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决策规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三是发挥院领导带头作用,召开党组(扩大)等会议,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
(十三)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不够
(1)关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学习型党支部。每月制定全院各支部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2024年度积极参与主题党日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党建品牌创建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海南高院下发的《关于海南法院2024年上半年党的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绩效评估结果的通报》中,三亚中院综合得分位居全省中级法院榜首;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应知应会培训;每月对全院干警进行整体绩效考核,每季度对各党支部进行党的建设与审判执行质效考核;开展片区主题党日活动,邀请片区党建联盟成员单位党组织代表来院共建。
(2)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年末对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党组汇报。二是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分管业务部门组织生活。三是党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两优一先”表彰重点考虑年度绩效评估“优秀”干警。
(3)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每周三对全院开展审务督察,核查落实党建工作进度。二是依托我院党建品牌,引领各业务部门提升审判质效。三是进行谈心谈话。机关党委书记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
(4)关于“部署党建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前谋划党建工作。根据市委、省高院党建工作要点,完善我院党建工作计划,持续推进落实工作部署。二是加强对城郊法院工作指导和督导。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到城郊法院督导调研。
(十四)对党员发展工作重视不够
(1)关于“对党员发展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培训、测试等系列活动。二是2024年我院预备党员转正2名,发展2名积极分子。三是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规划,在重大时间节点提前谋划工作。四是核查党员发展资料,整改问题人员资料。五是强化常抓长效,定期组织专人负责党员材料的审查工作。
(十五)基层党组织存在软弱涣散现象
(1)关于“基层党组织存在软弱涣散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软弱涣散党支部回头看工作。对基层党支部开展调研走访,对问题党员所在党支部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整顿;各支部每月监测日常廉政风险点并向机关党委汇报;开展软弱涣散党支部回头看工作排查。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和台账管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情况进行常态化抽查;机关党委集中保管各党支部近五年的会议记录本;对存在问题党支部开展批评教育。三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凸显院党建活动中心品牌阵地作用,强弱支部共同参与活动。
(十六)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不力,主体责任缺失
(1)关于“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不力,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听取审计整改专项工作汇报。二是及时向省审计厅反馈审计结果。三是加强内部监管。定期对罚没财产、随案移送物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清理罚没物品、移送清单。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制度未落实的情况。四是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组织行政装备业务培训。
(2)关于“违规使用油卡退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4年5月10日向海南省审计厅申报整改完毕,省审计厅于2024年8月11日同意该问题整改完毕,做销号处理。
(3)关于“随案移送和罚没物品管理仍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罚没财务管理制度》《随案移送物品管理制度》。建立随案移送和罚没物品出入库管理台账。二是完善清理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对罚没物品进行管理。三是完成赃物室安装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等安全设备。四是组织赃物室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院党组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的有力抓手。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发挥领导作用带头攻坚,严格把关,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提高整改效率
坚持将巡察问题整改与人民法院工作议题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严格按照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实行挂图作战,对已经完成的事项及时进行销号准备;对正在整改的事项进行逐条梳理,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事项如期完成整改。
(三)坚持建章立制,提升整改质量
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针对易发、多发的领域环节,要总结经验、提炼亮点,举一反三,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同时注重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自觉将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审判执行工作和党建工作相结合,将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努力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886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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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