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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5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检察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在巡察反馈当日立即组织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暨整改办公室,专题研究制定和印发整改方案,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明确整改难度、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党组书记坚决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亲自督查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分管工作和部门的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举措,全力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强。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每季度进行办案质效分析,围绕业务工作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推进高质效办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堵塞监管漏洞,促进社会治理。制发的关于防范离岛免税“套代购”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针对学校周边民办托管机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其中宣告送达5份,宣告送达率83.3%,到期回复率100%,监督效能取得新提升,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取得新成效。
(2)关于“侦查监督和刑事检察普通犯罪立案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定期派员前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重点对案件立案审查期限过长、被害人申诉等情况依法审查监督,提高监督质效;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进行接访,督促公安机关对农民工欠薪案件加大侦查力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本院2020年以来的监督案件进行复盘,跟踪了解案件侦查进展,监督立案20件,监督立案后已有1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部署要求不到位,公益诉讼案件整体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加大案件线索的摸排和食药、国财、国土领域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探索涉及民生相关的新领域案件办理,公益诉讼立案20件,环资领域案件起诉3件,在全省四个分市院中位列第一;两级检察机关完成食品领域立案8件,药品领域立案2件,国财领域立案4件,国土领域立案1件,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立案4件,公益诉讼办案领域整体分布均衡,实现四大办案领域全覆盖。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4)关于“主动融入和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大局还存在薄弱环节,涉企案件逐年递减,履行最高检《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意见》还有差距”的问题。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就涉企积案、挂案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结合办案宣告送达了“空壳公司”专项治理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送达过程进行监督。撰写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主题征文《三亚市涉“空壳公司”案件现状与治理调研报告》1篇,积极为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建言献策。
(5)关于“构建司法新发展格局,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批捕“套代购”走私犯罪35人、起诉63人;开展金融、知识产权领域法治宣传5次,开展知识产权调研座谈2次,指导城郊检察院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件9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内幕交易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人,起诉8人,其中,办理的全省首例内幕交易案、走私普通货物案、洗钱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1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采用。完成市级专项课题《大数据视角下“套代购”走私犯罪行为双向预警研究》,撰写的《“套代购”走私案件证据运用实证研究》被省检察院评为三等奖、《大数据视角下经济犯罪双向预警研究——以“套代购”走私罪犯罪为例》在“第二届全国反走私综合治理主题征文活动”中被评为一等奖;研发的课程《浅析“套代购”走私证据审查运用的难点与要点》被评为“第四批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课程”。
(6)关于“对各类新型金融犯罪活动提出的检察建议不多”的问题。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召开金融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座谈会1次,制发金融类检察建议1份并推动整改。深化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批捕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企业犯罪44人,起诉50人,为企业发展“撑腰打气”。惩治犯罪和追赃挽损并重,协力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为企业发展“输血补气”。开展涉企“挂案”清理,监督撤案4件,监督清理违法犯罪的空壳公司200余家,为企业发展“清淤排阻”。积极参与全市“制度建设执行创新”三年行动,与市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发布企业风险提示等做法,连续三年入选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3.聚焦“四大检察”主责主业政治担当不够。
(7)关于“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成效低”的问题。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加大流程监控力度,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4份,同比上升71%。办理内部法律监督线索30件,已办结的21件均成案,成案率100%。
(8)关于“认罪认罚上诉率过高”的问题。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34次,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准确把握案件定性及量刑,认罪认罚已判决案件采纳量刑建议74件,其中采纳确定刑73件,采纳率98.65%。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判决后提出上诉3人,同期适用认罪认罚一审宣告判决86人,认罪认罚上诉率为3.49%,同比下降6.28个百分点,提高了办案质效。
(9)关于“抗诉采纳率偏低”的问题。严格把握抗诉的必要性,加强对法院裁判文书的审查,通过“三书比对”详细分析法院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找准抗诉焦点,依法支持下级法院的抗诉。5件支持抗诉案件均获得法院采纳改判意见,抗诉采纳率达到了100%。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构建指控体系等专题培训4次,组织庭审观摩评议、抗诉案例讲解、论辩赛对抗训练等14次,进一步提升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和水平。
(10)关于“推进经济犯罪反洗钱专项行动力度不够”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开展“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反假币宣传月活动等涉金融领域法治宣传3次。强化实务培训和案例学习,组织部门干警集中学习两高关于洗钱犯罪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3次,进一步提升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和审查证据能力,办理的1件走私普通货物、洗钱案件入选全省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4.践行司法为民意识不强。
(11)关于“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还有差距”的问题。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和检察长接访制度,共开展检察长接访16次,院领导包案办理27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措施,提升申诉案件办理质效,已组织并邀请第三方参与公开听证17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诉2件。严格落实“7日内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工作要求,规范信访事项的分流转办、回复答复和办理流程,完善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措施,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12)关于“‘检护民生’意识不强”的问题。持续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后续的家庭指导、心理疏导力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13份、心理疏导13次,开展法治进校园26次。以司法保护为引领,凝聚“六大保护”工作合力,针对未成年人持有管制刀具追砍问题、学校师德师风整治问题以及中小学校周边民办托管机构运营隐患问题,制发行政公益诉讼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份,并推动落实整改。
(13)关于“刑事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力度不够”的问题。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力度,对本院办理的轻罪刑事申诉案件开展个案反向审视18件;对本院和城郊检察院办理的轻罪刑事申诉案件开展类案反向审视2次,并形成类案反向审视报告,督促检察官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5.现代化司法管理体系建设存在不足。
(14)关于“市两级检察院履职‘一体化’衔接不到位”的问题。对城郊检察院办理的拟逮捕的高风险案件专门开会指导7次,拟起诉的高风险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26次,制定印发《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个案对下指导工作规定(试行)》,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城郊检察院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43件次,有效提升了三亚两级检察院刑事案件质量,目前没有无罪和撤回起诉案件。
(15-1)关于“数字检察建设滞后”的问题。召开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进工作。为各业务部门配备数字检察书籍,在内网数字检察专栏转发最高检工作经验和《最高检模型平台上架模型清单》,向各业务部门发送模型推广应用提醒函。应用最高检模型库中的“水土保持费征缴监督模型”,进行线索分析筛查;创建撤销荣誉称号表彰奖励法律监督模型,向有关部门发函查询相关人员曾获荣誉表彰情况并予以核实撤销。
(15-2)关于“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编制业务部门受理案件委托司法技术支持情况表,督促业务部门发挥技术手段监督纠错作用,公益诉讼部门已向省检察院报送司法技术支持案件12件。
(16)关于“对直属事业单位监管缺失”的问题。对三亚市检察官培训中心账目和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撤销三亚市检察官培训中心,免去培训中心主任的职务。目前,相关撤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6.普法宣传和检察公信力宣传效果不佳。
(17-1)关于“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到位,有的兼职法治副校长未进校园开展普法活动”的问题。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确保本院每名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普法活动,目前13名法治副校长已围绕预防校园霸凌、性侵害、毒品犯罪等主题开展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26次。
(17-2)关于“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到位,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宣传不够,普法宣传形式不够创新,开展送法进企业、进‘两新’组织、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等活动较少”的问题。依托办案实践,编发风险提示3份,提醒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丰富普法方式,检察长先后到多家公司调研,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举办“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工商联代表等20余人参加活动,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进一步走深走实。
(18)关于“公众对检察工作了解不多”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公众号节假日不打烊。及时更新最高检、省院和其他政法媒体内容,着力宣传检察主责主业,加大公众对检察业务的了解,抖音更新16篇、今日头条更新117条、微信更新793条、微博更新1315条。举办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媒体等各界人士参加活动;检察干警走进社区、学院等进行普法宣传;建立微信“三亚检察机关新闻媒体群”,向媒体投稿信息110余篇,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社会知晓度。2024年10月被法制日报社通报表扬本院政法宣传工作。
(19)关于“公众参与度不高,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开展缺乏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了解甚微”的问题。做好各类案件开展公开听证的提醒督促,推进检察听证与各业务条线工作“履职融合”,开展公开听证案件25件,让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在检察环节更好落实;聘任28名法律、医学方面人才增补为听证员,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开展。
(20)关于“宣传内容缺乏吸引力”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在“三亚检察”公众号、抖音、微博推出了国庆特辑系列内容,点击量明显提升,“三亚检察”抖音粉丝为1400余人、微博粉丝为700余人;制作属于三亚检察的文创产品“三亚检察小熊”,让宣传内容更加新颖,吸引目标受众关注;加强门户网站监管,制定《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官方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定期更新“党建工作”“检务公开”等网站栏目,目前已更新900余条。
7.解决“老大难”问题的意识不强。
(21)关于“存在基建工程项目久拖不决”的问题。本院已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办案和技术综合楼项目、干警食堂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结算审计,重启综合楼、干警食堂及配套设施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目前结算所需资料已全部提交到第三方审计机构。下一步将督促审计机构尽快完成项目结算,同时进一步完善项目验收材料等。
(22)关于“财政资金长期闲置”的问题。2024年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查清了往来款项的性质和来源,并出具了清查报告的初稿。根据事务所出具的往来款项报告,已与三亚市国库支付局核算站会计核对账目,并对会计账目处理错误的将调整会计分录。下一步将根据与核算站核对的结果出具正式的清查报告,并针对往来款项的不同来源和性质分别处理。
8.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缺失。
(23)关于“市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一岗双责’不到位,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健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会签文件,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院党组专门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廉政和思想作风懈怠风险防控情况汇报4次,检察长讲授廉政党课3次,3名班子成员深入城郊检察院联系点讲党课3人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组织干警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到城郊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2次,转发上级发布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6批次。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对干警思想和行为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谈话25人次,其中4名班子成员谈话提醒14人次。
(24)关于“全面从严治检的责任压得不实,对干警‘八小时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压实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加强党纪教育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经党组会研究已对7名干警分别予以谈话提醒或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研究制定《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规范》,印发各部门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的管理监督,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7次。
9.“过紧日子”意识弱化。
(25)关于“超范围发放绩效奖金”的问题。在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院党组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对2023年检察人员绩效奖金,已严格按照《三亚市人民检察院绩效奖金分配办法(试行)》,随2024年9月份在编检察人员的工资一起发放,司法警察、正式职工、聘用制书记员及临聘人员不享受绩效,已杜绝超范围发放绩效的问题。
(26)关于“财政资金躺在公务用车主油卡里‘睡大觉’”的问题。从2024年7月20日起,已停止向油卡总卡充值。按照每辆公务用车的用油需求直接从总卡向各车分油卡充值,以盘活提高油卡资金使用效益。
(27)关于“分内工作外包”的问题。2023年7月已停止聘请人员整理会计凭证,并根据当前人员情况,重新调整分工,合理安排任务。
10.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28)关于“综合楼天花板铝扣板维修和综合楼道排水管口增设维修项目,所使用的维修工程承包商不是党组研究决定的承包商库单位”的问题。已完成内控制度的修订,规范采购工作流程,目前综合楼修缮工程采购工作均从维修库内进行抽取。
(29)关于“违背内控制度采购”的问题。2023年度新媒体服务采购工作已按修订后的内控制度执行,2024年9月底已完成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10月底已进行年度风险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30)关于“固定资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已完成2021年市政府发放的国产电脑110台、国产笔记本58台、国产打印机45台入账,并于2024年10月完成固定资产清查。
1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31)关于“党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市院检务督察部牵头抓总、各部门各司其职、检察人员人人参与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各支部和党员群众的监督,邀请驻市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4次,会前向驻市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报送会议议题34次,会后报送会议纪要34次,检务督察部列席会议34次。严格落实《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实行清单管理,研究调整了党组成员分工,由两名班子成员分管财务装备部和检务督察部。
(32)关于“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问题。积极开展党建业务培训,组织了10期党务小课堂培训;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追忆峥嵘岁月传承红色基因”史志宣讲会;组织干警到红色娘子军纪念馆、南海博物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现场观学;结合纪念抗战胜利纪念日,组织开展集中观影活动。组织干警到西南政法大学进行2期综合素能培训,并到当地纪念馆、博物馆等地开展党务干部和党员现场观学,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结合检察职能和业务工作特点,指导第二党支部开展了“强化党建引领,共筑法治诚信环境”党支部联建联创主题活动。
(33)关于“党建服务品牌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不断提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水平,制定了《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方案》《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方案》,推动党建品牌持续深度发展。积极参加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举办的党建联盟活动,通过现场观摩,学习借鉴各单位特色党建经验,不断拓展各支部、各部门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成效。指导第一党支部结合工作职能,完成拍摄党纪学习教育精品党课课件,并按时报送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12.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
(34)关于“机关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的问题。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提高对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对各支部制定本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情况进行检查,各支部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完成工作计划;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半年思想分析制度,各支部、各部门已结合相关工作会议进行落实,并在院党组扩大会上进行了分析汇报。
(35)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提醒各支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出现“六种情况”必谈。在党务小课堂上了解开展谈心谈话情况,督促检查各支部结合开展排查宗教信仰等问题落实谈心谈话要求。在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前,提醒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各支部共开展谈心谈话58人次。
(36)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在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严格落实规定要求组织自查,确保核算准确,及时对接政治部工资管理人员获取了2022年2月份党员个人的相关工资数据,逐个进行计算基数和收缴测算。并建立党费补收补缴台账,于2024年4月30日将补缴的2022年1月--12月党费2528元通过工商银行办理上缴,存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账户。
13.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
(37)关于“针对‘院党组对老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到位’,机关党委对退休党员干部的政治建设和组织生活活动开展较少,学习教育不及时仍然存在”的问题。由机关党委与政治部牵头,指导第五党支部与城郊检察院退休干部党支部,联合召开集中学习会,组织两级检察院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放了学习资料,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市院第五党支部书记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纪律党课。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会的退休干部还采取了“送学上门”、邮寄学习资料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召开老干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省院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促进老干部党员之间的交流学习。组织召开退休干部座谈会,并到五指山市水满乡毛纳村开展“九九重阳节,浓浓检察情”主题党日活动。
(38)关于“针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市检察院还存在60人的个人来往账未清理,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往来账进行查询,目前清查应收款项24笔,金额610万元,部分款项需经党组会决策后再进行处理。清查应付款项89笔,金额875万元,部分款项成因复杂,需党组会决策后再进行处理;部分款项无法查询到资料,需向省财政厅汇报后再处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巡察整改中践行“两个维护”。市检察院党组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具体要求、具体表现、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担当,以接受巡察“政治体检”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站在服务保障三亚当好海南自贸港建设标杆和转型发展示范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上来,确保整改责任和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全力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在下步整改中,院党组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抓牢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发力点,倒排工期、赶超进度,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强化每月通报整改进展和问题销号制度,切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巡察整改任务。针对市检察院办公技术综合楼和附楼未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和审计工作的问题,将督促审计机构尽快完成项目结算,完善项目相关手续和验收工作,打通结算工作堵点问题,以完成结算报告并上传审计网络平台。针对财政资金长期闲置的问题和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将根据清查报告和往来款项的不同来源和性质,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汇报,研究解决措施,尽快完成往来账清理工作。
(三)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运用巡察成果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化巡察政治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群众受益、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更加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服务保障三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检察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推动三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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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