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首页>巡视巡察>本级巡视巡察整改

中共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9 11:38来源:清廉三亚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1027日至1226日,市委第巡察组对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27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解决自身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乏力。

整改落实情况

1.不断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由编办牵头,市人社局主要是日常管理。在认真总结三亚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2022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三亚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分配。

2.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规定在海南兼职兼薪、按劳取酬。2019年9月份以来,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发展局于2019年11月印发《关于转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允许兼职人才按规定提供兼职服务,按劳取酬。市人社局分别于2021年8月,2023年2月,按照省人社厅做好人事管理有关基础数据的要求,统计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我市事业单位兼职兼薪、按劳取酬的共25人。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解决自身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乏力。

整改落实情况

1.挂牌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设立多个调解室,安排专人负责,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积压问题。

2.多方调解组织已加快化解争议纠纷并取得积极成效。仲裁院调解专班2022年度受理653件,调解成功335件,调解成功率51.3%,2023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期间,受理225件,调解成功95件,已做仲裁审查确认调解案件61件,调解成功率42%。截至2023年4月26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登记立案465件,调解成功153件,完成仲裁审查确认153件,调解成功率33%。“劳调委”2022年度受理案件1896件,调解成功1835件。2023年1月至5月初,受理1655件,调解成功963件,正在调解674件。市总工会2022年度受理320件,调解成功300件。

3.“劳调委”获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2021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及海南省第一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称号。吉阳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获评海南省第二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称号。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二)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担当不足

3.推进制度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1.2018年9月,印发《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

2.2022年3月30日,市人社局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印发《三亚市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自2022年4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含邮政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将基层快递网点中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的,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查询等服务的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据市社保服务中心提供资料,已为顺丰、邮政等8家快递行业企业594名快递小哥参加工伤保险。

3.2022年6月21日,省人社厅联合11家单位印发《海南省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2】6号),2022年6月27日,印发《海南省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琼社保发【2022】22号),年底又出台了《海南省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意外互助保障实施细则》(琼工发【2022】19号)。我局抓紧时间联系各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以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加强职业伤害预防,分散平台企业的职业伤害风险,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4.目前我市基本实现了建立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时间、劳动任务、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保障,补齐不完全符合确认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短板的目标。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未能有效发挥三方五家机制作用,劳动人事争议逾期案件增多。

整改落实情况

1.依托三方五家,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市人社局安排骨干调解员开展专职调解工作。仲裁院调解专班2022年度受理653件,调解成功335件,调解成功率51.3%,2023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期间,受理225件,调解成功95件,已做仲裁审查确认调解案件61件,调解成功率42%。截至2023年4月26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登记立案465件,调解成功153件,完成仲裁审查确认153件,调解成功率33%。

2.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开展调解组织人员培训,组织各区人社局调解工作人员到仲裁院及仲裁院调解中心跟班学习,为通过2022年度调解员培训考试的人员的发放调解员证。

3.优化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流程,包括在线仲裁申请、仲裁文书“微”送达、远程调解等,2022年线上受理85件,向当事人“微”送达仲裁文书共计5638人次,远程调解案件48件。

4.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相关制度。一是坚持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涉外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机制,2022年建立涉外劳动争议纠纷解决联动机制、涉外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设立全国首家涉外仲裁庭。二是2023年1月10日成立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这是全省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预计2023年8月31日完成整改

5.审理全程网络化建设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互联网+调解仲裁”,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模式已常态化开展,一是在线仲裁申请。以企业微信为载体,安排专人引导当事人加入企业微信,按在线仲裁申请流程线上受理仲裁申请。二是仲裁文书“微”送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通企业微信号,向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各类仲裁文书。三是远程调解。进一步梳理远程调解程序和技术衔接的问题,不断完善远程调解办案模式,使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参与完成仲裁调解。四是在线庭审。明确在线庭审规则,对当事人到达庭审现场困难的案件,积极组织在线庭审。五是“小仲助理”。对案件当事人提供劳动仲裁全流程短信提醒、告知服务,解决案件当事人“不知情”“不记得”“不会做”的问题,实现仲裁服务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成立市劳动力市场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和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全力推进劳动力市场营商环境工作。三亚市被省人社厅评海南唯一一家“示范仲裁院”。

2.市人社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每月听取专班办公室各项指标进展情况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弱点和短板。在2021年海南省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试评价报告中我市劳动力市场指标总分79.36(该试评价指标低于国评5项二级指标仅由裁员成本和公共服务质量2项二级指标加成获得,裁员成本得分由档次定义,海口为独一档获100分我市为第二档获75分;公共服务质量海口获85.40分我市获83.72分)排名全省第4;2022年1月,我局赴海口参加省优化营商环境专班组织的国评模拟测试,获评“出色”档次(为最高档次,全省仅4家单位获得,我局为三亚市唯一获此评价单位)的成绩。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稳就业”工作任务质效不高

6.培训技能转化为就业技能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1.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培训需求调研,利用就业驿站、就业协管员和网格员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上报备案,市人社、市就业局就工种设置进行统筹指导。

2.利用招聘会、政企面对面等一切机会,收集企业用工需求,搭建企业和培训机构的沟通平台,设置用工需求大的培训工种。

3.印发《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的监管、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提出要求。

4.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有效促进就业。2022年,我市劳动力转移任务5000人,实际完成7043人,超额完成40.86%;新增就业人数任务4万人,实际新增4.4万人,超额完成10%;培训任务数7600人,实际完成1.17万人,超额完成53.95%。2023年1-4月,我市城镇新增就业18146人,完成省定年度任务的45.3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707人,完成省定年度任务的54.14%;失业人员再就业1694人,完成省定年度任务的40.82%,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55人,完成省定年度任务的42.69%;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4907人,完成省定年度任务的96.7%。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组织招聘成效不理想。

整改落实情况

1.为解决招工难问题,2022年以来,市人社局多措并举,大力开展就业服务工作。2023年1-4月,通过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三亚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累计发布3.5万个次就业岗位信息。全市(含各区、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4月累计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共39场次,1170家次企业提供2.9万个次岗位。

2.充分利用琼南九市县劳务协作机制,同步推送招工信息,吸引9市县劳动力到三亚就业。

3.2022年,全市建立19个就业驿站,充分发挥就业驿站作用,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

4.2022年以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4万人,完成年初省定任务指标的101.7%;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已超额完成序时进度。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精神存在明显短板

8.“八项制度全覆盖”协调督促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1.2022年,市人社局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对住建、交通、水务、综合执法等部门督办力度,全力推进我市落实“八项制度全覆盖”工作,实名制、总包代发、专用账户、维权信息告示牌等制度居全省第一。

2.2023年1月,根据海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零欠薪市县”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我市被评定为海南省“零欠薪市县”。在2022年度海南省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得到满分。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联合相关部门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实现了确保不发生因欠薪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对已查清的欠薪案件线索2023年春节前全部动态清零的目标。

2.加强联合惩戒。将2家企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推送至信用中国(海南)进行联合惩戒。在三亚发布、人社局和执法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12家企业重大劳动违法案件。

3.2023年1月,根据海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零欠薪市县”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我市被评定为海南省“零欠薪市县”。在2022年度海南省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得到满分。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劳动保障法律宣传存在盲区。

整改落实情况

1.积极组织开展对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宣传和排查;

2.充分利用工伤调查时间,向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人员发送参加工伤保险指南和宣传工伤保险政策;

3.市人社局已召开了由市住建、交通、水务、应急、税务、执法局、和社保中心组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提高参保率问题;

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2022年我市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率为95%,超额完成任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存在不深不细问题

11.统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不够,存在“一放了之”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2023年1月,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转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加大公开招聘规范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2.市人社局加强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加强成本控制。要求各招聘单位在开展招聘工作过程中注意节约财政资金,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招聘成本。

3.2022年12月,市人社局下发《关于组织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策视频培训及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三人社发〔2022〕147号)要求市(区)人社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强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

4.2023年4月11日,市人社局印发《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入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三人社发〔2023〕32号)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形成合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指导存在盲区。

整改落实情况

1.开会部署,加强管理。2023年3月22日,市人社局组织召开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培训会,主要是督促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事业单位相关管理文件,做到入脑入心;各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将人事落实到制度层面上,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按时按要求尽快自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制度、人员管理、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

2.下发通知,提出要求。2023年3月27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区人社部门、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的组织并做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督促、指导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标杆作用不明显,存在“灯下黑”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陈某问题,市人社局已将其调整到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办公室,更换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法人,并对其进行警示谈话。

2.加强市就业技能培训中心财务监督,每月检查培训中心报账凭证,报账程序、报账凭证规范、完整,财务支出规范。建立财务制度,严格制度执行。今年的报账凭证、手续严格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行。

3.市创业就业中心专业技术十二级岗容不满足转岗条件问题,2019年12月25日,局党组同意容任市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后来发现其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未满3年,不符合转岗条件,市人社局党组及时纠正,已于2020年4月13日撤销其任职,局党组集体学习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事业单位人事任免政策法规,并对当时负责办理任职晋升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助推乡村振兴不充分

14.落实“三支一扶”政策存在打折扣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社局认真整改,按照报考岗位,将所有“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全部调整至各区、育才生态区开展服务工作。2021届8名“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9月到各区、育才生态区开展服务工作;2022届23名“三支一扶”工作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分配到各区、育才生态区开展服务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15.动员企业参与就业帮扶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招聘会、政企面对面等契机,向企业宣传就业帮扶奖补政策;将拨付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励补贴、社保补贴等情况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增加政策宣传的频次。

2.积极落实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直补快办”,不需要企业申领,利用业务系统推送的数据,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吸纳脱贫劳动力等奖补业务,增加奖补政策惠及面和及时性。2022至今,共发放招用脱贫劳动力奖励补贴32.6万元,惠及企业118家,人数163人。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履行行业监督职能不够有力

16.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文件推行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查力度,及时公布年度报告审查情况。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日常抽查,确保行业经营秩序井然有序。

2.2023年3月30日,已约谈四家劳务派遣公司就2020年截留养老保险费事宜进行警示约谈,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统筹推进就业社保扩面提质能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向办事群众发放社保政策宣传册、张贴海报、讲解法律法规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社保政策知识和鼓励倡导群众监督,宣传效果显著。

2.开展警示教育。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于2023年3月20日组织各区和育才生态区联合组织开展社会保险警示教育,传达学习基金管理安全和全民参保扩面相关政策要求,以案讲法,确保依法依规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

3.超额完成年度参保扩面任务。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扩面11863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89.2%,排名全省前列。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8.完成全民参保任务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社局积极协调社保中心和地税部门严格落实职责,不断加大城乡居民参保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2.进一步发动各区、各村(社区居委会)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不断扩大政策知晓面。

3.截止12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扩面参保11863人,指标完成率189.20%,排名全省前列。同时,省人社厅来函对我市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进行表扬。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依然存在

19.服务效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存在问题,市人社局加大工作力度,对符合政策应发未发的,加快审批发放进度。加班审核稳岗返还,对于无账号、信息不全的企业,我局通过发送短信、发布通知、电话通知的方式提醒企业提供相关材料,落实稳岗返还发放工作。

2.根据省人社厅政策要求,稳岗返还发放工作至2023年一季度。截至2023年3月31日,经审核,未发放稳岗返还的企业1055家,其中,无账号或账号信息不全的企业653家;申请主体不符合、注销或异常、违反生态环境黑名单等原因不能发放的企业352家;未提供补助资金分配协议的劳务派遣企业50家。省级推送给三亚的数据中,应当发放且符合条件的企业,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已全部按期发放稳岗返还。

3.优化失业补助金审批流程,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对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凡是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0.为民办事不够严谨细致。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审核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材料,按时限办结。

2.加大追缴力度,能追缴尽追缴。截至目前,已退款123人、金额202444元。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向海南省审计厅通报整改情况,省审计厅对该审计问题已销号。

3.召开会议布置服务事项提速办理工作,制定服务事项“超期件”“差评件”问责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九)资金监管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21.社保基金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

1.此项工作主要由市社保服务中心负责,市人社局积极指导市社保服务中心开展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零”工作,督促社保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并定期向省人社厅汇报工作进展。截至目前,市社保服务中心已与上述47户家庭签署分期付款退回协议,现正在按月陆续退回冒领养老金。

2.继续深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监督工作,结合廉政风险提示,组织开展我市基层干部骗取冒领社保基金隐患风险排查工作,指导市、区各级相关单位整改完成全部31项风险问题。

3.加强常态化管理工作。制定本年度《三亚市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计划方案》,对各险种业务开展系统性检查。同时,各经办机构也已按我局建议逐步更新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2.就业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按《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审核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材料。制定《三亚市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三人社发〔2022〕21号),加强就业见习基地管理。不定期抽查就业见习基地,发现违规一起查处一起。

2.涉及骗取的3.6万元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已全部追回。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3.小额担保贷款风险控制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1.创业担保贷款所涉及欠款本息,目前已追回15.8万元,余款继续追收。

2.加强贷款风险防控,严格贷款信用审核,联合金融机构考察申贷人信用、经营情况。

3.定期跟踪贷款利用情况,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分时段提醒借款人及时还贷,2023年度未出现贷款逾期情况。

4.减少信用贷款类申贷,提高银行担保类贷款。

5.继续加大催收力度,上门入户进行催收,如仍未偿清创业担保贷款的,将通过司法程序追收。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十)购买服务缺乏跟踪问效,存在“一购了之”问题

24.市人社局在购买服务过程中,缺乏跟踪问效,购买服务的实际效果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

1.切实加强购买服务管理。针对存在问题,市人社局于2023年3月15日整合微信公众号,不再保留三亚就业、三亚仲裁院微信公众号,提高信息发布效能。

2.加强信息发布。由市人社局办公室统一发布人社有关政策、动态及市民关注热点问题,截止目前已发布36次72篇文章。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

25.述廉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

1.局党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所有领导干部引以为戒,认真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述职述廉,杜绝述职述廉流于形式。

2.当事人已按照要求重新修改完善述职述廉报告,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要求责任部门加强材料审核把关,确保述职述廉收到实效。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6.警示教育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警示教育。2023年3月28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剖析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督促落实规矩法律。

2.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2023年第一季度累计组织开展廉政教育谈话13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约谈提醒1人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二)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27.主题党日活动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

1.借用扶贫志愿活动照片一事,经人力资源开发局党支部核实后做出说明,扶贫志愿服务活动均是在机关党委组织下统一开展,由各支部派员参加,不存在借用照片问题。

2.规范支部活动,加强党建工作管理。2023年以来,各支部开展活动都及时做好活动资料、照片的收集和保存,尽量杜绝忙中出错的现象出现。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8.流动党支部换届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

1.流动党支部已于2021年3月31日完成换届。

2.经核实,该支部未及时换届的原因,是当时考虑等其他支部到期,同步统一进行换届。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9.党费收缴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

1.机关第一党支部已于2023年4月14日将退休党员陈某补缴的2021年156元党费交至党费专用账户。

2.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从2022年开始,我局党员的党费都通过“党建云”平台全面实现线上收缴,方便及时查看和督促各支部的党费收缴情况。下一步继续加强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做好党费收缴标准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党费及时收缴到位。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三)整改反馈问题不彻底

30.根据《三亚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三审报〔2020〕5号)指出市人社局事业编制两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局党组只按要求完成公司注销和股权转让手续,未对当事人进行相关谈话提醒;

七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干部在系统内长期得不到交流”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

整改落实情况

1.已对涉及经商办企业的当事人及科室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和廉政教育谈话。通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要求所有干部严格自律,不允许经商办企业。

2.关于干部王17年长期得不到交流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技能鉴定培训中心属于自筹自支事业单位,与系统内其他事业单位性质不一致,无法交流到其他单位。市人社局已根据干部选人用人有关规定,结合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工作实际,计划按规定程序开展人事调整工作。

3.关于市人社局档案信息化建设未通过验收的问题,主要因为2022年两次疫情影响,耽误了3个月,延缓了项目进度。疫情过后,市人社局加大推进力度,项目已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专家组初步验收。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98-88869197

邮寄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八楼

邮政编码:572000

电子邮箱sanyarlj@163.com


中共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