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最新更新
三亚市海棠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海棠区纪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三亚市海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三亚市海棠区监察委合署办公。三亚市海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是主管全区党的纪律工作区委工作部门,三亚市海棠区监察委是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该部门主要职责有12条,具体如下:
(一)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有关纪律检查的方针、政策;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纪律检查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2)负责检查处理区党政机关及区内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3)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以及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有关规定。
(5)会同区直属机关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区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人选;组织和指导本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6)承办区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监察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行政监察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2)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负责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4)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以及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5)负责行政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拟定监察机关有关规定。
(6)负责对区直属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7)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棠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中共三亚市海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海棠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资产负债决算公开简表(见正文附件)。
海棠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96.7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319.82万元,增长84.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年初结转结余43.9万元,主要是2017年末部分项目经费结余,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增加36.9万元,增长527.14%,主要原因是2018年初预算项目经费结余增加。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分配。年末结转结余170.8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0.32万元,增长54.57%,主要原因是2018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2.8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61万元,占41.57%;项目支出307.27万元,占58.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696.7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19.82万元,增长84.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3.9万元,主要是2017年末部分项目经费结余,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增加36.9万元,增长527.14%,主要原因是2018年初项目预算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70.8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较2017年度年末决算数增加60.32万元,增长54.57%,主要原因是 2018年初项目预算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3.3万元,增长99.1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1.76万元,占89.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万元,占4.11%;住房保障(类)支出15.46万元,占2.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26万元,占3.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9.03万元,支出决算为52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0.69万元,支出决算为47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08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较多。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66万元,支出决算为1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较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我委无政府性基金。
(二)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预算的71.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9万元,占7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项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0.81万元,减少14.73%。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0.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有公务接待事务。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部门资产总计348.29万元,负债总计19.99万元,净资产总计328.31万元,国有资产总量0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未开展此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如有)。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海棠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19.33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3.24万元,增长217.41%。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多;二是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海棠区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47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15平方米,业务用房16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