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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三亚市海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三亚市海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三亚市海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三亚市海棠区监察委合署办公。三亚市海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是主管全区党的纪律工作区委工作部门,三亚市海棠区监察委是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该部门主要职责有12条,具体如下:
(一)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有关纪律检查的方针、政策;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纪律检查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2)负责检查处理区党政机关及区内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3)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以及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有关规定。
(5)会同区直属机关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区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人选;组织和指导本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6)承办区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监察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行政监察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2)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负责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4)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以及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5)负责行政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拟定监察机关有关规定。
(6)负责对区直属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7)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国共产党三亚市海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中国共产党三亚市海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中国共产党三亚市海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25.5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71.15万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持平。年初结转结余67.18万元,主要是2018年末部分项目经费结转结余,较2018年度年初决算数增加23.28万元,增长53.03%,主要原因是2019年初预算项目经费结余增加。结余分配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持平。2019年末结转结余21.8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9.00万元,下降87.21%,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减少,结转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5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8.33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0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51万元,占53.59%;项目支出280.23万元,占46.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625.5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减少71.23万元,下降10.22%。主要原因: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7.18万元,主要是2018年末部分项目经费结转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28万元,增长53.03%,主要原因是2019年初预算项目经费结余增加。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1.8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较2018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149.00万元,下降87.21%,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减少,结转结余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85万元,增长14.8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4.61万元,占86.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8万元,占4.12%;卫生健康(类)支出32.78万元,占5.43%;住房保障(类)支出21.47万元,占3.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3.57万元,支出决算为60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9.02万元,支出决算为24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新增在编人员6名,年初未做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8.75万元,支出决算为7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新增在编人员6名,日常办公费用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新增在编人员6名,新购置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费用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7%。决算数小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新增在编人员6名。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较多。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新增在编人员6名。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新增在编人员6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8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我委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我委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委无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项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委2020年无公务接待事务。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219.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80%。
我委共组织对“办案工作”等8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9.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均严格按照我委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每项开支必须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提交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条据和支出一律不得变通列支,保障项目资金的安全性。
我委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实施均依据区的要求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相关,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按预算执行,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基本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绩效基本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政策因素存在不可预见性和不确定性,预算编制时对项目支出情况考虑不全面,单位预算调整数据较大,预算执行存在偏差。二是全年预算执行不及时、不均衡,各季度支出进度不一。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预算可执行性。二是对未完成支出进度任务的项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三亚市海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26.9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04万元,降低27.1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出行,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三亚市海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114.79万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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