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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区委巡察组向区发改委党组、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等6个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海棠区委巡察组向区发改委党组、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等6个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海棠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发改委党组、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党组、区水务局党组、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含区政务服务中心)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徐金献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
2022年5月5日至7月4日,区委派出两个巡察组对区发改委党组、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等6个党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并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乡村振兴、制度执行年行动暨优化营商环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建设、六水共治等工作开展巡察。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调研、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进一步找准问题,确定重点。共开展个别谈话61人次、调阅有关档案资料2163份、走访调研192处、受理来电3人次、发现问题134个,推动立行立改问题1个。2022年10月8日区委书记鲁正兰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了三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会议对本轮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巡察达到了预期目的,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在强化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强力整改,区纪委要严查快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在巡察过程中,区委巡察组主要发现了以下问题:
区发改委党组
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不深不透;主题活动开展不扎实;引领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贯彻落实省委有关《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够有力;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公车改革推动不力;党组分配工作不科学;民生项目落实有偏差;人员管理松散,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严实;干部队伍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还有待提升。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理论知识学习不透彻;主题活动开展不扎实;生态环保理念树立不牢固,贯彻落实打折扣;党组调研工作开展不扎实,对渔民转产、渔业转型工作谋划不够;农村集体产业发展谋划不力;农业面污染整治项目调研不充分,氛围营造效果差;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严;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偷工减料;在退果还林工作中未如实上报情况;党组议事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存在形式主义;党组抓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规范。
区乡村振兴局党组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项目入库质量不高,薏米产业帮扶效果不明显;学习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主题活动开展不扎实;推动扶贫产业发展力度有待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存在薄弱环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落实不到位;文风不实,材料机械照搬照抄;委托第三方开展相关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谨,存在廉政风险点;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物品;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基层党建思想认识不到位;审计整改不够到位;党组班子成员凝聚力不够,存在软弱涣散现象。
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党组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制度建设有缺失;履职尽责能力有待加强,行业主管责任落实有差距,“禁塑”工作推进不力,推进促消费工作缺少创新,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严格;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现象,项目考察走过场;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力;财务管理不严格,对外包服务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议事决策不规范。
区水务局党组
主题活动开展不深入、不到位;履行水利为民的职责不够到位,农村饮水保障、农田灌溉保障与人民群众需要还有差距;党组贯彻治水方针、谋划水务发展能力不足;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水库监管有待加强;水务宣传普及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个别工程前期调研不深不实,工程项目决策不严谨;党员教育管理缺乏经常性,日常谈心谈话较少;履行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量不高。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格;贯彻落实“制度建设年”工作不到位,未及时精修权责清单;财务管理不严格,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对外包服务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便民服务不够主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组对人员分工安排不合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徐金献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从主体责任上再压实、标准要求上再严格、落实举措上再细化,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各党组织要明确整改要求,将巡察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将巡察整改与“制度执行年”和“能力提升建设年”各项活动有机结合,积极作为,敢于碰硬,攻坚克难,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各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均表示,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照单全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病灶,对症下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实行“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真抓真改,立行立改,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区委巡察组成员、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区委巡察办人员和被巡察单位全体在编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