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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9 11:43来源:清廉三亚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1122023年28市委第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8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落差。

1.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重形式,没有结合三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推进事项筹划跟踪推进,抓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2月14日,印发《三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习范围,目前已开展3次学习,学习文件和会议精神38个。

(2)4月21日,印发《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高水平保护工作方案》,明确选题方向和实施步骤。通过调研活动,深入理解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相关要求,截至4月底,各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18次,支委会25次。

(4)2023年1月18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安排。4月24日,我局印发明确重点,细化措施。

(5)为科学、系统谋划我市2022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我市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我局对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自贸港建设任务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起草了《三亚市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于3月30日通过市长办公会研究,于5月4日通过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审议,5月8日印发各单位实施。

(6)完善督办流程,做好省、市领导批示事项的跟踪督办工作。

2.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开展2022年三亚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补齐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培训。

(2)2023年2月8日,对市禁塑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禁塑”培训会。制作“无废城市”建设宣传片。

(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运维管理能力,我局于2023年3月1日组织开展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培训班,邀请了30余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排污单位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参会,以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帮扶。

(4)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保密要求、公文写作、财务管理、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等工作纳入培训范围。

(5)配合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和市相关部门对三亚市碳达峰方案进行评审,修改完善,2023年4月由市发改委呈报市政府审定。

(6)2023年5月在网上发公告遴选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单位。

(7)两次督促崖州湾科技城、西岛社区、中央商务区推进低碳示范工作。天涯区政府已委托技术单位订制零碳岛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完成《关于促进天涯西岛创建碳中和景区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初稿)》的编制。崖州湾科技城各项目在规划审批阶段根据低碳城市专项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新建建设项目均满足绿色建筑相关要求。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按照审批内容进行节能专项验收;崖州湾科技城拟选取南繁育种中心项目作为低碳示范项目进行推进。启动《崖州湾科技城零碳园区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贯彻落“4·13”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三亚生态文明建设履职不够有力。

1.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态度不够坚决。

整改落实情况:

创新思维,高位推进,综合施策,切实扛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担当。一是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的新能源汽车、装配式建筑、禁塑、六水共治4项标志性工程纳入《三亚市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以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名义一体部署、高位推进。二是报请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部署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5月4日,召开了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将新能源汽车、装配式建筑、禁塑、六水共治4项标志性纳入2023年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三是报请市委召开三亚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部署“无废城市”建设、禁塑、垃圾分类、装配式建筑应用等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5月9日,召开三亚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高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

2.生态系统示范创建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1)市局协调崖州区继续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做好指导工作,正在协调各科室出具创建工作所需证明材料。

(2)崖州分局为深入了解三亚市崖州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成效,深度挖掘崖州在“两山”转化方面典型性和地方特色的实践案例,收集并整理“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相关资料,组织技术单位继续完善《三亚市崖州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形成典型案例初稿。

3.落实省委关于“防范化解生态风险”工作被动。

整改落实情况:

对接技术支撑机构,谋划开展生态安全风险防范研究工作,将生态安全“首席风险官”制度作为研究工作成果。

4.禁塑工作存在监管盲区,禁而不绝的问题反复出现。

整改落实情况:

已于2023年3月31日印发实施《2023年三亚市禁塑工作要点》;《三亚禁塑考核实施方案(修编)》已通过市政府审议,正在审批印发;对一季度考核存在问题场所进行督办整改,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压实各方主体责任;3月30日下午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禁塑领导小组组长魏子主持召开“禁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三亚市“禁塑”工作要点》,听取了我市2022禁塑工作评估考核情况的汇报5月9日下午召开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会议,听取了我市2022禁塑工作评估考核情况的汇报

(三)水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不够有力。

1.2021年我市某家村、某村、某水库等内河及水库监测断面出现异常水质波动;大茅河某桥入海口、亚某桥口水体不达标;某湾海水不达标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水环境方面:一是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三亚市水生态环境质量会商工作方案》。二是对监测断面进行现场核查,排查污染源,开展超标原因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发文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政府、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督促其采取措施。三是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办有关部门加强整改。

(2)海洋环境方面:针对海港水质不达标情况,采取措施如下:一是开展某港入海河流(某桥)和入海排放口(某码头1号)监测工作。二是完成对某河(海域部分)入海排放口的排查,发现共有14个排口,但仍存在雨污混排的有4个,主要是红沙码头1号、2号排口,建立了入海排污口清单台账,并列入规范化管理。三是2021年9月8日组织监测人员对榆林港省控监测点进行了补充检测,结果显示,pH值为8.27,符合“pH值范围为8.22-8.42属二类标准。”四是组织编制《三亚市2021年陆源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三亚市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分工到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目前省控点水质优良,优于管理目标三类水质标准。

(四)大气污染治理缺乏韧劲。

1.我市2020、2021年均出现冬季大气质量下降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1)2022年经各区、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市环境空气优良率、PM2.5浓度、O3浓度已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改善目标。

(2)2023年我局统筹协调各区、各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每月定期对各区开展(扬尘、禁放烟花爆竹、秸秆禁烧、油烟、移动源、加油站、裸土等)大气污染源督导检查,根据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问题进行分类,每周形成动态更新的问题清单,2023年累计检查172个涉气点位,通报95处存在问题,每周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清单开展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79个。

(3)落实空气质量应急响应全链条工作。开展污染天气研判分析,紧盯空气质量及时预警,根据分析结果统筹协调各区、各部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应急措施,降低本地源污染,2023年累计启动6次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4)落实月报制度。市大气办对每月空气质量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曝光存在问题,传导形势压力,形成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月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2023年已印发4期月报。

(5)加强借鉴学习。根据省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2023年3月29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带队,组织各区、各部门赴屯昌借鉴学习先进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补齐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短板,结合我市实际将屯昌县先进工作做法形成考察报告向市政府报送。

(6)市大气办制定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专项工作方案,2023年5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五)入海污染问题反复。

1.2020年我市近岸海域某港、某港,崖州某海水水质出现污染,直到今年仍处于持续整治状态。

整改落实情况:

(1)核实并督促整改。

针对中心渔港问题,具体进展:一是开展每月一次水质监测。2023年3月13日,已开展第55期监测并出监测报告。4#水质类别为海水第四类,2#、3#水质类别均为海水劣四类,三个点位均未达到海水第三类标准。二是发文督促牵头单位崖州区政府、科技城管理局推进整改。4月18日已正式发出文件督促整改,并附有第55期监测数据。三是开展环境督察检查。4月21日,我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对中心渔港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近港门村3个雨污混排口已整改2个,已督促另1个加快整改;盐废水处理项目已停工,已督促港湾公司加快推进建设;港池还有漂浮垃圾,已督促港湾公司加大保洁力度。

入海排污口排查问题,具体进展:不再委托第三方开展,加强排查与监管统一。

海洋督察问题,具体进展:一是牵头各区政府拆除纳入台账管理的取排水设施1处、下海管道3处、养殖塘1处,雨污分流整治3处,基本解决了污水乱排、雨污混排问题,基本达到雨污分流目标。当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并销号,仅沃尔沃鹿岛排口存在反弹,原因是鹿回头污水厂中水经酒店使用后,多余的再经雨水口排至排口入海,目前正协调整改。

审计指出问题,具体进展:一是完成亚特兰蒂斯、海昌不夜城排口备案,二是把2个排口纳入清单管理,并督促住建部门整改,三是林旺两个养殖排沟已拆除并拆除清退养殖渔塘。

(2)建立长效机制。正在编制《三亚市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

(六)党组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

1.重点环境整治牵头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快抱坡溪流域周边区域排水管网和入溪排口提质增效工程及应急项目,提升抱坡溪流域水质、水量,减少抱坡溪流域水质波动影响。已完成抱坡溪3#、7#、9#三宗应急项目,同时已完成抱坡溪西片区提质增效项目中抱坡溪流域入溪排口截流整治,已解决污水旱季直排入溪的问题。

(2)及时调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百日大督察整改进度情况,若发现问题,适时启动红(黄)牌警示或约谈等措施。

2.美丽海湾建设迟迟没有实质进展。

整改落实情况:

1已通过遴选委托第三方编制并于4月13日签订合同,目前已完成“一湾一策”实施方案初稿。

2按生态环境部美丽海湾建设指南要求,结合一湾一策,牵头相关部门推进榆林湾小东海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工作。

3.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慢作为。

整改落实情况:

(1)一是我局已于2022年10月印发《三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二是落实《三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效率,确保项目顺利落地,推动经济发展。

(2)赤田水库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完成一季度节点目标:一是启动赤田水库流域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和赤田水库流域水环境监管感知建设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单位选定准备工作。二是三亚藤桥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性开发EOD项目推进工作:完成项目实施内容、项目投资及子项目划分,完成实施方案编制、评审及修编。已于3月5日通过“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管理系统”线上申报至省生态环境厅,经省厅组织专家论证评估通过,由线上提交生态环境部并通过评审,现项目已纳入中央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推送库。三是完成《三亚市2023年赤田水库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定稿,完成各项任务前期招标准备工作。

(3)已完成海棠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工作,于2022年12月形成了《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报告》。

(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市生态局党组没有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议事日程。

整改落实情况:

(1)2023年3月22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三亚市意识形态领域“首席风险官”制度(试行)》等文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梳理风险领域,提出防控措施。目前,初步拟定《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2)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2023年4月26召开的八届市委巡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组成内容。

(3)2023年2月8日,我局召开年度考核述职会议,述职报告中含有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

(八)深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生态环保百日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还不够到位。

1.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有所弱化。

整改落实情况:

(1)5月4日,召开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三亚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6·23”重要批示精神专项整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2)5月10日,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迎接省习近平总书记“6·23”重要批示精神专项整改和两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专项督察工作。已拟定并印发《2023年度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现正在开展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

(3)及时调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百日大督察整改进度情况,若发现问题,适时启动红(黄)牌警示或约谈等措施,2023年已调度7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次,专题会议2次,重点研究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存在问题整改、省督察整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和迎检工作、红塘湾新机场整改等问题。

(4)为强化工作力量,我局已抽调崖州分局一级主任科员至整改办工作。

(5)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的通知》,要求聘用人员总量只减不增。在公务员行政编制恒定和雇员总量只减不增的前提下,仅能确保整改办人员数量稳定不减。下一步,待我市出台雇员管理办法后,我局将根据管理办法合理配备雇员力量。

2.问题整改与促进完善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缺乏“钉钉子”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

1)万科森林度假公园小区:一是截至2023年底4月底,相关单位对万科小区一至六期雨污管网排查和整改工作基本完成。2022年10月已制定《万科森林度假公园景观水系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目前方案要求的湖水水质提升工作已完成。二是经查明,万科森林度假公园小区违法建筑涉及138户171处,截至2023年4月6日,共拆除违法建筑117户140处,拆除面积约3116.51平方米。2022年12月11日,经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安全鉴定,剩余的21户31处违法建筑(建筑面积约985.49平方米)与房屋主体结构相连,拆除扩建部分会对原有房屋结构造成损坏和破坏,属于“不可拆除情况”情形,其中1户(涉及1处违建)房屋已被法院查封。2022年12月30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针对剩余“不可拆除”的21户31处违法建筑均已立案查处。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强行拆除可能会导致大楼主体结构被破坏,安全隐患风险较大。因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采取“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整改方式。目前市资规部门、市住建部门已将相关施工图纸报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4月6日,执法人员已到三亚市档案馆调取建筑结构图纸,下一步将与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房屋检测机构进行套图对比,评估违法建筑部分的面积、市场价格、工程造价,待评估完成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是已制定三亚万科森林度假公园水质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并征求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意见,目前监测方案已印发实施。2023年2月、3月、4月市环境监测站已对万科森林度假公园小区分别开展水质监测,各点位水质均为地表水III类及以上。

2)崖州中心渔港:一是开展每月一次水质监测。2023年2月15日,已开展第54期监测并出监测报告。中心渔港在渔港内沿出港口方向依次布设3个监测点位,分别为2#、3#、4#。2023年3月13日,已开展第55期监测并出监测报告,4#水质类别为海水第四类,2#、3#水质类别均为海水劣四类,三个点位均未达到海水第三类标准。二是发文督促牵头单位推进整改。4月18日已正式发出文件督促整改,并附有第55期监测数据。三是开展环境督察检查。4月21日,我局牵头,崖州分局、港湾公司共同对中心渔港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近港门村3个雨污混排口已整改2个,已督促另1个加快整改。盐废水处理项目已停工,已督促港湾公司加快推进建设。港池还有漂浮垃圾,已督促港湾公司加大保洁力度。

3海水养殖:一是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办已协同海棠分局对禁养区内海水养殖清退工作进行不定期现场核查。已拟定并印发《2023年度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海水养殖清退纳入回头看工作内容,现正在开展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崖州区政府已对复养养殖塘进行破坏性拆除。

4)水质净化厂:目前,三亚市育才水质净化厂工程和三亚市人才城水质净化厂工程的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初设及概算批复、土地证、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均已完成,三亚市育才水质净化厂工程已建成通水,正在调试运行;三亚市人才城水质净化厂工程已功能性通水,正在调试运行。

3.督查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能力弱。

整改落实情况:

(1)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办正在对“回头看”涉及事项加强督查督办,及时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将“回头看”整改进展及问题作为三亚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汇报重要内容,推动各责任单位加快整改。

(2)已拟定并印发《2023年度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现正在开展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

(九)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缺乏攻坚克难精神。

1.群众反映环境问题持续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

(1)已下发《关于转发办理信访事项最新模板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办理信访件过程中严格遵照国家信访局、省市信访部门信访工作要求执行。已初步制定信访投诉举报及舆情件办理工作制度,待印发后实施。

(2)2023年2月组织各区、各部门等40余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升噪声管理人员依法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联合交通、公安、执法、住建、资规部门编制《关于加强交通噪声管控工作的意见》;编制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完善扬尘防范机制。

(3)对监测断面进行现场核查,排查污染源,开展超标原因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发文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政府、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督促其采取措施;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办有关部门加强整改。

2.推动民生领域工程项目建设行动迟缓。

整改落实情况:

(1)我局终止三亚市农垦居生活污水一期治理项目,已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事项及相关工作资料移交水务局。我局已支付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O项目运维费用(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6月3日期间运维服务费和污水处理费共计260.7875万元)。

(2)已要求三亚市农村黑臭水体项目施工单位中铁二局倒排工期,务必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3)根据反馈布曲村口地下管堵塞的问题,我局协调天涯区、三亚环投集团及布曲村委会,清理疏通地下管道,收集沿沟渠农户生活污水,对沟渠加装盖板,问题已经得到及时解决。

(十)机关能力提升建设工作实效性不够。

1.领导班子建设有待优化。

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中共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2)制定《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3)2023年1月18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安排。4月24日,我局印发《三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计划》和《三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重点》,明确重点,细化措施。

2.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3.工作推进存在慢作为。

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11月9日,《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同意已印发,完善了我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办文办会要求,优化办文流程,加强跟踪督办。

(十一)廉洁风险依然存在。

1.廉洁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未压实,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购买服务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三亚市生态环境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方案》《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2.物资(服务)采购管理过程监管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服务内容,对项目遴选公告进行严格把关,对方案编制、监督检查等常规性管理工作,不再纳入购买服务范围。

(2)参照省厅相关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3.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信息和宣教中心的购买服务项目违反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

市环境监测站(1)自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信息和宣教中心立即停止新签任何新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2)市环境信息和宣教中心向国家财政部咨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目标和适用范围。向省财政厅电话咨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具体主体所指及细则要求。

(3)市环境信息和宣教中心向市财政去文征求“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文件的适用范围,明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采购所需服务支撑事项内容及范围,并依规实施。根据市财政回复的意见及要求,下一步将完善单位预算采购内控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服务的管理,对需求的具体内容和事项进行逐条研究审核,防止单位采购内容涉及“政府购买服务”。

4.项目实施存在围标串标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1)截止2023年4月底,市整改办尚无招投标计划。后续如有招投标计划,将严格执行招标制度,加强评标报告审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确保客观评审。

(2)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招标制度规定,严格招标代理机构的筛选确定,加强招标文件条款的审核,以及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确保招标客观公平。

(十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党建业务融合不深。

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报告制度》,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2)3月24日,组织召开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会议暨2023年党建工作会议。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支部、市环境监测站支部、市生态环境局吉阳分局支部等3个党支部书记围绕2022年度抓基层党建“三张清单”进行现场述职,党组书记、局长对述职情况逐一点评。

(3)与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共建活动。

(4)已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并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及研究工作。

2.基层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

(1)积极参加工委组织的党务培训工作。

(2)按要求落实组织生活会及党员大会,倡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等工作纳入培训范围。

(4)2月14日,印发《三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习范围,目前已开展3次学习,学习文件和会议精神38个。此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2023年截至目前,党总支部和各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13次,支委会35次。

(十三)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垂直管理以来五个区分局没有及时定员定岗,未向组织部门及时申报核定分局职数职级。

整改落实情况:

(1)已初步制定《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职级设置方案》,待与市委组织部和编制部门沟通后印发实施。

(2)选优配强各区分局班子成员,2022年底,完成各区分局主要领导人配备。

(3)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保密要求、公文写作、财务管理、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生态损害赔偿等内容纳入培训范围,通过开展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

(十四)巡察整改持续推动不够,问题整改不彻底。

1.七届市委巡察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共反馈问题16项,本轮巡察发现仍有部分问题未彻底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

(1)已制定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局机关支部、市环境监测站支部、吉阳分局支部、天涯分局支部申报创建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

(2)制定《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3)已将《三亚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转发各党支部,要求A级示范点积极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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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515